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志·卷二十九》

  食货下

  武德八年十二月,水部郎中姜行本请于陇州开五节堰,引水通运,许之。永徽 元年,薛大鼎为沧州刺史,界内有无棣河,隋末填废。大鼎奏开之,引鱼盐于海。 百姓歌之曰:“新河得通舟楫利,直达沧海鱼盐至。昔日徒行今骋驷,美哉薛公德 滂被!”咸亨三年,关中饥,监察御史王师顺奏请运晋、绛州仓粟以赡之。上委以 运职。河、渭之间,舟楫相继,会于渭南,自师顺始之也。大足元年六月,于东都 立德坊南穿新潭,安置诸州租船。神龙三年,沧州刺史姜师度于蓟州之北,涨水为 沟,以备奚、契丹之寇。又约旧渠,傍海穿漕,号为平虏渠,以避海难运粮。

  开元二年,河南尹李杰奏,汴州东有梁公堰,年久堰破,江淮曹运不通。发汴、 郑丁夫以浚之。省功速就,公私深以为利。十五年正月,令将作大匠范安及检行郑 州河口斗门。先是,洛阳人刘宗器上言,请塞汜水旧汴河口,于下流荥泽界开梁公 堰,置斗门,以通淮、汴,擢拜左卫率府胄曹。至是,新漕塞,行舟不通,贬宗器 焉。安及遂发河南府、怀、郑、汴、滑三万人疏决开旧河口,旬日而毕。

  十八年,宣州刺史裴耀卿上便宜事条曰:“江南户口稍广,仓库所资,惟出租 庸,更无征防。缘水陆遥远,转运艰辛,功力虽劳,仓储不益。窃见每州所送租及 庸调等,本州正二月上道,至扬州入斗门,即逢水浅,已有阻碍,须留一月已上。 至四月已后,始渡淮入汴,多属汴河干浅,又般运停留,至六七月始至河口。即逢 黄河水涨,不得入河。又须停一两月,待河水小,始得上河。入洛即漕路干浅,船 艘隘闹,般载停滞,备极艰辛。计从江南至东都,停滞日多,得行日少,粮食既皆 不足,欠折因此而生。又江南百姓不习河水,皆转雇河师水手,更为损费。伏见国 家旧法,往代成规,择制便宜,以垂长久。河口元置武牢仓,江南船不入黄河,即 于仓内便贮。巩县置洛口仓,从黄河不入漕洛,即于仓内安置。爰及河阳仓、柏崖 仓、太原仓、永丰仓、渭南仓,节级取便,例皆如此。水通则随近运转,不通即且 纳在仓,不滞远船,不忧久耗,比于旷年长运,利便一倍有余。今若且置武牢、洛 口等仓,江南船至河口,即却还本州,更得其船充运。并取所减脚钱,更运江淮变 造义仓,每年剩得一二百万石。即望数年之外,仓廪转加。其江淮义仓,下湿不堪 久贮,若无船可运,三两年色变,即给贷费散,公私无益。”疏奏不省。至二十一 年,耀卿为京兆尹,京师雨水害稼,谷价踊贵,玄宗以问耀卿,奏称:“昔贞观、 永徽之际,禄廪未广,每岁转运,不过二十方石便足。今国用渐广,漕运数倍,犹 不能支。从都至陕,河路艰险,既用陆运,无由广致。若能兼河漕,变陆为水,则 所支有余,动盈万计。且江南租船,候水始进,吴人不便漕挽,由是所在停留。日 月既淹,遂生窃盗。臣望于河口置一仓,纳江东租米,便放船归。从河口即分入河、 洛,官自雇船载运。三门之东,置一仓。三门既水险,即于河岸开山,车运十数里。 三门之西,又置一仓,每运至仓,即般下贮纳。水通即运,水细便止。自太原仓溯 河,更无停留,所省钜万。前汉都关中,年月稍久,及隋亦在京师,缘河皆有旧仓, 所以国用常赡。”上深然其言。至二十二年八月,置河阴县及河阴仓、河西柏崖仓、 三门东集津仓、三门西盐仓。开三门山十八里,以避湍险。自江淮而溯鸿沟,悉纳 河阴仓。自河阴送纳含嘉仓,又送纳太原仓,谓之北运。自太原仓浮于渭,以实关 中。上大悦。寻以耀卿为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江淮、河南转运都使。 以郑州刺史崔希逸、河南少尹萧炅为副。凡三年,运七百万石,省陆运之佣四十万 贯。旧制,东都含嘉仓积江淮之米,载以大舆而西,至于陕三百里,率两斛计佣钱 千。此耀卿所省之数也。明年,耀卿拜侍中,而萧炅代焉。二十五年,运米一百万 石。二十九年,陕郡太守李济物,凿三门山以通运,辟三门巅,逾岩险之地,俾负 索引舰,升于安流,自齐物始也。

