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劲秀:铭记“文革”教训,防止悲剧重演

作者:彭劲秀发布日期:2016-05-18

「彭劲秀:铭记“文革”教训,防止悲剧重演」正文

除去酝酿、筹划阶段,从1966年5月16日中央通知算起,在具有五千年灿烂文明历史的中国爆发了一场持续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运动。这场史无前例的运动从天而降,如暴风骤雨,雷电交加,席卷神州大地的每一个角落,使中国社会陷入旷日持久的动乱之中,给中华民族造成极其深重的灾难。

从政治方面说。“文化大革命”严重践踏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无限上纲,罗织罪状,致使冤狱遍于寰中。据统计,“文革”十年中,全国被立案审查的干部高达230万人,占“文革”前夕全国1200万干部的19.2%。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被审查的干部有29885人,占干部总数的16.7%。其中,中央副部级和地方副省级以上的高级干部被立案审查的达75%。据最高人民法院1980年9月统计,仅因刘少奇问题而受株连的“案件”就有2.6万多件,被判刑的达2.8万多人。党和政府的各级机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组织,长期陷于瘫痪和不正常状态。在“砸烂公检法”口号的蛊惑下,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均被“砸烂”,社会实行军事管制。

从社会方面说,由于造反派林立,互相争夺械斗,社会一直处于动乱之中。“公安六条”发布后,不少人因为说错一句话,或者无意中污损了一张印有领袖画像、语录或名字的报纸等,立即就会被戴上“现行反革命分子”的帽子,轻则批斗、游街、进“学习班”,重则坐牢、判刑,甚至杀头,人人生活在恐惧之中。那时候,经常 “拉网”,即群专队深更半夜突然闯进你家,门后头、床底下到处翻检一遍,看有没有生人和违禁东西,民众没有任何隐私权可言。

从经济方面说,“文化大革命”造成我国国民经济的巨大损失。1977年12月,李先念在全国计划会议上估计,“文革”十年在经济上仅国民收入就损失人民币5000亿元。这个数字相当于建国30年全部基本建设投资的80%,超过了建国30年全国固定资产的总和。“文革”期间,有5年经济增长不超过4%,其中3年负增长;1967年增长-5.7%,1968年增长-4.1%,1976年增长-1.6%。(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编:《中国经济发展五十年大事记》)1978年2月,华国锋在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说:由于“文革”的破坏,仅1974年到1976年,全国就“损失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钢产量2800万吨,财政收入400亿元,整个国民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

由于社会动乱,经济凋敝,城乡人民生活极其贫困,农民尤甚。笔者所在的安徽农村最有代表性。文革期间我在农村,分的的口粮根本不够吃,每年都要与三五个乡亲一起拉着板车到外地买山芋干回来维持生活。每年发的布票用不着,因为没有钱买布。1977年6月,中央任命万里担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到任以后,万里先后来到芜湖、徽州、肥东、定远、凤阳等地调研,所见所闻,使他大为震惊。他后来回忆说:“原来农民的生活水平这么低啊,吃不饱,穿不暖,住的房子不像个房子的样子。淮北、皖东有些穷村,门、窗都是泥土坯的,连桌子、凳子也是泥土坯的,找不到一件木器家具,真是家徒四壁呀。我真没料到,解放几十年了,不少农村还这么穷!”(田纪云:《万里:改革开放的大功臣》,《炎黄春秋》2006年第5期)安徽凤阳县有个前王生产队,紧靠津浦铁路。这个10户人家68口人的生产队,4户没有门,3户没水缸,5户没有桌子。队长史成德是个复员军人,一家10口人只有一床被子、7个饭碗,筷子全是树条或秸秆做的。安徽农村的情况并非个别现象。据原农业部人民公社管理局统计的数字:1978年,全国农民每人年均从集体分配到的收入仅有74.67元,其中两亿农民的年均收入低于50元。有1.12亿人每天能挣到一角一分钱,1.9亿人每天能挣一角三分钱,有2.7亿人每天能挣一角四分钱。相当多的农民辛辛苦苦干一年不仅挣不到钱,还要倒欠生产队钱。

由于穷困,温饱没有保障,家徒四壁,一贫如洗,所以农村男青年的婚姻便成为“老大难”问题,不少村子成为“光棍村”。农民为了传宗接代,于是想了个“换亲”的穷办法,即张三娶李四的妹妹(或姐姐),李四娶张三的妹妹(或姐姐)。张李两家决定把女儿嫁给对方的前提条件是对方必须把女儿嫁给自家的儿子,否则必然告吹。所以,凡是有儿有女的家庭,在儿子没有说定对象之前,他是绝对不会轻易把女儿嫁出去的,因为他要用女儿为儿子换回一个媳妇。那些只有儿子没有女儿而且较为贫困的农户,只有眼睁睁地看着儿子打光棍。

这种赤裸裸对等交换的“换亲”是非常难为情的,两换亲的后代之间的称呼都成问题,比如:张三的孩子怎么称呼李四,是喊舅舅还是喊姑父?对父亲的妹妹,是喊姑妈还是喊舅妈?非常尴尬。于是人们将换亲的范围扩大为三换亲、四换亲、五换亲,即张、王、李、赵诸家形成一个换亲圈,各以自家的女儿为儿子换来妻子,名之曰“转亲”。 “转亲”虽然能够减少一些尴尬,但其核心仍是个“换”字――用女儿给儿子换媳妇。不管是两换亲还是三转亲、四转亲、五转亲,其目的都是为了解决自家儿子的婚姻问题,没有多少真正的爱情可言。农村中因为换亲、转亲而酿成的悲剧不胜枚举。

