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建议,很好!可以这么做。其实这个录音带好像已经做成了。我到深圳的时候,悟弘师好像就带了两套,我们一套带到深圳,好像另外一套带到北京。可惜的是时间太短,我离开香港,没有想到这一转眼就是七年的时间。七年不是一个很短的时间,为什么离开那么久?我也跟诸位说得很清楚,香港的法缘过去是雷太太跟我联系的;雷太太往生之后,就没有人再跟我做联系。佛法、世法都在一个缘字,缘聚就成熟了,缘散了就消失了,所以我们学佛人,不能不重视这个缘字。自己纵然有很好的善根福德,有很强烈的愿望,但是没有缘,都不能成就,古今中外无不如是。 我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在家的时候,有一批在家的同参好友,出家的时候,也有几位志同道合的同参,那么到今天,我还在讲台上,算是有一点小成就。过去这些朋友,同参道友,都退转了、都没有了,原因在那里呢?在缘。我如果没有遇到韩倓老居士,我也一样退转,也一样没有了,所以护法的缘太重要太重要了。她明了,她有心帮助我,让我有机会在讲台上学习讲经,几十年不中断,每一个星期至少要讲二、三次,这是最少的。时间不长,大多数的时间,差不多一个星期总是五次到六次,累积四十多年,才有这一点成就。这个机会一定需要人帮助,弘法也是如此。你看香港过去是雷太太一个人出钱出力,邀请我去讲经,她没有了,再就没有了。你看新加坡,新加坡李木源居士一个人,如果不是他,新加坡道场很多、法师很多、居士很多,那一个发心来请我呢?发心请,不是一句话、二句话,‘我邀请法师’,那有那么简单!你需不需要道场,道场要租借;你要找那些同修来听。你请法师,至少法师往返的飞机票;到这个地方的生活起居要照顾,不是容易的事情,不是说一句话就行了。 有一个真正带头、真正负责的人,有李木源居士,我们在新加坡才有十年弘法的机会。所以才晓得往往佛法的兴衰,在乎护持的一、二个人。这个护持的功德,跟法师弘法讲经的功德没有两样,它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得力的护持,佛法不能弘扬,法师再好也无能为力。你有心护持、有力量护持,没有法师来讲也不行,一定要这两个配得恰恰好,弘法利生的工作,才能做得圆满。 这一次香港,我回来看了一看,香港的同修们,其他道场我不知道,我所接触的你们的图书馆跟青年协会,特别是青年协会护生会,这些都是我的老听众,是我们的老同参、老朋友。这些年来没有进步,无论在道业上、在修持上、在佛教事业发展上,都没有进步,这是很遗憾的。我看了,我也发心,虽然年岁大了,我也愿意帮助大家,但是现在香港的房地产实在是太高了,我这一次去大约问了一下,雷居士他住的家,公寓房子,二千四百尺,我问一问房价大概要多少?现在这个价值差不多要美金五百万,把我吓一跳!新加坡的房地产已经算很高了,我们买了一栋大楼,美金才七百五十万,香港二千四百尺就要五百万,我们没有这个力量!所以希望同修们自己提供道场,我会抽出时间到这个地方来跟大家聚会,帮助大家来修学。今天时间到了,我们就讲到此地,希望这个带子,同修们能够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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