《隋书·志·卷一》
-
礼仪一
唐、虞之时,祭天之属为天礼,祭地之属为地礼,祭宗庙之属为人礼。故《书》 云命伯夷典朕三礼,所以弥纶天地,经纬阴阳,辨幽赜而洞几深,通百神而节万事。 殷因于夏,有所损益,旁垂祗训,以劝生灵。商辛无道,雅章湮灭。周公救乱,弘 制斯文,以吉礼敬鬼神,以凶礼哀邦国,以宾礼亲宾客,以军礼诛不虔,以嘉礼合 姻好,谓之五礼。故曰“礼经三百,威仪三千,未有入室而不由户者”也。成、康 由之,而刑厝不用。自犬戎弑后,迁周削弱,礼失乐微,风凋俗敝。仲尼预蜡宾而 叹曰:“丘有志焉,禹、汤、文、武、成王、周公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于是缉礼 兴乐,欲救时弊。君弃不顾,道郁不行。故败国丧家亡人,必先废其礼。昭公娶孟 子而讳姓,杨侯窃女色而伤人,故曰婚姻之礼废,则淫僻之罪多矣。群饮而逸,不 知其邮,乡饮酒之礼废,则争斗之狱繁矣。鲁侯逆五庙之祀,汉帝罢三年之制,丧 祭之礼废,则骨肉之恩薄矣。诸侯下堂于天子,五伯召君于河阳,朝聘之礼废,则 侵陵之渐起矣。秦氏以战胜之威,并吞九国,尽收其仪礼,归之咸阳。唯采其尊君 抑臣,以为时用。至于退让起于趋步,忠孝成于动止,华叶靡举,鸿纤并摈。甚刍 狗之弃路,若章甫之游越,儒林道尽,《诗》《礼》为烟。汉高祖既平秦乱,初诛 项羽,放赏元勋,未遑朝制。群臣饮酒争功,或拔剑击柱,高祖患之。叔孙通言曰: “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于是请起朝仪而许焉,犹曰:“度吾能行者为之。” 微习礼容,皆知顺轨。若祖述文武,宪章洙泗,则良由不暇,自畏之也。武帝兴典 制而爱方术,至于鬼神之祭,流宕不归。世祖中兴,明皇纂位,祀明堂,袭冠冕, 登灵台,望云物,得其时制,百姓悦之。而朝廷宪章,其来已旧,或得之于升平之 运,或失之于凶荒之年。而世载遐邈,风流讹舛,必有人情,将移礼意,殷周所以 异轨,秦汉于焉改辙。至于增辉风俗,广树堤防,非礼威严,亦何以尚!譬山祗之 有嵩岱,海若之有沧溟,饰以涓尘,不贻伊败。而高堂生于所传《士礼》亦谓之仪, 弘暢人情,粉饰行事。洎西京以降,用相裁准,咸称当世之美,自有周旋之节。黄 初之详定朝仪,太始之削除乖谬,则《宋书》言之备矣。
梁武始命群儒,裁成大典。吉礼则明山宾,凶礼则严植之,军礼则陆琏,宾礼 则贺瑒,嘉礼则司马褧。帝又命沈约、周舍、徐勉、何佟之等,咸在参详。陈武克 平建业,多准梁旧,仍诏尚书左丞江德藻、员外散骑常侍沈洙、博士沈文阿、中书 舍人刘师知等,或因行事,随时取舍。后齐则左仆射阳休之、度支尚书元修伯、鸿 胪卿王晞、国子博士熊安生,在周则苏绰、户辩、宇文弼,并习于仪礼者也,平章 国典,以为时用。高祖命牛弘、辛彦之等采梁及北齐《仪注》,以为五礼云。
《礼》曰:“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所以配上帝也。”秦人荡六籍以为煨烬, 祭天之礼残缺,儒者各守其所见物而为之义焉。一云:祭天之数,终岁有九,祭地 之数,一岁有二,圆丘、方泽,三年一行。若圆丘、方泽之年,祭天有九,祭地有 二。若天不通圆丘之祭,终岁有八;地不通方泽之祭,终岁有一。此则郑学之所宗 也。一云:“唯有昊天,无五精之帝。而一天岁二祭,坛位唯一。圆丘之祭,即是 南郊,南郊之祭,即是圆丘。日南至,于其上以祭天,春又一祭,以祈农事,谓之 二祭,无别天也。五时迎气,皆是祭五行之人帝太皞之属,非祭天也。天称皇天, 亦称上帝,亦直称帝。五行人帝亦得称上帝,但不得称天。故五时迎气及文、武配 祭明堂,皆祭人帝,非祭天也。此则王学之所宗也。梁、陈以降,以迄于隋,议者 各宗所师,故郊丘互有变易。