  天宝三载,韦坚代萧炅,以浐水作广运潭于望春楼之东,而藏舟焉。是年,杨 钊以殿中侍御史为水陆运使,以代韦坚。先是,米至京师,或砂砾糠纰,杂乎其间。 开元初,诏使扬掷而较其虚实,“扬掷”之名,自此始也。十四载八月,诏水陆运 宜停一年。

  天宝以来,杨国忠、王鉷皆兼重使以权天下。肃宗初,第五琦始以钱谷得见。 请于江、淮分置租庸使,市轻货以救军食,遂拜监察御史,为之使。乾元元年,加 度支郎中,寻兼中丞,为盐铁使。于是始大盐法,就山海井灶,收榷其盐,立监院 官吏。其旧业户洎浮人欲以盐为业者,免其杂役,隶盐铁使。常户自租庸外无横赋。 人不益税,而国用以饶。明年,琦以户部侍郎同平章事,诏兵部侍郎吕諲代之。宝 应元年五月,元载以中书侍郎代吕諲。是时淮、河阻兵,飞挽路绝,盐铁租赋,皆 溯汉而上。以侍御史穆宁为河南道转运租庸盐铁使,寻加户部员外,迁鄂州刺史, 以总东南贡赋。是时朝议以寇盗未戢,关东漕运,宜有倚办,遂以通州刺史刘晏为 户部侍郎、京兆尹、度支盐铁转运使。盐铁兼漕运,自晏始也。二年,拜吏部尚书、 同平章事,依前充使。晏始以盐利为漕佣,自江淮至渭桥,率十万斛佣七千缗,补 纲吏督之。不发丁男,不劳郡县,盖自古未之有也。自此岁运米数千万石,自淮北 列置巡院,搜择能吏以主之,广牢盆以来商贾。凡所制置,皆自晏始。广德二年正 月,复以第五琦专判度支铸钱盐铁事。而晏以检校户部尚书为河南及江淮已来转运 使,及与河南副元帅计会开决汴河。永泰二年,晏为东道转运常平铸钱盐铁使,琦 为关内、河东,剑南三川转运常平铸钱盐铁使。大历五年,诏停关内、河东、三川 转运常平盐铁使。自此晏与户部侍郎韩滉分领关内、河东、山、剑租庸青苗使。至 十四年,天下财赋,皆以晏掌之。

  建中初,宰相杨炎用事,尤恶刘晏。炎乃夺其权。诏曰:“朕以征税多门,郡 邑凋耗,听于群议,思有变更,将致时雍,宜遵古制。其江淮米准旨转运入京者, 及诸军粮储,宜令库部郎中崔河图权领之。今年夏税以前,诸道财赋多输京者,及 盐铁财货,委江州刺史包佶权领之。天下钱谷,皆归金部、仓部。委中书门下简两 司郎官,准格式条理。”寻贬晏为忠州刺史。晏既罢黜,天下钱谷归尚书省。既而 出纳无所统,乃复置使领之。其年三月,以韩洄为户部侍郎,判度支;金部郎中杜 佑权勾当江淮水陆运使。炎寻杀晏于忠州。自兵兴已来,凶荒相属,京师米斛万钱, 官厨无兼时之食。百姓在畿甸者,拔谷挼穗,以供禁军。洎晏掌国计,复江淮转运 之制,岁入米数十万斛以济关中。代第五琦领盐务,其法益密。初年入钱六十万, 季年则十倍其初。大历末,通天下之财,而计其所入,总一千二百万贯,而盐利过 半。李灵耀之乱,河南皆为盗据,不奉法制,赋税不上供,州县益减。晏以羡余相 补,人不加赋,所入仍旧,议者称之。其相与商榷财用之术者,必一时之选。故晏 没后二十年,韩洄、元琇、裴腆、包佶、卢徵、李衡相继分掌财赋,出晏门下。属 吏在千里外,奉教如目前。四方水旱,及军府纤芥,莫不先知焉。其年诏曰:“天 下山泽之利,当归王者,宜总榷盐铁使。”

