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蒙:译言、字幕组、公开课……互联网翻译文化如何构建公共空间」正文
发展公共空间一定要从政治讨论开始吗?流行文化的兴起是否可以成为构筑公共领域的路径?近年来,随着在线社区和社交媒体的兴起,成功的线上动员个案越来越多,特别是去年Kony2012视频引爆互联网后,由亨利・詹金斯(Henry Jenkins)提出的迷群行动主义(Fan activism)的概念受到了很多媒体研究者的关注。迷群即通常所说的粉丝,年轻人们围绕一个或一类文化产品形成在线社区,时空上的区隔并不能妨碍他们在虚拟空间上表达看法,甚至共同发起线上线下的行动。这些社区构成了迷群行动主义得以成形的基础。
新加坡国立大学传播与新媒体系的张玮玉和毛成婷在今年初的期刊Chinese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上,以中国大陆过去五年间兴起的网络翻译文化为例,讨论了这种特殊的迷群行动主义在互联网政治中的角色。
在社交媒体普及以前,关于迷群的新闻框架常常是负面的:媒体总是强调迷群成员怪异、疯狂和不理智的一面,将一些突发事故归因于迷群的骚乱。进入新世纪以后,相关的研究趋向正面,开始有学者注意到迷群分享性和志愿性的特征,将其称之为全球化下的非物质主义劳动者。总之,迷群既是具有变革潜质的社会能动者,也受制于其所追随的流行文化。
在中国的语境下,各种迷群兴起的前提除了社会整体的多元化外,很重要的一点也在于政权的放任态度。在很长时间内,迷群的活动被认为是转移社会矛盾的有效方式,有利于政权合法性的维持。为了进一步防止迷群的议题扩展到公民参与的领域,国家通过设置官方的流行节目和文化奖项,积极地将现有的迷群活动纳入自己的框架。
研究者把如今的网络翻译迷群平台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社区网络,包括东西、译言等文本翻译社区,和专职翻译外文影像资源的字幕组社区;第二类是传播类网站,比如公开课和视频网站;三则是发布译文的博客,比如译者。作者访谈了各个分类中的项目发起人与翻译志愿者,他们大都是业余爱好者,只有极少数是专职翻译。
大陆翻译平台的兴起源于受众对跨国文化产品的需求。在发展脉络上,呈现出从游戏漫画到字幕组,从娱乐导向到信息导向,从完成单一任务到搭建跨国界与合作性的翻译平台。作者认为中国互联网公开课文化的出现是协作翻译模式转换的重要标志,因为正是其巨大的受众群,使得以往各行其道的翻译平台间有了共同的传播目标,从而推衍出一个公共空间的雏形。
作者通过访谈发现,翻译平台的协作者们不约而同地强调自己非功利的动机,并看重自身对于原文本的选择权。也就是说,志愿者们更倾向于翻译自己本身感兴趣的、认为有价值的话题,这也成为特定的翻译项目被认领的前提。访谈对象所指的兴趣,不完全是单纯的个人喜好,而是多多少少掺杂了公共意识。尽管大多数被访者在被问及从事志愿翻译的首要动机时,都选择了个人爱好而非公众利益,但是他们同时承认这两者间是一种相互激励的关系。事实上,很多被访者心中存在着一种责任意识,即“我,而不是别人,才是应该翻译它的那个人”;一旦接手了相应的任务,就有责任做好,而不是拱手“让别人把原文给毁了”。
相比之下,网络翻译迷群对于自己翻译行为的外部效果预期则非常实际,他们从不寄望于几篇译文能改变大家的认知,甚至影响社会。很多志愿者相信网络开放,来去自由的理念,他们不会采用倡导性的手段要求他人去阅读自己的译文,而只是等待真正感兴趣的人一起来分享。然而,虽然内容制造者本身并没有赋予自己的工作太多的公共价值,但公开课等却在客观上传播了开放资源与分享互赢的理念,有的内容甚至对于普及公民意识也有促进作用。这种开放网络的理念与封闭国家的控制间即使没有正面对撞,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内在冲突。当国家试图用商业的逻辑去吸纳,用监管的逻辑去过滤可能引发迷群集体行动的流行文化区块,互联网翻译文化的非物质主义取向使得国家收编和阻隔的努力失效。迷群的行动被迫在实现价值和自我审查间寻求平衡,但它们永远不会成为巩固政权合法性的零件,他们的行动尚不能说是政治取向的,但至少是具备公民性的。
近两年,对互联网翻译文化的讨论存在着多个面向,有研究者发现迷群内部存在多样化的角色扮演和身份建构,也有学者认为翻译社区的价值基础是新自由主义工作伦理与利他主义的结合。不管怎样,翻译迷群与其他迷群在价值基础和行为模式上都有着较大的差异,代表着一种新的迷群行动生态。中国互联网迷群的内涵,也将在技术和政经因素的互动中得到丰富。
【参考文献】
Weiyu Zhang & Chengting Mao (2013): Fan activism sustained and challenged: participatory culture in Chinese online translation communities, Chinese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6:1, 45-61 http://dx.doi.org/10.1080/17544750.2013.753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