梁南郊,为圆坛,在国之南。高二丈七尺,上径十一丈,下径十八丈。其外再 壝,四门。常与北郊间岁。正月上辛行事,用一特牛,祀天皇上帝之神于其上,以 皇考太祖文帝配。礼以苍璧制币。五方上帝、五官之神、太一、天一、日、月、五 星、二十八宿、太微、轩辕、文昌、北斗、三台、老人、风伯、司空、雷电、雨师, 皆从祀。其二十八宿及雨师等座有坎,五帝亦如之,余皆平地。器以陶匏,席用稿 秸。太史设柴坛于丙地。皇帝斋于万寿殿,乘玉辂,备大驾以行礼。礼毕,变服通 天冠而还。北郊,为方坛于北郊。上方十丈,下方十二丈,高一丈。四面各有陛。 其外为壝再重。与南郊间岁。正月上辛,以一特牛,祀后地之神于其上,以德后配。 礼以黄琮制币。五官之神、先农、五岳、沂山、岳山、白石山、霍山、无闾山、蒋 山、四海、四渎、松江、会稽江、钱塘江、四望,皆从祀。太史设埋坎于壬地焉。
天监三年,左丞吴操之启称:“《传》云‘启蛰而郊’,郊应立春之后。”尚 书左丞何佟之议:“今之郊祭,是报昔岁之功,而祈今年之福。故取岁首上辛,不 拘立春之先后。周冬至于圆丘,大报天也。夏正又郊,以祈农事,故有启蛰之说。 自晋太始二年,并圆丘、方泽同于二郊。是知今之郊禋,礼兼祈报,不得限以一途 也。”帝曰:“圆丘自是祭天,先农即是祈谷。但就阳之位,故在郊也。冬至之夜, 阳气起于甲子,既祭昊天,宜在冬至。祈谷时可依古,必须启蛰。在一郊坛,分为 二祭。”自是冬至谓之祀天,启蛰名为祈谷。何佟之又启:“案鬯者盛以六彝,覆 以画】,备其文饰,施之宗庙。今南北二郊,《仪注》有课,既乖尚质,谓宜革变。” 博士明山宾议,以为:“《表记》‘天子亲耕,粢盛秬鬯,以事上帝’,盖明堂之 裸耳。郊不应裸。”帝从之。又有司以为祀竟,器席相承还库,请依典烧埋之。佟 之等议:“案《礼》‘祭器弊则埋之’。今一用便埋,费而乖典。”帝曰:“荐藉 轻物,陶匏贱器,方还付库,容复秽恶。但敝则埋之,盖谓四时祭器耳。”自是从 有司议,烧埋之。四年,佟之云:“《周礼》‘天曰神,地曰祇’。今天不称神, 地不称祇,天欑题宜曰皇天座,地欑宜曰后地座。又南郊明堂用沉香,取本天之质, 阳所宜也。北郊用上和香,以地于人亲,宜加杂馥。”帝并从之。五年,明山宾称: “伏寻制旨,周以建子祀天,五月祭地。殷以建丑祀天,六月祭地。夏以建寅祀天, 七月祭地。自顷代以来,南北二郊,同用夏正。”诏更详议。山宾以为二仪并尊, 三朝庆始,同以此日二郊为允。并请迎五帝于郊,皆以始祖配飨。及郊庙受福,唯 皇帝再拜,明上灵降祚,臣下不敢同也。”诏并依议。六年,议者以为北郊有岳镇 海渎之座,而又有四望之座,疑为烦重。仪曹郎硃异议曰:“望是不即之名,岂容 局于星海,拘于岳渎?”明山宾曰:“《舜典》云‘望于山川’。《春秋传》曰 ‘江、汉、沮、漳,楚之望也’。而今北郊设岳镇海渎,又立四望,窃谓烦黩,宜 省。”徐勉曰:“岳渎是山川之宗。