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慧:嫉妒与“感知的不平等”

作者:张慧发布日期:2015-12-16

「张慧:嫉妒与“感知的不平等”」正文

【内容提要】 嫉妒是在两方不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比较而产生的。关于嫉妒与不平等的理论多从被嫉妒方“不应得”的强势和嫉妒一方“得不到”的弱势两方面进行讨论,本文则着重考虑了影响嫉妒的多元因素,以及“不应得”的强势与“得不到”的弱势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在这一思路下,将不同社会背景下对平等的期待、强势和弱势地位的是否应得、自身的无力感以及与他人比较所得的被剥夺感都纳入分析框架,并称之为“感知的不平等”。从1980年代盛行的对“红眼病”的讨论到2000年出现的“仇富心态”再到2013年出现的“土豪,我们做朋友吧”,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财富的不均等累积都使人们对待财富的态度、他人及自身的优劣势的理解在过去的三十几年内――至少在话语层面――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对《人民日报》和《经济日报》刊登的有关眼红和仇富报道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试图阐释针对嫉妒的官方话语如何通过批判“眼红”和“仇富”来影响不平等的感知、认知和接受程度。

【关 键 词】嫉妒/感知的不平等/红眼病/仇富心态

先是农村,继而城市,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这本是好事。有些人却偏偏患起了“红眼”病。“喜人穷,怨人富”,别人富了,便心生“妒”而口吐“谤”。

人民日报,1984①

“仇富”二字偶见报端。意思明显,是说国人穷惯了,看到别人致富,便心态扭曲,遂生仇恨之心。跟随“仇富”一语的是一些事实注脚:某某豪富被绑架,某人华车被划割,云云。作案者,有“穷人”,亦有身份不详者。窃以为,“仇富”二字慢说为好。咬文嚼字,“仇富”欠通。

人民日报,2005②

青年问禅师:“大师,我现在很富有,但是我却一点也不快乐,您能指点我该怎么做吗?”

禅师问道:“何谓富有?”

青年回道:“银行卡里8位数,五道口有3套房不算富有吗?”

禅师没说话,只伸出了一只手,青年恍然大悟:“禅师是让我懂得感恩与回报?”

“不,土豪……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网络流行语,2013③

“红眼病”和“仇富心态”都是由嫉妒引发、并针对嫉妒的公共话语,而且两者的心理基础都是由“他人的好运”――并且这种好运主要与财富相关――而引发的痛苦、仇恨以及由此相关联的破坏行为,严重的甚至影响社会稳定。这些话语的出现一方面体现了经济发展和获得财富的迅速变化,也蕴含了人们对“平等”的不同期待。在对报纸的相关检索中发现,提到“红眼病”和“仇富心态”的文章最早分别发表于1980年代和21世纪初。以《人民日报》为例,关于眼红的讨论第一次出现在1980年,在1980到1989年间有15篇文章提到眼红。而以“眼红”为关键词在1990年到2000年间只检索到3篇文章,2000年之后检索不到任何文章;而以“仇富”检索的话,2003年到2005年找到5篇文章。在中国第一大财经报纸《经济日报》上,1980年到1989年有7篇文章讨论“眼红”,1990年到2000年有4篇。眼红和红眼病在1980年代被提及的频率明显高于1980年代之后,2000年之后关于“仇富”的讨论又有增多的趋势,这显然迎合了1978年开始的经济改革以及2000年之后一部分人已经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并且财富不平等的规模在迅速扩大的状况。现有针对仇富心态的文章多是从社会不公以及如何从政策上进行疏导来讨论的(如李素芳,2007;孙娟娟,2008;刘长发,2008等),很少涉及仇富的核心――即嫉妒与感知不平等的内在关联,更是缺乏将“红眼病”、“仇富心态”结合起来探讨什么样的不平等会加剧嫉妒的破坏性以及感知的不平等经历了怎样的变迁。虽然现有很多文献都探讨了不平等以及贫富差距对社会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以及应对策略,但是实际的、可以用数字测量的贫富差距与感知到的贫富差距是有很大距离的。从某种程度上说,嫉妒可以作为一种指标来探测何种不平等是可以被普遍接受的,以及为什么另一些不平等则可能产生广泛的社会波动。在国家图书馆报刊数据库中,报刊全文数据库只有《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和《参考消息》,考虑到《参考消息》主要以编译国内外消息为主,本文选择了对《人民日报》和《经济日报》的全文检索,并在综合了“全国报刊索引数据库”、“人民数据报刊资料库”(2001年之后)以及“人民数据库”来试图分析对“眼红”和“仇富”的官方话语的变化以及这种话语如何影响人们对不平等的感知。