  三年,以包佶为左庶子、汴东水陆运盐铁租庸使,崔纵为右庶子、汴西水陆运 盐铁租庸使。四年,度支侍郎赵赞议常平事,竹、木、茶、漆尽税之。茶之有税, 肇于此矣。贞元元年,元琇以御史大夫为盐铁水陆运使。其年七月,以尚书右仆射 韩滉统之。滉殁,宰相窦参代之。五年十二月,度支转运盐铁奏:“比年自扬子运 米,皆分配缘路观察使差长纲发遣。运路既远,实谓劳人。今请当使诸院,自差纲 节级般运,以救边食。”从之。八年,诏:东南两税财赋,自河南、江淮、岭南、 山南东道至于渭桥,以户部侍郎张滂主之;河东、剑南、山南西道,以户部尚书度 支使班宏主之。今户部所领三川盐铁转运,自此始也。其后宏、滂互有短长。宰相 赵憬、陆贽以其事上闻,由是遵大历故事,如刘晏、韩滉所分焉。

  九年,张滂奏立税茶法。自后裴延龄专判度支,与盐铁益殊涂而理矣。十年, 润州刺史王纬代之,理于硃方。数年而李锜代之,盐院津堰,改张侵剥,不知纪极。 私路小堰,厚敛行人,多自锜始。时盐铁转运有上都留后,以副使潘孟阳主之。王 叔文权倾朝野,亦以盐铁副使兼学士为留后。

  顺宗即位,有司重奏盐法,以杜佑判盐铁转运使,理于扬州。元和二年三月, 以李巽代之。先是,李锜判使,天下榷酤漕运,由其操割,专事贡献,牢其宠渥。 中朝柄事者悉以利积于私室,而国用日耗。巽既为盐铁使,大正其事。其堰埭先隶 浙西观察使者,悉归之;因循权置者,尽罢之;增置河阴敖仓;置桂阳监,铸平阳 铜山为钱。又奏:“江淮、河南、峡内、兗郓、岭南盐法监院,去年收盐价缗钱七 百二十七万,比旧法张其估一千七百八十余万,非实数也。今请以其数,除煮之外, 付度支收其数。”盐铁使煮盐利系度支,自此始也。又以程异为扬子留后。四月五 日,巽卒。自榷筦之兴,惟刘晏得其术,而巽次之。然初年之利,类晏之季年;季 年之利,则三倍于晏矣。旧制,每岁运江淮米五十万斛,至河阴留十万,四十万送 渭仓。晏殁,久不登其数,惟巽秉使三载,无升斗之阙焉。六月,以河东节度使李 鄘代之。

