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善先资集(30)

来源:网络 作者:古诗经典文学网 点击:
○鸡、犬、鹰、猫、金鱼、蟋蟀等,伤生之物,宜勿畜。 ○米粒未出于谷,经年不改气味,夏秋随碓随食,味同新米,且不生虫,故与其积米,不如积谷。 ○米内诸虫,多死于簸量淘煮,宜于两三日前,先量出若干,平铺于

  ○鸡、犬、鹰、猫、金鱼、蟋蟀等,伤生之物,宜勿畜。

  ○米粒未出于谷,经年不改气味,夏秋随碓随食,味同新米,且不生虫,故与其积米,不如积谷。

  ○米内诸虫,多死于簸量淘煮,宜于两三日前,先量出若干,平铺于器,俟其窜去,然后淘净。其有存者,须投一废器之内。

  ○米中又有一种极细之虫,如粉如疥者,千万亿数,此因湿柴近米而生,故最燥之薪,方可盖米。仓底所铺砻糠(*砻:磨物),亦复如是。

  ○盖米之薪,宜另置一处,即为次年盖米之用,不惟薪内之虫,不遭烈火,且能使米色净白。

  ○近米之处,不可积薪,缘米中细命甚多,近薪则诸虫皆入故。

  ○贮麦最易出蛾,须于烈日中暴过三、四日,方可入廒。入廒后切忌见风。若麦,不须廒积,宜和矿灰少许,藏于燥器。

  ○麦内若出小蛾,须挑动令去,然后淘净。倘麦少蛾多,置废器中,任之可也。

  ○木柴宜积干燥之处,其下方少湿虫,又须每日暴过一次,然后供爨。若熄灭薪火,不可用有虫之水,亦不可在有虫之地。

  ○夏月祀灶焚阡(*阡:墓道,坟墓),享先烧纸,修斋化库,皆伤虫蚁。宜择坚洁之地,扫净一二次,速速燃火于上,则虫蚁不及赴于火所。

  ○合酱若用梅花水,则味甘而不甚出虫,倘或有之,宜另置一败酱之器,挑出诸虫,皆入其内。醋中若有,亦用其法。(梅花水,即雨水节中所降时雨也。又收贮腊雪,以造酱醋,则不生虫。蒋宾嵎先生订)。

  ○夏间面粉糕饼,及一切山珍海错,宜不时暴于烈日之下。

  ○夏日药材内,亦出细虫,炮制者慎之。

  ○剃下短发,切不可投于河,恐入螺蛳、蚬蛤壳内,即时刺死故。

  ○奴婢性恶灶蚁,见之必遭毒手。若临晚满贮锅水,则群蚁无由达灶。

  ○僮仆婢媵,暑夜每有燃火烧帐内之蚊,因而失火者,宜痛惩之。

  ○浴汤盥水,有热气者,不当即倾于地,因夏月遍地有虫故。

  ○洗涤腌腊之物,及所弃盐卤,须以淡水解之,然后可倾于地。

  庆贺部

  ○人类欣逢吉事,众生对泣哀鸣。微躯定是享嘉宾,一夜千翻凛凛。谁料业缘会遇,怨家次第相寻。披毛戴角口无声,俯首牵来就刃。

  ○好生者,位居通显,遇当道吉庆事,可以他物代称觞者,代之。

  ○远处绅官来访,宜以字画、古玩,及种种善书投赠,必难已于设席,勿害生命。

  ○官府往来,所具敬仪,不宜将活物备用。

  ○父母寿诞,亲友敛赀称贺,宜将众分,作一善事,仍列众友芳名。

  ○祝寿一事,原系末世浇风(*浇风:浮薄的社会风气)。古者年逾甲子,犹不称贺,况三四旬乎?苟不能违俗,必俟六旬以上,十年而后一庆可也。

  ○亲友或将应试,或将赴任,或将服贾,不无饯别之义,能以厚赆代宴(*赆:赠送的路费或钱财),彼此得福。

  ○遇亲友吉事,在于得已,不必奔走称贺,若吉事属己,亦勿遍扬于外。

  ○士人应乡会试,多有亲朋敛金,祷于文昌关帝者,明理之士,宜固却之。

  ○家中遇种种吉事,不得已设酌,宜定于几簋,若适当朔望之辰,概用精洁蔬果。

  ○江北宴客,席中必有三、四簋蔬,不惟取其惜福,兼之便于持斋亲友,此法最善,好生者,宜仿而行之,以维风俗。

  ○远地亲友遇吉事,不得已而往贺,勿多随僮仆、舆人、舟子。

  ○亲友特设相招,当于几日前,先向彼使说明,或托言斋期,或托言止食三簋,或托言特杀不食,亦免无量杀业。

  ○赴宴他家,若为我广杀物命,好生者,宜投箸而起,一揖而退。

  ○亲友如遇疾病,好生者,不必作醵(*凑钱喝酒)敛分,杀生媚神。倘有他友敛分于吾,宜晓之以佛言,示之以因果,惧之以鬼神不享非礼,告以死生各有定分,令彼憬然自返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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