至于望祀之义,不止于岳渎也。若省四望,于 义为非。”议久不能决。至十六年,有事北郊,帝复下其议。于是八座奏省四望、 松江、浙江、五湖等座。其钟山、白石,既土地所在,并留如故。七年,帝以一献 为质,三献则文,事天之道,理不应然,诏下详议。博士陆玮、明山宾、礼官司马 褧以为“宗祧三献,义兼臣下,上天之礼,主在帝王,约理申义,一献为允”。自 是天地之祭皆一献,始省太慰亚献,光禄终献。又太常丞王僧崇称:“五祀位在北 郊,圆丘不宜重设。”帝曰:“五行之气,天地俱有,故宜两从。”僧崇又曰: “风伯、雨师,即箕、毕星矣。而今南郊祀箕、毕二星,复祭风师、雨师,恐乖祀 典。”帝曰:“箕、毕自是二十八宿之名,风师、雨师自是箕、毕星下隶。两祭非 嫌。”十一年,太祝牒,北郊止有一海,及二郊相承用柒俎盛牲,素案承玉。又制 南北二郊坛下众神之座,悉以白茅,诏下详议。八座奏:“《礼》云‘观天下之物, 无可以称其德’,则知郊祭为俎,理不应柒。又藉用白茅,礼无所出。皇天大帝坐 既用俎,则知郊有俎义。”于是改用素俎,并北郊置四海座。五帝以下,悉用蒲席 槁荐,并以素俎。又帝曰:“《礼》‘祭月于坎’,良由月是阴义。今五帝天神, 而更居坎。又《礼》云‘祭日于坛,祭月于坎’,并是别祭,不关在郊,故得各从 阴阳而立坛坎。于南郊,就阳之义,居于北郊,就阴之义。既云就阳,义与阴异。 星月与祭,理不为坎。”八座奏曰:“五帝之义,不应居坎。良由齐代圆丘小而且 峻,边无安神之所。今丘形既大,易可取安。请五帝座悉于坛上,外壝二十八宿及 雨师等座,悉停为坎。”自是南北二郊,悉无坎位矣。十七年,帝以威仰、魄宝俱 是天帝,于坛则尊,于下则卑。且南郊所祭天皇,其五帝别有明堂之祀,不烦重设。 又郊祀二十八宿而无十二辰,于义阙然。于是南郊始除五帝祀,加十二辰座,与二 十八宿各于其方而为坛。
陈制,亦以间岁。正月上辛,用特牛一,祀天地于南北二郊。永定元年,武帝 受禅,修南郊,圆坛高二丈二尺五寸,上广十丈,柴燎告天。明年正月上辛,有事 南郊,以皇考德皇帝配,除十二辰座,加五帝位,其余准梁之旧。北郊为坛,高一 丈五尺,广八丈,以皇妣昭后配,从祀亦准梁旧。及文帝天嘉中,南郊改以高祖配, 北郊以德皇帝配天。太中大夫、领大著作、摄太常卿许享奏曰:“昔梁武帝云: ‘天数五,地数五,五行之气,天地俱有。’故南北郊内,并祭五祀。臣按《周礼》: ‘以血祭社稷五祀。’郑玄云:‘阴祀自血起,贵气臭也。五祀,五官之神也。’ 五神主五行,隶于地,故与埋沈副辜同为阴祀。既非烟柴,无关阳祭。故何休云: ‘周爵五等者,法地有五行也。’五神位在北郊,圆丘不宜重设。”制曰:“可。” 亨又奏曰:“梁武帝议,箕、毕自是二十八宿之名,风师、雨师自是箕、毕下隶, 非即星也。故郊雩之所,皆两祭之。臣案《周礼》大宗伯之职云:‘燎祀司中、 司令、风师、雨师。’郑众云:‘风师,箕也;雨师,毕也。’《诗》云:‘月离 于毕,俾滂沱矣。’如此则风伯、雨师即箕、毕星矣。而今南郊祀箕、毕二星,复 祭风伯、雨师,恐乖祀典。”制曰:“若郊设星位,任即除之。”享又奏曰:“ 《梁仪注》曰:‘一献为质,三献为文。事天之事,故不三献。’臣案《周礼》司 樽所言,三献施于宗祧,而郑注‘一献施于群小祀’。今用小祀之礼施于天神大帝, 梁武此义为不通矣。且樽俎之物,依于质文,拜献之礼,主于虔敬。今请凡郊丘祀 事,准于宗祧,三献为允。”制曰:“依议。”废帝光大中,又以昭后配北郊。及 宣帝即位,以南北二郊卑下,更议增广。久而不决。至太建十一年,尚书祠部郎王 元规议曰:
案前汉《黄图》,上帝坛径五丈,高九尺;后土坛方五丈,高六尺。梁南郊坛 上径十一丈,下径十八丈,高二丈七尺,北郊坛上方十丈,下方十二丈,高一丈。 即日南郊坛广十丈,高二丈二尺五寸,北郊坛广九丈三尺,高一丈五寸。今议增南 郊坛上径十二丈,则天大数,下径十八丈,取于三分益一,高二丈七尺,取三倍九 尺之堂。北郊坛上方十丈,以则地义,下至十五丈,亦取二分益一,高一丈二尺, 亦取二倍汉家之数。《礼记》云:“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因名山升中于 天,因吉土飨帝于郊。”《周官》云:“冬日至,祠天于地上之圆丘。夏日至,祭 地于泽中之方丘。”《祭法》云:“燔柴于泰坛,祭天也。瘗埋于泰折,祭地也。” 《记》云:“至敬不坛,扫地而祭。”于其质也,以报覆焘持载之功。《尔雅》亦 云:“丘,言非人所造为。”古圆方两丘,并因见有而祭。本无高广之数。后世随 事迁都,而建立郊礼。或有地吉而未必有丘,或有见丘而不必广洁。故有筑建之法, 而制丈尺之仪。愚谓郊祀事重,圆方二丘,高下广狭,既无明文,但五帝不相沿, 三王不相袭。今谨述汉、梁并即日三代坛不同,及更增修丈尺如前。听旨。
尚书仆射臣缮,左户尚书臣元饶、左丞臣周确、舍人臣萧淳、仪曹郎臣沈客卿 同元规议。诏遂依用。后主嗣立,无意曲礼之事,加旧儒硕学,渐以凋丧,至于朝 亡,竟无改作。
后齐制,圆丘方泽,并三年一祭,谓之帝祀。圆丘在国南郊。丘下广轮二百七 十尺,上广轮四十六尺,高四十五尺。三成,成高十五尺,上中二级,四面各一陛, 下级方维八陛。周以三壝,去丘五十步。中壝去内壝,外壝去中壝,各二十五步。 皆通八门。又为大营于外壝之外,轮广三百七十步。其营堑广一十二尺,深一丈, 四面各通一门。又为燎坛,于中壝之外,当丘之丙地。广轮三十六尺,高三尺,四 面各有陛。方泽为坛在国北郊。广轮四十尺,高四尺,面各一陛。其外为三壝,相 去广狭同圆丘。壝外大营,广轮三百二十步。营堑广一十二尺,深一丈,四面各通 一门。又为瘗坎于坛之壬地,中壝之外,广深一丈二尺。圆丘则以苍璧束帛,正月 上辛,祀昊天上帝于其上,以高祖神武皇帝配。五精之帝,从祀于其中丘。面皆内 向。日月、五星、北斗、二十八宿、司中、司命、司人、司禄、风师、雨师、灵星 于下丘,为众星之位,迁于内壝之中。合用苍牲九。夕牲之旦,太尉告庙,陈币于 神武庙讫,埋于两楹间焉。皇帝初献,太尉亚献,光禄终献。司徒献五帝,司空献 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太常丞已下荐众星。方泽则以黄琮束帛,夏至之日,禘昆 仑皇地祇于其上,以武明皇后配。其神州之神、社稷、岱岳、沂镇、会稽镇、云云 山、亭亭山、蒙山、羽山、峄山、崧岳、霍岳、衡镇、荆山、内方山、大别山、敷 浅原山、桐柏山、陪尾山、华岳、太岳镇、积石山、龙门山、江山、岐山、荆山、 嶓冢山、壶口山、雷首山、底柱山、析城山、王屋山、西倾硃圉山、鸟鼠同穴山、 熊耳山、敦物山、蔡蒙山、梁山、岷山、武功山、太白山、恆岳,医无闾山镇、阴 山、白登山、碣石山、太行山、狼山、封龙山、漳山、宣务山、阏山、方山、苟山、 狭龙山、淮水、东海、泗水、沂水、淄水、潍水、江水、南海、汉水、谷水、洛水、 伊水、漾水、沔水、河水、西海、黑水、涝水、渭水、泾水、酆水、济水、北海、 松水、京水、桑乾水、漳水、呼沲水、卫水、洹水、延水,并从祀。