  五年,李鄘为淮南节度使,以宣州观察使卢坦代之。六年,坦奏,每年江淮运 米四十万石到渭桥,近日欠阙太半,请旋收籴,递年贮备。从之。坦改户部侍郎, 以京兆尹王播代之。播遂奏:“元和五年,江淮、河南、岭南、峡中、兗郓等盐利 钱六百九十八万贯。比量改法已前旧盐利,时价四倍虚估,即此钱为一千七百四十 余万贯矣,请付度支收管。”从之。其年诏曰:“两税之法,悉委郡国,初极便人。 但缘约法之时,不定物估。今度支盐铁,泉货是司,各有分巡,置于都会。爰命帖 职,周视四方,简而易从,庶叶权便。政有所弊,事有所宜,皆得举闻,副我忧寄。 以扬子盐铁留后为江淮已南两税使,江陵留后为荆衡汉沔东界、彭蠡已南两税使, 度支山南西道分巡院官充三川两税使。峡内煎盐五监先属盐铁使,今宜割属度支, 便委山南西道两税使兼知粜卖。”峡内盐属度支,自此始也。七年,王播奏去年盐 利除割峡内盐,收钱六百八十五万,从实估也。又奏,商人于户部、度支、盐铁三 司飞钱,谓之“便换”。八年,以崔倰为扬子留后、淮岭已来两税使;崔祝为江陵 留后,为荆南已来两税使。十三年正月,播又奏,以“军兴之时,财用是切。顷者 刘晏领使,皆自按置租庸,至于州县否臧,钱谷利病之物,虚实皆得而知。今臣守 务在城,不得自往。请令臣副使程异出巡江淮,其州府上供钱谷,一切勘问。”从 之。闰五月,异至江淮,得钱一百八十五万贯以进。其年,以播守礼部尚书,以卫 尉卿程异代之。十四年,异卒,以刑部侍郎柳公绰代之。长庆初,王播复代公绰。 四年,王涯以户部侍郎代播。敬宗初,播复以盐铁使为扬州节度使。文宗即位,入 觐,以宰相判使。其后,王涯复判二使,表请使茶山之人移植根本,旧有贮积,皆 使焚弃。天下怨之。九年,涯以事诛。而令狐楚以户部尚书右仆射主之,以是年茶 法大坏,奏请付州县而入其租于户部,人人悦焉。开成元年,李石以中书侍郎判收 茶法,复贞元之制也。三年,以户部尚书同平章事杨嗣复主之,多革前监院之陈事。 开成三年至大中壬申,凡一十五年,多任以元臣,以集其务。崔珙自刑部尚书拜, 杜忭以淮南节度领之,既而皆践公台。薛元赏、李执方、卢弘正、马植、敬晦五人, 于九年之中,相踵理之,植亦自是居相位。

  大中五年二月,以户部侍郎裴休为盐铁转运使。明年八月,以本官平章事,依 前判使。始者,漕米岁四十万斛,其能至渭仓者,十不三四。漕吏狡蠹,败溺百端, 官舟之沉,多者岁至七十余只。缘河奸犯,大紊晏法。休使僚属按之,委河次县令 董之。自江津达渭,以四十万斛之佣,计缗二十八万,悉使归诸漕吏。巡院胥吏, 无得侵牟。举之为法,凡十事,奏之。六年五月,又立税茶之法,凡十二条,陈奏。 上大悦。诏曰:“裴休兴利除害,深见奉公。”尽可其奏。由是三岁漕米至渭滨, 积一百二十万斛,无升合沉弃焉。

  武德元年九月四日,置社仓。其月二十二日诏曰:“特建农圃,本督耕耘,思 俾齐民,既康且富。钟庾之量,冀同水火。宜置常平监官,以均天下之货。市肆腾 踊,则减价而出;田穑丰羡,则增籴而收。庶使公私俱济,家给人足,抑止兼并, 宣通壅滞。”至五年十二月,废常平监官。贞观二年四月,尚书左丞戴胄上言曰: “水旱凶灾,前圣之所不免。国无九年储畜,《礼经》之所明诫。今丧乱之后,户 口凋残,每岁纳租,未实仓廪。随时出给,才供当年,若有凶灾,将何赈恤?故隋 开皇立制,天下之人,节级输粟,多为社仓,终于文皇,得无饥馑。及大业中年, 国用不足,并贷社仓之物,以充官费,故至末涂,无以支给。今请自王公已下,爰 及众庶,计所垦田稼穑顷亩,至秋熟,准其见在苗以理劝课,尽令出粟。稻麦之乡, 亦同此税。各纳所在,为言义仓。若年谷不登,百姓饥馑,当所州县,随便取给。” 太宗曰:“既为百姓预作储贮,官为举掌,以备凶年,非朕所须,横生赋敛。利人 之事,深是可嘉。宜下所司,议立条制。”户部尚书韩仲良奏:“王公已下垦田, 亩纳二升。其粟麦粳稻之属,各依土地。贮之州县,以备凶年。”可之。自是天下 州县,始置义仓,每有饥馑,则开仓赈给。以至高宗、则天,数十年间,义仓不许 杂用。其后公私窘迫,渐贷义仓支用。自中宗神龙之后,天下义仓费用向尽。

