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飞:马戏团入城:2006美国媒体与司法故事

作者:发布日期:2015-05-12

「高一飞:马戏团入城:2006美国媒体与司法故事」正文

【摘要】在美国,1966年以前,司法对媒体预先限制不符合宪法。但是,1966年确立了通过司法缄口令预先限制媒体的合宪性,这一做法在10年后的1976年被废除。30年后的2006年,因为新型媒体在一起著名刑事案件中的消极作用,学者们又开始反思要不要恢复对媒体的司法缄口令。历史的车轮将转向何方?由于美国言论自由至上的传统,回到30年前的老路上去,几乎没有可能。

【关键词】言论自由 预先限制 司法缄口令

媒体与法院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犯罪报道和司法报道是当地新闻机构可以提供给公众的最有用和最受欢迎的内容。甚至,从长期来看,当公众了解了司法系统的程序、判决和限制时,司法系统自身也将获益匪浅。媒体希望刊登或播出关于法庭程序的报道,但是法官或诉讼当事人视媒体为公正审判的一种威胁,试图限制媒体的采访和报道。在美国法律中,媒体与司法之间的矛盾表现为宪法的第一条修正案与第六修正案之间的矛盾,即言论自由与司法独立之间的矛盾。

向媒体发布禁令,限制媒体对案件的报道和评论,是与美国自由理念中"言论自由不能被预先限制"的观念不相符合的,所以在1966年以前的很长时期,美国最高法院并没有同意以发布预先禁止令的方式来限制媒体对司法的报道。

从宪法上确立其合法性则开始于1966年"谢泼德诉马克思威尔案" ,确立了"司法缄口令" (名称为Prior Restraint,gag order或gagging rule)预先限制媒体的合法性。各种各样的研究显示,在1967年至1975年,大约有40道命令直接禁止媒体刊登或播出对司法案件的报道。[ ]

在缄口令合宪裁判发布10年以后,1976年,联邦最高法院公布了著名的"内布拉斯州新闻协会案" [ ]判决,对缄口令制度提出了质疑。布伦南大法官、斯都特大法官和米歇尔大法官在他们完全一致的意见中称,对新闻界所发出的限制言论自由的命令"都是违反宪法的"。布伦南提倡建立一个这样的原则:

根据第一修正案的规定,限制言论自由的命令本身就是无效的。

从此,司法预先限制媒体并发布缄口令的做法实际上被废除,法院通过程序完善和普通司法管理措施[ ]来实现防止媒体审判的目的,但是这样一项重要的制度,在2006年的一个案件发生后,却受到了各种质疑,甚至于有人提议回到30年前,重新确立司法缄口令的合法性,本文中,我们来回顾2006年发生的这则故事和它在学术界引起的争论。

一、媒体审判:教授给自己学生定了强奸罪

在2006年3月12日,一个注定要不寻常的夜晚,一名受雇在球队校外聚会上表演的美国女性----一名非裔脱衣舞女郎在杜克大学曲棍球队举办的一场酒气熏天的聚会上进行表演。谁会想到,球队队员雇佣的这名舞女后来指控三名球员在聚会上强奸了她,谁又会想到这些指控导致的媒体狂热和公共监督的漩涡会在几个月将杜克大学推至风口浪尖?

这名舞者是曾经在美国军队服役的非裔美国人,她就读于历史悠久的黑人北卡罗来纳中央大学,很明显她靠表演一些异国风情的舞蹈来维持生活。尽管三名白人男性队员一直公开宣称他们是无辜的,但县地区检察官还是起诉了他们。根据大学校规,杜克大学校长对其中两名尚未毕业的学生给予暂时停学的处分。此外,校长还出于--至少是部分出于--对球队队员安全的考虑,暂停了曲棍球比赛日程上所有剩余比赛。

被男子曲棍球队的几名白人队员强奸的消息震惊了杜克大学。该事件发生后的几个星期里,随着消息的传播紧张的气氛也是与日俱增。杜克大学和达勒姆(Durham)社区的人也在为如何应对此事而焦头烂额。种族、阶级、性别以及大学体育运动所交织汇集成的一系列问题顿时引起了当地和全国媒体的关注,这些媒体蜂拥至杜克大学和达勒姆社区并驻扎达数月之久。