其神州位在青 陛之北甲寅地,社位赤陛之西未地,稷位白陛之南庚地;自余并内壝之内,内向, 各如其方。合用牲十二,仪同圆丘。其后诸儒定礼,圆丘改以冬至云。其南北郊则 岁一祀,皆以正月上辛。南郊为坛于国南,广轮三十六尺,高九尺,四面各一陛。 为三壝,内壝去坛二十五步,中壝、外壝相去如内壝。四面各通一门。又为大营于 外壝之外,广轮二百七十步。营堑广一丈,深八尺,四面各一门。又为燎坛于中壝 之外丙地,广轮二十七尺,高一尺八寸,四面各一陛。祀所感帝灵威仰于坛,以高 祖神武皇帝配。礼用四圭有邸,币各如方色。其上帝及配帝,各用骍特牲一,仪燎 同圆丘。其北郊则为坛如南郊坛,为瘗坎如方泽坎,祀神州神于其上,以武明皇后 配。礼用两圭有邸,各用黄牲一,仪瘗如北郊。
后周宪章姬周,祭祀之式,多依《仪礼》。司量掌为坛之制,圆丘三成,成崇 一丈二尺,深二丈。上径六丈,十有二阶,每等十有二节。在国阳七里之郊。圆壝 径三百步,内壝半之。方一成,下崇一丈,径六丈八尺,上崇五尺,方四丈,八方, 方一阶,阶十级,级一尺。方丘在国阴六里之郊。丘一成,八方,下崇一丈,方六 丈八尺,上崇五尺,方四丈。方一阶,尺一级。其壝八面,径百二十步,内壝半之。 南郊为方坛于国南五里。其崇一丈二尺,其广四丈。其壝方百二十步,内壝半之。 神州之坛,崇一丈,方四丈,在北郊方丘之右。其壝如方丘。其祭圆丘及南郊,并 正月上辛。圆丘则以其先炎帝神农氏配昊天上帝于其上。五方上帝、日月、内官、 中官、外官、众星,并从祀。皇帝乘苍辂,载玄冕,备大驾而行。预祭者皆苍服。 南郊,以始祖献侯莫那配所感帝灵威仰于其上。北郊方丘,则以神农配后地之祇。 神州则以献侯莫那配焉。其用牲之制,祀昊天上帝,祭皇地祇及五帝、日月、五星、 十二辰、四望、五官,各以其方色毛。宗庙以黄,社稷以黝,散祭祀用纯,表貉磔 禳用庞。
高祖受命,欲新制度。乃命国子祭酒辛彦之议定祀典。为圆丘于国之南,太阳 门外道东二里。其丘四成,各高八尺一寸。下成广二十丈,再成广十五丈,又三成 广十丈,四成广五丈。再岁冬至之日,祀昊天上帝于其上,以太祖武元皇帝配。五 方上帝、日月、五星、内官四十二座、次官一百三十六座、外官一百一十一座、众 星三百六十座,并皆从祀。上帝、日月在丘之第二等,北斗五星、十二辰、河汉、 内官在丘第三等,二十八宿、中官在丘第四等,外官在内壝之内,众星在内壝之外。 其牲,上帝、配帝用苍犊二,五帝、日月用方色犊各一,五星已下用羊豕各九。为 方丘于宫城之北十四里。其丘再成,成高五尺,下成方十丈,上成方五丈。夏至之 日,祭皇地祇于其上,以太祖配。神州、迎州、冀州、戎州、拾州、柱州、营州、 咸州、阳州九州山、海、川、林、泽、丘陵、坟衍、原隰,并皆从祀。地祇及配帝 在坛上,用黄犊二。神州九州神座于第二等八陛之间:神州东南方,迎州南方,冀 州、戎州西南方,拾州西方,柱州西北方,营州北方,咸州东北方,阳州东方,各 用方色犊一。九州山海已下,各依方面八陛之间。