  高宗永徽二年六月,敕:“义仓据地收税,实是劳烦。宜令率户出粟,上上户 五石,余各有差。”六年,京东西二市置常平仓。明庆二年十二月,京常平仓置常 平署官员。开元二年九月,敕:“天下诸州,今年稍熟,谷价全贱,或虑伤农。常 平之法,行之自古,宜令诸州加时价三两钱籴,不得抑敛。仍交相付领,勿许悬欠。 蚕麦时熟,谷米必贵,即令减价出粜。豆谷等堪贮者,熟亦准此。以时出入,务在 利人。其常平所须钱物,宜令所司支料奏闻。”四年五月二十一日,诏:“诸州县 义仓,本备饥年赈给。近年已来,每三年一度,以百姓义仓糙米,远赴京纳,仍勒 百姓私出脚钱。自今已后,更不得义仓变造。”七年六月,敕:“关内,陇右、河 南、河北五道,及荆、扬、襄、夔、绵、益、彭、蜀,汉、剑、茂等州,并置常平 仓。其本上州三千贯,中州二千贯,下州一千贯。”十六年十月,敕:“自今岁普 熟,谷价至贱,必恐伤农。加钱收籴,以实仓廪,纵逢水旱,不虑阻饥,公私之间, 或亦为便。宜令所在以常平本钱及当处物,各于时价上量加三钱,百姓有粜易者, 为收籴。事须两和,不得限数。配籴讫,具所用钱物及所籴物数,申所司。仍令上 佐一人专勾当。”

  天宝六载三月,太府少卿张瑄奏:“准四载五月并五载三月敕节文,至贵时贱 价出粜,贱时加价收籴。若百姓未办钱物者,任准开元二十年七月敕,量事赊粜, 至粟麦熟时征纳。臣使司商量,且粜旧籴新,不同别用。其赊粜者,至纳钱日若粟 麦杂种等时价甚贱,恐更回易艰辛,请加价便与折纳。”广德二年正月,第五琦奏: “每州常平仓及库使司,商量置本钱,随当处米物时价,贱则加价收籴,贵则减价 粜卖。”

  建中元年七月,敕:“夫常平者,常使谷价如一,大丰不为之减,大俭不为之 加。虽遇灾荒,人无菜色。自今已后,忽米价贵时,宜量出官米十万石,麦十万石, 每日量付两市行人下价粜货。”三年九月,户部侍郎赵赞上言曰:“伏以旧制,置 仓储粟,名曰常平。军兴已来,此事阙废,或因凶荒流散,饿死相食者,不可胜纪。 古者平准之法,使万室之邑,必有万钟之藏,千室之邑,必有千钟之藏,春以奉耕, 夏以奉耘,虽有大贾富家,不得豪夺吾人者,盖谓能行轻重之法也。自陛下登极以 来,许京城两市置常平,官籴盐米,虽经频年少雨,米价未腾贵,此乃即自明验, 实要推而广之。当军兴之时,与承平或异,事须兼储布帛,以备时须。臣今商量, 请于两都并江陵、成都、扬、汴、苏、洪等州府,各置常平,轻重本钱,上至百万 贯,下至数十万贯,随其所宜,量定多少。唯贮斛斗疋段丝麻等,候物贵则下价出 卖,物贱则加价收籴。权其轻重,以利疲人。”从之。赞于是条奏诸道津要都会之 所,皆置吏,阅商人财货。计钱每贯税二十,天下所出竹、木、茶、漆,皆十一税 之,以充常平本。时国用稍广,常赋不足,所税亦随时而尽,终不能为常平本。