嫉妒与不平等

冯莫斯(Van Sommers)把envy定义为他人交好运时自己的一种痛苦感受(Van Sommers,1988:1)。Envy既可以译成羡慕也可以译成嫉妒,不过正如吴宝沛和张雷所总结的,羡慕更被认为是一种抽离了敌意之后的善意妒忌④(benign envy),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妒忌,敌意对于妒忌来说是必要成分。同时,嫉妒作为一种负面的情绪,一种带有敌意的消极体验,也常常会与攻击行为、恶性犯罪联系起来(吴宝沛,张雷,2012:1467-1478)。从定义上看,嫉妒往往涉及不平等的两方,只有一方认为别人得到了自己所没有的东西才会引发嫉妒心理。同时,嫉妒的一方和被嫉妒的一方必然存在着某种不平等,这种由比较所引发的情绪才有存在的可能。基于此,一些理论家认为嫉妒具备消除不平等的动力,如托克维尔和道格拉斯所评论的,嫉妒可被视作获取财物的动力,更普遍来说,还可以被视作发展经济的动力,表达嫉妒的策略和政策有助于更积极地实现民主(Douglas & Isherwood,1996:6-20;Llobera,2003:67);另一些理论则认为现实中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可能引发嫉妒,或者加剧嫉妒的感觉,这种“嫉妒的感觉既是权力缺失的展示,又是对权力缺失者的补偿”(Schutte,1983:227);而本泽夫(Ben Ze’ev)则认为以上这两种说法――“嫉妒的基础是对平等的关切”和“减少不平等会减少嫉妒”――都是错误的,应该拒绝“‘嫉妒的中心关切是平等主义’的说法”。他认为“不平等的减少并不会引起嫉妒的减少――相反,大部分情况下还会加剧嫉妒”(Ben Ze’ev,1992:551-552)。

从嫉妒的定义来看,它包含两个不可或缺的部分:“他人的好运”与“自己的痛苦”。按照本泽夫的分析,嫉妒与不平等相关的理论差别主要源于对嫉妒成因的三种不同分析路径上:(1)强调与嫉妒一方的弱势相关,即“自己得不到的痛苦”(subject’s inferiority);(2)强调与被嫉妒一方的不应得有关,即“他人不应得的好运”(object’s undeserved good fortune);(3)强调与嫉妒一方不应遭受的弱势有关(subject’s undeserved inferiority),即“自己不应得的痛苦”。按照本泽夫的观点,正是这种路径分析上的差别,导致了很多主流经济学家认为嫉妒跟社会平等的实现与否没有太大关系,因为他们采用的是第一个路径,即嫉妒更多是由自己得不到所引发的。而托克维尔和道格拉斯关于嫉妒的观点更接近第二个路径,认为每个社会都在用税收以及其他方法来减少人们认为的那种“不应得的好运”,由此来减少嫉妒及其恶果的发生。本泽夫的分析更倾向于第三种路径,也就是说嫉妒一方认为的不应得的痛苦才是最重要的,在这种情况下,减少不平等只能使得弱势变得更加不应得,更激化了嫉妒的发生。因为在机会平等的情况下,残留的不平等只能归咎于个体的无能,这种“不应得”的感觉更加令人沮丧,更具煽动性(Ben Ze’ev,1992:551-581)。