其冀州山林川泽,丘陵坟衍,于 坛之南少西,加羊豕各九。南郊为坛于国之南,太阳门外道西一里,去宫十里。坛 高七尺,广四丈。孟春上辛,祠所感帝赤熛怒于其上,以太祖武元皇帝配。其礼四 圭有邸,牲用骍犊二。北郊孟冬祭神州之神,以太祖武元皇帝配。牲用犊二。凡大 祀,斋官皆于其晨集尚书省,受誓戒。散斋四日,致斋三日。祭前一日,昼漏上水 五刻,到祀所,沐浴,著明衣,咸不得闻见衰绖哭泣。昊天上帝、五方上帝、日月、 皇地祇、神州社稷、宗庙等为大祀,星辰、五祀、四望等为中祀,司中、司命、风 师、雨师及诸星、诸山川等为小祀。大祀养性,在涤九旬,中祀三旬,小祀一旬。 其牲方色难备者,听以纯色代。告祈之牲者不养。祭祀牺牲,不得捶扑。其死则埋 之。
初,帝既受周禅,恐黎元未惬,多说符瑞以耀之。其或造作而进者,不可胜计。 仁寿元年冬至祠南郊,置昊天上帝及五方天帝位,并于坛上,如封禅礼。板曰:
维仁寿元年,岁次作噩,嗣天子臣坚,敢昭告于昊天上帝:璇玑运行,大明南 至。臣蒙上天恩造,群灵降福,抚临率土,安养兆人。顾惟虚薄,德化未暢,夙夜 忧惧,不敢荒怠。天地灵祇,降锡休瑞,镜发区宇,昭彰耳目。爰始登极,蒙授龟 图,迁都定鼎,醴泉出地,平陈之岁,龙引舟师。省俗巡方,展礼东岳,盲者得视, 喑者得言,复有蹙人,忽然能步。自开皇已来,日近北极,行于上道,晷度延长。 天启太平,兽见一角,改元仁寿,杨树生松。石鱼彰合符之征,玉兔显永昌之庆, 山图石瑞,前后继出,皆载臣姓名,褒纪国祚。经典诸纬,爰及玉龟,文字义理, 递相符会。宫城之内,及在山谷,石变为玉,不可胜数。桃区一岭,尽是琉璃,黄 银出于神山,碧玉生于瑞献。多杨山响,三称国兴,连云山声,万年临国。野鹅 降天,仍住池沼,神鹿入苑,频赐引导。驺虞见质,游驎在野,鹿角生于杨树,龙 湫出于荆谷。庆云发彩,寿星垂耀。宫殿楼阁,咸出灵芝,山泽川原,多生宝物。 威香散馥,零露凝甘。敦煌乌山,黑石变白,弘禄岩岭,石华远照。玄狐玄豹,白 兔白狼,赤雀苍乌,野蚕天豆,嘉禾合穗,珍木连理。神瑞休征,洪恩景福,降赐 无疆,不可具纪。此皆昊天上帝,爰降明灵,矜愍苍生,宁静海内,故锡兹嘉庆, 咸使安乐,岂臣微诚所能上感。虔心奉谢,敬荐玉帛牺齐,粢盛庶品,燔祀于昊天 上帝。皇考太祖武元皇帝,配神作主。
大业元年,孟春祀感帝,孟冬祀神州,改以高祖文帝配。其余并用旧礼。十年, 冬至祀圆丘,帝不斋于次。诘朝,备法驾,至便行礼。是日大风,帝独献上帝,三 公分献五帝。礼毕,御马疾驱而归。
明堂在国之阳。梁初,依宋、齐,其祀之法,犹依齐制。礼有不通者,武帝更 与学者议之。旧齐仪,郊祀,帝皆以衮冕。至天监七年,始造大裘,而《明堂仪注》 犹云衮服。十年,仪曹郎硃异以为:“《礼》大裘而冕,祭昊天上帝。五帝亦如之。 良由天神高远,义须诚质,今从泛祭五帝,理不容文。”于是改服大裘。异又以为: “齐仪初献樽彝,明堂贵质,不应三献。又不应象樽。《礼》云:‘朝践用太樽。’ 郑云:‘太樽,瓦也。’《记》又云:‘有虞氏瓦樽。’此皆在庙所用,犹以质素, 况在明堂,礼不容象。今请改用瓦樽,庶合文质之衷。”又曰:“宗庙贵文,故庶 羞百品,天义尊远,则须简约。今《仪注》所荐,与庙不异,即理征事,如为未允。 请自今明堂肴膳准二郊。但帝之为名,本主生育,成岁之功,实为显著。