随着选举的临近,当问题触及消息本身的真实性而又缺乏确凿的证据时,地区检察官迈克・尼冯(Mike Nifong)(他在2005年4月被正式任命为地方检察官,他当时的上司被提拔为法官。迈克・尼冯在面对他的第一次选举之前只有一年的时间来证明他是胜任其职的。定于2006年5月2日的民主党初选是一场三方竞赛。)在媒体面前反复强调了此案的影响力和被告的性格。2006年3月27日到31日期间,迈克・尼冯向电视新闻记者声称,"这里所发生的事情是自我担任地区检察官以来发生的事情中最糟糕的一件"。他还说,"当我看见所发生的这一切的时候,我感到很震惊。我相信大多数这里的人也同样会感到震惊"。他向媒体发表的这些言论并未提及任何犯罪嫌疑人的姓名。这些言论也没有提及物证或司法鉴定结果,嫌疑人的性格或名誉,或者是预计的审判证词。这些言论只是一个正在参加职务竞选的地区检察官就他为什么认为案件中的指控很严重,尽管不在场证据连同控诉和无罪证据都被控方掌握,仍有三名队员被起诉。很多人认为这几名学生是有罪的,曲棍球队成了众矢之的,甚至于杜克大学的88名教师集体谴责被诉球员。[ ]

从2006年3月20日媒体首次对指控进行报道到2007年4月17日总检察长罗伊・库柏(Roy Cooper)公开宣布三名曲棍球队员无罪期间,没有新闻报纸或电视新闻指明原告克里斯陀・曼格姆(Crystal Mangum)的姓名。相反,主流的媒体都称她为"这个女人"、"原告"、"所谓的受害人"或者"受害人"。但是,在2006年4月21日,即里德・瑟里格曼(Reade Seligman)和科林・芬纳蒂(Collin Finnerty)被控诉三天之后,克里斯陀・曼格姆的名字首次被一个名为"Johnsville News"的博客曝光。最终,每个比较大型的博客都纷纷对该案之后的诉讼进行了报道。仅"Johnsville News"博客就有大约140,000不同的访问者。

杜克大学案中媒体所表现出的失败和愚蠢让一些评论者转而将政治干预作为关键的反对力量。在关于杜克大学一案的书中,耶格(Don Yaeger)在写到媒体时开篇便引用了2005年前一直是《纽约时报》一个编辑的话:"杜克大学曲棍球队案拥有可以激发纽约新闻记者正确思维的一切:这是白人对黑人的控制,这是男人对女人的控制,这是苏格兰佬对一名非裔女学生欺凌,这是富人对穷人的压迫"。[ ]去杜克大学访问的记者们经常能采访到一些大放厥词的教授,他们的言论强化了杜克大学作为精英统治和种族主义机构的形象。耶格认为,在电视上那些冷静而富于智慧的呼声较之于理论家们歇斯底里的奔走呼号而言更不可能被接纳。人们将具体情况下的具体诉求问题转化成了阶级间、种族间的和性别间的全面的斗争。

其他有关杜克大学曲棍球队案的一些重要书籍的作者们得出了一个相近的结论,学者们事后评论说:"媒体就像学者一样,不仅要让证据在道德剧中横插一脚,还要让它们将那些曲棍球队员、富人、白种人、南方人和男性妖魔化 ",记者们打着"让过好日子人没好日子过"的口号本身是否就对他们自己和事实真相造成了损害。难道那些"过好日子的人"就罪有应得?耶格在文章中引用他人的话说:许多记者在幸灾乐祸地嘲讽那些所谓的享有特权的曲棍球队员时感到无比畅快。[ ]