  贞元八年十月,敕:“诸军镇和籴贮备,共三十三万石,价之外,更量与优饶。 其粟及麻,据米数准折虚价,直委度支,以停江淮运脚钱充,并支绫绢、纟、绵, 勿令折估。所籴粟等,委本道节度使监军同勾当别贮,非承特敕,不得给用。”十 四年六月,诏以米价稍贵,令度支出官米十万石,于两街贱粜。其年九月,以岁饥, 出太仓粟三十万石出粜。是岁冬,河南府谷贵人流,令以含嘉仓粟七万石出粜。十 五年二月,以久旱岁饥,出太仓粟十八万石,于诸县贱粜。元和元年正月,制: “岁时有丰歉,谷价有重轻,将备水旱之虞,在权聚敛之术。应天下州府每年所税 地子数内,宜十分取二分,均充常平仓及义仓,仍各逐稳便收贮,以时出粜,务在 救人,赈贷所宜,速奏。”六年二月,制:“如闻京畿之内,旧谷已尽,宿麦未登, 宜以常平、义仓粟二十四万石贷借百姓。诸道州府有乏少粮种处,亦委所在官长, 用常平、义仓米借贷。淮南、浙西、宣歙等道,元和二年四月赈贷,并且停征。容 至丰年,然后填纳。”九年四月,诏出太仓粟七十万石,开六场粜之,并赈贷外县 百姓。至秋熟征纳,便于外县收贮,以防水旱。十二年四月,诏出粟二十五万石, 分两街降估出粜。其年九月,诏诸道应遭水州府,河中、泽潞、河东、幽州、江陵 府等管内,及郑、滑、沧、景、易、定、陈、许、晋、显、苏、襄、复、台、越、 唐、随、邓等州人户,宜令本州厚加优恤。仍各以当处义仓斛斗,据所损多少,量 事赈给。十三年正月,户部侍郎孟简奏:“天下州府常平、义仓等斛斗,请准旧例 减估出粜,但以石数奏申,有司更不收管,州县得专达以利百姓。”从之。

  长庆四年二月,敕出太仓陈粟三十万石,于两街出粜。其年三月制曰:“义仓 之制,其来日久。近岁所在盗用没入,致使小有水旱,生人坐委沟壑。永言其弊, 职此之由。宜令诸州录事参军,专主勾当。苟为长吏迫制,即许驿表上闻。考满之 日,户部差官交割。如无欠负,与减一选。如欠少者,量加一选。欠数过多,户部 奏闻,节级科处。”大和四年八月,敕:“今年秋稼似熟,宜于关内七州府及凤翔 府和籴一百万石。”大中六年四月,户部奏:“诸州府常平、义仓斛斗,本防水旱, 赈贷百姓。其有灾沴州府地远,申奏往复,已至流亡。自今已后,诸道遭灾旱,请 委所在长吏,差清强官审勘,如实有水旱处,便任先从贫下不支济户给贷。”从之。

  建中四年六月,户部侍郎赵赞请置大田:天下田计其顷亩,官收十分之一。择 其上腴,树桑环之,曰公桑。自王公至于匹庶,差借其力,得谷丝以给国用。诏从 其说。赞熟计之,自以为非便,皆寝不下。复请行常平税茶之法。又以军须迫蹙, 常平利不时集,乃请税屋间架、算除陌钱。间架法:凡屋两架为一间,至有贵贱, 约价三等,上价间出钱二千,中价一千,下价五百。所由吏秉算执筹,入人之庐舍 而计其数。衣冠士族,或贫无他财,独守故业,坐多屋出算者,动数十万。人不胜 其苦。凡没一间者,仗六十,告者赏钱五十贯,取于其家。除陌法:天下公私给与 货易,率一贯旧算二十,益加算为五十。给与他物或两换者,约钱为率算之。市牙 各给印纸,人有买卖,随自署记,翌日合算之。有自贸易不用市牙者,验其私簿。 无私簿者,投状自集。其有隐钱百者没入,二千杖六十,告者赏十千,取其家资。 法既行,而主人市牙得专其柄,率多隐盗。公家所入,曾不得半,而怨惸之声,嚣 然满于天下。至兴元二年正月一日赦,悉停罢。

  贞元九年正月,初税茶。先是,诸道盐铁使张滂奏曰:“伏以去岁水灾,诏令 减税。今之国用,须有供储。伏请于出茶州县,及茶山外商人要路,委所由定三等 时估,每十税一,充所放两税。其明年以后所得税,外贮之。若诸州遭水旱,赋税 不办,以此代之。”诏可之,仍委滂具处置条奏。自此每岁得钱四十万贯。然税无 虚岁,遭水旱处亦未尝以钱拯赡。