非如昊天, 义绝言象,虽曰同郊,复应微异。若水土之品,蔬果之属,犹宜以荐,止用梨枣橘 栗四种之果,姜蒲葵韭四种之俎,粳稻黍粱四种之米。自此以外,郊所无者,请并 从省除。”初,博士明山宾制《仪注》,明堂祀五帝,行礼先自赤帝始。异又以为: “明堂既泛祭五帝,不容的有先后,东阶而升,宜先春帝。请改从青帝始。”又以 为:“明堂笾豆等器,皆以雕饰。寻郊祀贵质,改用陶匏,宗庙贵文,诚宜雕俎。 明堂之礼,既方郊为文,则不容陶匏,比庙为质,又不应雕俎。斟酌二途,须存厥 衷,请改用纯漆。”异又以“旧仪,明堂祀五帝,先酌郁鬯,灌地求神,及初献清 酒,次酃,终醁。礼毕,太祝取俎上黍肉,当御前以授。请依郊仪,止一献清酒。 且五帝天神,不可求之于地,二郊之祭,并无黍肉之礼。并请停灌及授俎法。”又 以为:“旧明堂皆用太牢。案《记》云:‘郊用特牲’;又云‘天地之牛,角茧栗’。 五帝既曰天神,理无三牲之祭。而《毛诗·我将》篇,云祀文王于明堂,有‘维羊 维牛’之说。良由周监二代,其义贵文,明堂方郊,未为极质,故特用三牲,止为 一代之制。今斟酌百王,义存通典,蔬果之荐,虽符周礼,而牲牢之用,宜遵夏殷。 请自今明堂止用特牛,既合质文之中,又见贵诚之义。”帝并从之。先是,帝欲有 改作,乃下制旨,而与群臣切磋其义。制曰:“明堂准《大戴礼》:‘九室八牖, 三十六户。以茅盖屋,上圆下方。’郑玄据《援神契》,亦云‘上圆下方’,又云 ‘八窗四达’。明堂之义,本是祭五帝神,九室之数,未见其理。若五堂而言,虽 当五帝之数,向南则背叶光纪,向北则背赤熛怒,东向西向,又亦如此,于事殊未 可安。且明堂之祭五帝,则是总义,在郊之祭五帝,则是别义。宗祀所配,复应有 室,若专配一室,则是义非配五,若皆配五,则便成五位。以理而言,明堂本无有 室。”硃异以为:“《月令》‘天子居明堂左个、右个’。听朔之礼,既在明堂, 今若无室,则于义成阙。”制曰:“若如郑玄之义,听朔必在明堂,于此则人神混 淆,庄敬之道有废。《春秋》云:‘介居二大国之间。’此言明堂左右个者,谓所 祀五帝堂之南,又有小室,亦号明堂,分为三处听朔。既三处,则有左右之义。在 营域之内,明堂之外,则有个名,故曰明堂左右个也。以此而言,听朔之处,自在 五帝堂之外,人神有别,差无相干。”其议是非莫定,初尚未改。十二年,太常丞 虞爵复引《周礼》明堂九尺之筵,以为高下修广之数,堂崇一筵,故阶高九尺。 汉家制度,犹遵此礼,故张衡云“度堂以筵”者也。郑玄以庙寝三制既同,俱应以 九尺为度。制曰:“可。”于是毁宋太极殿,以其材构明堂十二间,基准太庙。以 中央六间安六座,悉南向。东来第一青帝,第二赤帝,第三黄帝,第四白帝,第五 黑帝。配帝总配享五帝,在阼阶东上,西向。大殿后为小殿五间,以为五佐室焉。
陈制,明堂殿屋十二间。中央六间,依齐制,安六座。四方帝各依其方,黄帝 居坤维,而配飨坐依梁法。武帝时,以德帝配。文帝时,以武帝配。废帝已后,以 文帝配。牲以太牢,粢盛六饭,钅幵羹果蔬备荐焉。后齐采《周官·考工记》为五 室,周采汉《三辅黄图》为九室,各存其制,而竟不立。