事实上,嫉妒的痛苦要涉及“他人的好运”和“自己的不可得”两方面的因素,并且缺一不可:它一方面取决于“不应得的程度”――无论是强势的“不应得”还是弱势的“得不到”;二是自身得不到的无力感有多强(“可得”的希望会减轻甚至阻断嫉妒尤其是嫉妒产生的恶果的可能)。而且,不平等也不是绝对意义上的不平等,而更多的是本文称之为的“感知的不平等”。这种感知除了与实物分配的具体差别联系在一起,并受“不应得”的强势和弱势影响,也与不同的文化背景和社会环境密切相关。简单来说,在一个普遍实现公平,并且普遍期待平等的社会中,感知的不平等会更加强烈,嫉妒以及嫉妒所引发的恶果在维持平等主义的规则上发挥着更大的作用。伍德伯恩(Woodburn)对狩猎-采集社会,尤其是哈扎(Hadza)人的研究发现,“财富、权力和声望的不平等是嫉妒和不满的潜在来源,在缺乏有效保护措施的地方,这些特质对拥有者很危险”(Woodburn,1982:436)。在一个所有男性都可以得到致命武器,并且杀人是没有任何惩戒措施,以及确信过去曾有人死于这些武器之下的情况下,引发别人对自己财富的嫉妒是非常危险的行为。换句话说,当不平等是潜在的嫉妒来源时,恶意嫉妒所激发的行为十分危险,而对这种行为惩罚措施的缺失,从某种程度上会强制社会平等的实现(Woodburn,1982:436)。相反,如果一个社会有着悠久和牢固的等级秩序,嫉妒在某种程度上能成为加强现有不平等的工具。一项针对科威特的哈德拉米(Hadhrami)移民中的嫉妒的研究表明,作为仆人的哈德拉米人和他们在科威特的雇主都广泛接受一套等级秩序,嫉妒在这里没有成为一个维持平等和公正的工具,反而沦为一种个体为排挤和打压与自己处于相同社会地位的人的机制(Alajmi,2006)。

嫉妒与“感知的不平等”

如上所述,嫉妒包含了对别人的好运渴望而不得,以及嫉妒者想满足这种欲望的无能为力。一方面这种“无能为力”可能来自于一个人的不合理期望,另一方面,这种“无能为力”也可以由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建构起来,这种(权力、财富或其他所有的)平等或不平等都可能会引发嫉妒。同时,不可避免的,嫉妒方所感受到弱势与被嫉妒方的优势显然也是相互影响的,它们与实际的不平等密切相关,但更多的时候是感知到甚至想象出来的不平等使特定的差距对嫉妒者来说变得无法忍受。很多理论家都思考过嫉妒方无力实现对好运的渴望以及潜在的社会不平等会引发嫉妒的状况。舒特(Schutte)这样强调过无力感:“无力感可以被进一步定义为这样一种感觉:受困于自己的内在或者限制,同时又感知到被嫉妒方――自己嫉妒的那个人――却可以超越这种限制,由此引发的(对自己的)失望或耻辱。”对舒特来说,“并不是这些差异导致了嫉妒的发生,而是感到被困在一个无法满足自己欲望和期待的位置导致了嫉妒的发生”(Schutte,1983:227)。弗南得茨(Fernández de la Mora)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认为经济不平等并非引起嫉妒的首要条件,无法获得(unreachability)的状态才是引起嫉妒的条件(Fernández de la Mora,1987)。

“不能得到”可以是嫉妒方的主观思想状态,但是这个状态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外部社会、文化因素或社会变迁的形塑和影响。比如福斯特的“有限资源图景”(The Image of Limited Good)理论,通过收集农民社会的数据,表明了在“有限资源图景”模型下运行的小型社区中,嫉妒广泛存在。“有限资源图景”意味着“对农民来说,生活中所有想要的东西,比如土地、财富、友谊和爱、男子气概和荣誉、尊重和地位、权力和影响力、安全……都供不应求”(Foster,1967:304)。有限资源图景的首要推论就是如果“资源”是有限的、不能扩张的,而且如果系统是封闭的,那么每当个人或家庭提高了自己的位置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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