  大和七年,御史台奏:“伏准大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赦文,天下除两税外,不 得妄有科配,其擅加杂榷率,一切宜停,令御史台严加察访者。臣昨因岭南道擅置 竹綀场,税法至重,害人颇深。伏请起今已后,应诸道自大和三年准赦文所停两税 处科配杂榷率等复却置者,仰敕至后十日内,具却置事由闻奏,仍申台司。每有出 使郎官御史,便令严加察访。苟有此色,本判官重加惩责,长吏奏听进止。”从之。 九年十二月,左仆射令狐楚奏新置榷茶使额:“伏以江淮间数年以来,水旱疾疫, 凋伤颇甚,愁叹未平。今夏及秋,稍较丰稔。方须惠恤,各使安存。昨者忽奏榷茶, 实为蠹政。盖是王涯破灭将至,怨怒合归。岂有令百姓移茶树就官场中栽,摘茶叶 于官场中造?有同兒戏,不近人情。方有恩权,无敢沮议,朝班相顾而失色,道路 以目而吞声。今宗社降灵,奸凶尽戮,圣明垂佑,黎庶各安。微臣伏蒙天恩,兼授 使务,官衔之内,犹带此名,俯仰若惊,夙宵知愧。伏乞特回圣听,下鉴愚诚,速 委宰臣,除此使额。缘国家之用或阙,山泽之利有遗,许臣条流,续具奏闻。采造 欲及,妨废为虞。前月二十一日内殿奏封之次,郑覃与臣同陈论讫。伏望圣慈早赐 处分,一依旧法,不用新条。惟纳榷之时,须节级加价,商人转抬,必较稍贵,即 是钱出万国,利归有司,既无害茶商,又不扰茶户。上以彰陛下爱人之德,下以竭 微臣忧国之心。远近传闻,必当咸悦。”诏可之。先是,盐铁使王涯表请使茶山之 人,移植根本,旧有贮积,皆使焚弃,天下怨之。及是楚主之,故奏罢焉。

  开成二年十二月,武宁军节度使薛元赏奏:“泗口税场,应是经过衣冠商客金 银、羊马、斛斗、见钱、茶盐、绫绢等,一物已上并税。今商量,其杂税并请停绝。” 诏许之。

  大中六年正月,盐铁转运使裴休奏:“诸道节度、观察使,置店停上茶商,每 斤收搨地钱,并税经过商人,颇乖法理。今请厘革横税,以通舟船,商旅既安,课 利自厚。今又正税茶商,多被私贩茶人侵夺其利。今请强干官吏,先于出茶山口, 及庐、寿、淮南界内,布置把捉,晓谕招收,量加半税,给陈首帖子,令其所在公 行,从此通流,更无苛夺。所冀招恤穷困,下绝奸欺,使私贩者免犯法之忧,正税 者无失利之叹。欲寻究根本,须举纲条。”敕旨依奏。其年四月,淮南及天平军节 度使并浙西观察使,皆奏军用困竭,伏乞且赐依旧税茶。敕旨:“裴休条流茶法, 事极精详,制置之初,理须画一。并宜准今年正月二十六日敕处分。”

  建中三年,初榷酒,天下悉令官酿。斛收直三千。米虽贱,不得减二千。委州 县综领。醨薄私酿,罪有差。以京师王者都,特免其榷。元和六年六月,京兆府奏: “榷酒钱除出正酒户外,一切随两税青苗,据贯均率。”从之。会昌六年九月敕: “扬州等八道州府,置榷麹,并置官店沽酒,代百姓纳榷酒钱,并充资助军用,各 有榷许限。扬州、陈许、汴州、襄州、河东五处榷麹,浙西、浙东、鄂岳三处置官 沽酒。如闻禁止私酤,过于严酷,一人违犯,连累数家,闾里之间,不免咨怨。宜 从今以后如有人私沽酒及置私麹者,但许罪止一身,并所由容纵,任据罪处分。乡 井之内,如不知情,并不得追扰。其所犯之人,任用重典,兼不得没入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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