高祖平陈,收罗杞梓,郊丘宗社,典礼粗备,唯明堂未立。开皇十三年,诏命 议之。礼部尚书牛弘、国子祭酒辛彦之等定议,事在弘传。后检校将作大匠事宇文 恺依《月令》文,造明堂木样,重檐复庙,五房四达,丈尺规矩,皆有准凭,以献。 高祖异之,命有司于郭内安业里为规兆。方欲崇建,又命详定,诸儒争论,莫之能 决。弘等又条经史正文重奏。时非议既多,久而不定,又议罢之。及大业中,恺又 造《明堂议》及样奏之。炀帝下其议,但令于霍山采木,而建都兴役,其制遂寝。 终隋代,祀五方上帝,止于明堂,恆以季秋在雩坛上而祀。其用币各于其方。人帝 各在天帝之左。太祖武元皇帝在太昊南,西向。五官在庭,亦各依其方。牲用犊十 二。皇帝、太尉、司农行三献礼于青帝及太祖。自余有司助奠。祀五官于堂下,行 一献礼。有燎。其省牲进熟,如南郊仪。
『上一章』『隋书章节目录』 『下一章』
相关翻译
相关赏析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或整理自网络),原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古诗文网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转载请注明:原文链接 | http://www.gushijing.com/bookview/7193.html
热门诗词
- 沁园春(用定轩雨余有感韵写山中之趣) [冯取洽]
- 卜算子(嘉定癸酉二月雨后到双溪) [王炎]
- 水调歌头(江水浸云影) [朱熹]
- 烛影摇红(盱江有怀) [赵善扛]
- 赠刘蓝田(一作王维诗) [卢象]
- 赠村公 [尚颜]
- 江城子(外舅作梅玻因寿日作此) [卢祖皋]
古文典籍
- 「诗经」
- 「论语」
- 「史记」
- 「周易」
- 「易传」
- 「左传」
- 「大学」
- 「中庸」
- 「尚书」
- 「礼记」
- 「周礼」
- 「孟子」
- 「老子」
- 「吴子」
- 「荀子」
- 「庄子」
- 「墨子」
- 「管子」
- 「列子」
- 「宋书」
- 「汉书」
- 「晋书」
- 「素书」
- 「仪礼」
- 「周书」
- 「梁书」
- 「隋书」
- 「陈书」
- 「魏书」
- 「孝经」
- 「将苑」
- 「南齐书」
- 「北齐书」
- 「新唐书」
- 「后汉书」
- 「南史」
- 「司马法」
- 「水经注」
- 「商君书」
- 「尉缭子」
- 「北史」
- 「逸周书」
- 「旧唐书」
- 「三字经」
- 「淮南子」
- 「六韬」
- 「鬼谷子」
- 「三国志」
- 「千字文」
- 「伤寒论」
- 「反经」
- 「百家姓」
- 「菜根谭」
- 「弟子规」
- 「金刚经」
- 「论衡」
- 「韩非子」
- 「山海经」
- 「战国策」
- 「地藏经」
- 「冰鉴」
- 「围炉夜话」
- 「六祖坛经」
- 「睡虎地秦墓竹简」
- 「资治通鉴」
- 「续资治通鉴」
- 「梦溪笔谈」
- 「旧五代史」
- 「文昌孝经」
- 「四十二章经」
- 「吕氏春秋」
- 「了凡四训」
- 「三十六计」
- 「徐霞客游记」
- 「黄帝内经」
- 「黄帝四经」
- 「孙子兵法」
- 「孙膑兵法」
- 「本草纲目」
- 「孔子家语」
- 「世说新语」
- 「贞观政要」
- 「颜氏家训」
- 「容斋随笔」
- 「文心雕龙」
- 「农桑辑要」
- 「搜神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