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之家纳妾,其往来无耻之徒,渐有设酌称贺者,此风慎不可长。 婚嫁部 两姓因缘乍合,百年偕老兹辰。重重瑞气蔼门庭,鼎镬烹炰(*同‘炮’)侈盛。堪叹雄雌物类,亦同夫妇恩情。只缘宿世少慈心,今日双双填命。 ○子弟未完姻时,勿轻往外家。 ○富家宦室,每遇姻事,必设优觞,致男女混杂,为害非细。独不念婚姻吉礼,于发轫之初,竟作一场戏,何不祥如是,戒之哉! ○娶妇之家,每具牲醴,祷祭五圣等神(*五圣,即五通,又叫五显灵公、五郎神,鬼神名,明清时江南多祭祀),祷献既毕,然后成婚宴客。作俑者只因五圣有采秀之说,故藉祷祭希免。今好好人家,何得如此?宜痛绝之。 ○成婚宴客,礼所难已。但风俗渐浇,故宾筵渐盛,有志维持风化者,宜一以俭约为归。 ○亲迎,三朝、弥月、归宁等日,在于得已,不必燕客。 ○亲戚故旧,非大不得已,切勿滥招。 ○婚妁庖人辈,至男家,则侈陈女家之盛;至女家,又侈陈男家之盛。交煽两家,盛其筵宴,慎勿惑于其说。 ○司礼、司乐、司庖辈,宜俭其食,而丰其赐。 丧祭部 笑语音容不再,秋霜春露含悲。击鲜荐俎望魂归,增却重泉孽累。孰若申严佛事,虔修五戒三归。亡亲未度子心亏,此语当铭五内。 ○父母没后,即宜不入闺房,并绝荤酒,令家中各持四十九日斋,诵经念佛。至于设祭,止用蔬果。 ○缙绅治丧,必有贵客祭奠,所杀牲牷无算,宜先书‘荤祭不领’四字,粘于门首,来者坚意拒之。 ○古人居丧,小祥之后(*小祥:父母死后一周年的祭礼),始食菜、果,期年内,尚不茹蔬食稻,岂得餍饫膏粱?故人子苟念劬劳之恩,宜持长斋三载。 ○节日忌日,当虔修福事,或诵经施食,或装塑圣像,或买物放生,须量力行之,慎勿杀生设祭。 ○父母虽没,若遇诞期,亦宜修诸善事,以资冥福。 ○营建坟墓,其执役诸工,宜厚其犒赏,不可为彼杀生。 ○祭扫远祖之墓,但宜用纸帛,不可创祭献之议。盖天子七庙,亲尽犹迁,庶人远祖,因祷祭而杀物命,所谓黩于祭祀矣。又况墓祭之说,古礼所无,今总随俗,何必荐牲,孝子爱亲以德,谅不如是。 营造部 大则城池宫观,小而茅舍竹篱,搬砖运瓦并挑泥,祸及昆虫蝼蚁。切莫杀生犒匠,休将蛰穴抛离。愚人闻此转生疑,智者须培心地。 ○修理宫室台观,及民间一切兴作,宜择冬间百虫消灭之时。 ○桥梁、寺院,苟非有关于三宝,有益于民生者,不宜兴造修葺。 ○凡有兴作,例多酌献土神,宜用蔬果。 ○开浚河渠,例应戽干积水,宜于未竭泽之前,预加禁约,不许邻近染指。 ○河泥之内,多伏蛳、蚌、蚬蛤,泥一出水,诸命皆枯。故修筑河岸,宜别处取土,如势所不能,随见随放。 ○修筑坟墓,宜于穴前埋一大方石,为焚化纸帛之地。因日后遍地皆有干茅,置火其内,瞬息燎原耳。近民房殡棺者,尤宜慎之。 ○竹簰(*筏子)木筏,入水既久,每多螺蛳粘伏,须拂拭之,而后起水。 ○毁拆墙垣,及斫砍古树,见有蛇、蝎、蜈蚣等物,宜谕司役纵去。 ○拆卸旧屋,栋梁椽柱,有枯朽者,多生蛀虫于内,不宜辄作薪用,竹篱枯者亦然。 ○水化石灰,须择无虫之地,宜用长流水,不可用停蓄之水,因停蓄之水多虫故。 ○发泥砌壁,泥内虫多者,不可用,视地坚洁处,穿下二尺,则无虫矣。若近井灶泥沟,尤不可用。 ○庭中四面,宜多设阴沟,方不积水,水不积,则虫不生。 ○砖瓦木石,偶近卑湿之处,辄丛微细昆虫,宜巧作方便以护之。 其他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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