换亲、转亲是文革期间农村特有的社会现象,盖因为农民贫穷的缘故。改革开放后,农民富足了,换亲、转亲之类的社会畸形现象也随之绝迹了。

城市市民的生活虽然比农民好些,但也很艰难。从1957年到1976年,全国职工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几乎没有涨过工资。1957年全国职工平均货币工资624元,1976年下降到575元,不进反退,还少了49元(曾培炎主编:《新中国经济50年》,第897-898页)。很多生活消费品供给不足,需凭票购买。粮票,更是流行了40年,被称作“第二货币”。“三转一响”(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收音机)是平民的梦想,添置这一套虽然要不多少钱,但居民收入微薄,温饱尚且非常紧张,所以这“三转一响”也就成了人们的奢望。住房更加困难。改革开放初期,上海180万住户中,按国家标准,有89.98万户为住房困难户,占了总户数的一半左右,其中三代同室的119499户;父母与12周岁以上子女同室的316079户;12周岁以上兄妹同室的85603户;两户同居一室的44332户;人均居住2平米以下的268650户。住房大多没有客厅,进门就是卧室,厨房,卫生间很多是几家合用。

从文化方面说,这场被称之为“文化大革命”的运动,对教科文化的摧残尤其严重。运动中造反派公然焚书,鼓吹“停课闹革命”、“知识越多越反动”,中华民族几千年灿烂的文化遗产惨遭浩劫,一大批学有专长的知识分子被戴上“牛鬼蛇神”的帽子,受到残酷迫害。到1968年底,中科院仅在北京的171位高级研究人员中,就有131位先后被列为打倒和审查对象。全院被迫害致死的达229名。上海科技界的一个特务案,株连了14个研究单位,1000多人。受逼供、拷打等残酷迫害的科技人员和干部达607人,活活打死2人,6人被迫自杀(《科技日报》2008年3月17日)。从1966年到1976年,十年没有组织过正式高考,交白卷也可以上大学。1982年人口普查统计表明,当年全国文盲半文盲多达2亿3千多万人。

文化大革命运动混淆青红皂白,颠倒是非功罪,扼杀民族文化,毁灭中华文明,给中华民族造成史无前例的灾难。在文革造成的诸多罪孽中,除了上面几项之外,笔者认为,文革还有一项很大的罪孽,即毁灭人性。运动中不仅整人者不把被整者当人看待,可以随意侮辱、伤害、虐杀,同时,整人者自己也泯灭良知,成为毫无人性的野兽。

马克思说:“专制制度必然具有兽性,与人性是不相容的。兽性的关系只能靠兽性来维持。”(1956年12月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414页)他又说:“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类,使人不成其为人”。(1956年12月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411页) 张显扬在《为“人性论”平反》一文中说:“那时候,特别是文革期间,不是‘革命人民’,就是‘阶级敌人’。谁如果不幸被归入‘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叛(徒)、特(务)、资(走资派)、臭(老九)’的行列,那么不管他是工人、农民、官员、知识分子,还是士兵、将军、元帅,甚至国家主席,外国友人,都再不被当人对待。”

的确,“文革”中的所谓“革命左派”是不把他们眼中的“阶级敌人”当人看待的,他们把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的战火延伸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不管是同事、同学、朋友还是父母、夫妻、兄弟、子女,彼此之间的友情、爱情、亲情统统被激烈的辩论和无情的斗争取代,酿成许多悲剧。

“文革”期间,不仅学生可以随心所欲地殴打、体罚、侮辱甚至打死自己的老师,造反派可以肆无忌惮地批斗、捆绑、关押、整死开国元勋、科技精英、文化名流和各级领导干部,而且公然肆意大规模地虐杀无辜平民。如湖南省道县柑子园等农村居然成立不伦不类的所谓“贫下中农高级人民法院”,使杀人合法化。

据谭合成《血的神话――公元一九六七年湖南道县文革大屠杀纪实》披露,道县杀人事件,从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历时66天,涉及10个区,37个公社,占当时区、社总数的100%,468个大队,占当时农村大队总数的93.4%,1590个生产队,2778户,占当时全县总户数的2.7%,被杀光的有117户,共死亡4519人,占当时全县总人口的1.17%,其中被杀4193人,逼迫自杀的326人。被杀人员按当时的阶级成分分类,四类分子1830人,占被杀总数的41.4%,四类分子子女2207人,占被杀总数的49.9%,贫下中农352人,占被杀总数的8%,其他成分31人,占被杀总数的0.7%。按职业分类,农民4208人,占被杀总数的95.2%,国家干部17人,占被杀总数的0.38%,教员141人,占被杀总数的3.19%,医务人员20人,占被杀总数的0.45%,工人34人,占被杀总数的0.77%。另外,被杀人中有党员8人,团员13人。杀人后,遗属深受其害,被查抄财产的有2423户,3781间房屋被侵占或拆毁,5.3万件家俱用品被查抄,629人被迫外逃,635人成为孤老孤残。

唐家大队有一杀人凶手,名叫雷康古,自称一口气用马刀砍了36颗人头,一举夺得全县的杀人冠军。处遗工作组进场后,发现这个情况有浮夸,杀了36个人是雷康古自己虚报的,经逐一落实,只有18个。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是为了多领“手续费”。当时道县杀人是有报酬的,用当地人的话说就是给“手续费”,一般每杀1人给手续费2~5元不等,也有记工分、发实物的,如稻谷20斤或30斤等。唐家大队条件稍好些,手续费相对高一点,每杀1人给5块钱。这样雷康古这一天就赚了180块钱。当时唐家大队劳动力日工值(10分工),大约在5角钱左右,如此算来雷康古在生产队出1年工也赚不到这么多钱。

唐家大队被害者中,有一个23岁的地富子弟叫胡祥贤,人比较老实,从来不说多话,干活卖力,杀人时,生产队干部说:“这个就不杀算了。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