在整体上一边倒的声音中,还是有一些媒体、公众甚至是律师行业开始对此事的具体情况给予冷静、理性的审视。在辩护一方,2006年12月13日,辩方递交了一份涉及州未公布所有DNA检测结果的意见书。 第二天,另一份辩方联合意见书极力要求停止列队辨认,同时该意见书还提供了医学的、法医的以及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在12月15日的起诉听证会结束之后,辩方律师提交了第三份意见书,该意见书要求如果要进行审判的话就要改变审判地点。该文件赞成杜克大学的某些教授、"杜勒姆・哈雷德太阳"(the Durham Herald-Sun)组织以及一些民权组织的做法。辩方的这三份意见书所要解决的问题的范围可以说明杜克大学曲棍球队员涉嫌强奸案本身的复杂性。

在新闻界,《新闻与观察》(the News & Observer)和《杜克编年史》(the Duke Chronicle)是提供了最好报道的两家报纸--尽管他们也无法对辩方的这三份意见书所提出的每个问题进行专业研究。通过一个记者团队,《新闻与观察》重点对尼冯负责的这起案件存在的大量漏洞进行曝光。而《杜克编年史》多方面的报道包括获奖评论和几篇很好的调查文章--文章分析了与案件相关的这些问题是如何影响了杜克大学的学生而不是原告。

在学界,当杜克大学的88名教师谴责被诉球员的时候,也有一位冷静的历史学教授约翰逊(KC Johnson)与人多势众的88名教师唱反调。约翰逊对该案中矛盾的证据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并且讨论了迈克・尼冯和其他涉案人员的不当行为。此外,他还特别关注该案中的一些证据问题,例如性侵犯护士检验(SANE----Sexual Assault Nurse Examiner)程序。约翰逊还将该案的听证会和有关的新闻发布会公布在了博客上。人们普遍认为他的博客是报道这起案件最重要的渠道之一。[ ]他与斯都德・泰勒(Stuart Taylor)合著了一本名为《终将无罪》(Until Proven Innocent)的书,该书按照时间顺序将该案存在的不公正之处一一记录了下来。[ ]

2007年4月17日,北卡罗莱纳州总检察长宣布这几名队员无罪并称根本没有犯罪发生。这导致杜克大学完全解除对被指控队员的限制,也导致地区检察官撤诉,尼冯被取消律师资格并且因为隐瞒本来会证明曲棍球队的所有队员无罪的证据而被判犯有藐视法庭罪。继这场丑闻危机之后,校长布罗德黑德(Brodhead)在学校组建了五个不同的委员会,每个委员的职责在于观察学校对这起丑闻的不同反应并且找出那些可能导致这场危机的根本问题。针对政府和杜克大学提起的民事诉讼,使前地区检察官尼冯宣布个人破产,而当天球队聚会的那间房子也一直是空的。[ ]

在评论杜克大学曲棍球队涉嫌强奸案的论文《马戏团入城--媒体和备受关注的审判》[ ]中,大卫・瑟勒斯教授给媒体取了了一个很好的外号----"媒体马戏团"。他说,"媒体马戏团"这个词的起源并不明确,但是如今它常常被当作贬义词使用,并且使用得最普遍的场合是那些吸引一大群媒体的备受关注的审判。这个词最初来源于2005年6月《圣地亚哥联合论坛报》(San Diego Union-Tribune)上一则关于巨星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审判的报道,文章写道:"这的确是一个媒体马戏团,因为有2200名来自国际媒体的成员获得报道迈克尔・杰克逊审判的资格--媒体的数量比辛普森(O.J. Simpson)和斯科特・皮特森(Scott Peterson)谋杀案审判中的媒体数量的总和还多。"[ ]

杜克大学事件曝光媒体的经历顶多不过是极为个别的例子,它的独特之处在于这个大学的教授通过媒体和学术的力量使自己的学生招来了一场本可以避免的诉讼----在整个事件中,这起案件接受的是来自公共舆论而非法院的审判,并最终导致人们急于下判而不是给出一个真正公正的评断。

为此,羞愧的教授们在2007年9月,召开了一场题为"公共舆论下的法院--媒体报道下案件审理的实践与伦理"的会议。[ ]在为期两天的会议过程中,这些来自跨学科领域的与会者们--新闻记者、律师、法官和学者齐聚一堂,他们抛开杜克大学曲棍球队案件的具体细节不谈,而对当一个案件引起公众和媒体的关注后所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的、经常和宪法冲突的、道德的、实践的考虑进行了一番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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