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秀:当前值得注意的六大社会心态问题和倾向」正文
社会心态是在一定时期的社会环境和文化影响下形成的,社会中多数成员表现出的普遍的、一致的心理特点和行为模式,并成为影响每个个体成员行为的模板。对于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来说,社会心态由于社会环境的变化而表现出相当的动态性,又因为全球化大背景下中西文化的交汇和冲撞而表现出相当的复杂性。当前,要特别注意我国社会心态中的一些问题和倾向。
多层次、高标准的民众需求挑战民生工作
近年来,国内许多省市提出把民众幸福作为政府执政的理念,纷纷提出打造“幸福××”的口号,各级政府编制了一系列的政绩考核指标,出现了许多幸福指数、指标体系,这些指标体系通常把百姓生活满意度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但是,令许多政府官员苦恼的是,政府民生工程的推进很难有效提升民众的生活满意度或幸福感。
如果按照心理学中经典的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来看,人的需求是不断提高的,从生理需求满足,安全需求满足,爱与归属等社会性需求满足,尊重需求的满足,一直到自我价值实现的满足。这是一个不断得到满足,不断提出新的需求的过程。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努力,多数民众的生理需求已经基本或部分得到满足,但满足了温饱问题的民众对生理需求的标准提高了,洁净的空气、无污染的水、舒适的住房条件、良好的医疗条件、宜居的自然环境等,成为新的需求,同时,安全的食品、安全便捷的交通、安全的生产环境、有效的灾害防范等这些安全需求与生理需求同时出现,每一项都不容忽视。从近年来的调查看,安全需求成为民众反应最激烈的需求,同样,人们的安全需求也需要更高标准地给予满足。安全感调查中,人身、财产安全已经成为安全的基本保障,食品安全成为最受关注的内容,如这些年来,社会性的食品安全焦虑、环境污染焦虑成为全社会普遍的情绪,同时,民众对于隐私安全、环境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可以看到,近年来发生的许多群体性事件都是因环境污染或担心环境被污染而引发的。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信息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民众接触新知识、新理念的机会加大,其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政治参与意识增强。加之,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社会已经差异化,不同群体的需求也呈现差别化,尊重与认同需求、个人发展需求已经成为新的必须给予满足的需求,这些原本属于马斯洛理论中更高层级的需求已经普遍化,虽然可能在程度上会有不同表现,但这些更高层级的需求与那些提高了标准的低阶需求会同时出现,如果不能很好地满足,矛盾就会不断爆发。多层次、更高标准的社会性需求将给未来政府的民生工作提出新的挑战。
社会不信任的扩大化、固化,成为群际冲突、社会矛盾的温床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与2010年相比,2014年人们的社会总体信任水平从负性判断回归到一般信任,选择非常不信任的人群,比2010年调查减少了1.2个百分点。从整体上看,民众对5大类机构的信任水平全面上升,商业行业的信任水平虽然最低,但信任度的增幅是最大的,人们对公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媒体的信任水平也有所提高,对政府部门的信任维持高度稳定。虽然2014年我国总体信任水平有所提升,但当前社会信任问题仍不可忽视。
人际不信任的扩大化。只有不到一半的人认为社会上大多数人可信,不需要小心提防,但如果这个人是陌生人,信任的比例更少到只有2到3成。对多数人的不信任使得每个人都生活在谨慎和不安的相互提防中,这种相互的不信任正逐渐固化为我们的社会性格,长久下去将会形成一种不信任文化。
群体间的不信任加深和固化。表现为官民之间、警民之间、医患之间、民商之间等许多主要社会关系之间的不信任,也表现在不同阶层群体之间的不信任。在2011年的社会信任调查中,我们发现民众对政府机构、政法机关的信任度不高,对广告业、房地产、食品制造、药品制造、旅游和餐饮等行业的信任度极低,很大原因是一些政府官员的不作为、乱作为或贪污腐败,一些司法机关执法者不严格执法或违法乱纪,一些不法商人和医生见利忘义,等等。根据对发生的舆情事件的分析,地方政府的粗暴强征、强拆成为排在网络第一位的维权事件,涉警涉法事件紧随其后。许多事件使得本已陷入困境的社会信任雪上加霜。不同社会关系下的信任也扩展到跨越这些关系的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不信任,特别是贫富之间的不信任。
社会的内耗和冲突加大。社会不信任已经成为许多社会性事件发生的培养基。如某些公共权力机构因担心信息公开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为了掩饰工作中的失误和错误而不惜以公权力的失信为代价,编造事实,导致民众对其信任降低。其结果是,社会的不信任导致社会冲突增加,社会冲突处理不当又强化了社会的不信任,社会信任进一步陷入困境中。
阶层意识成为社会心态和社会行为的重心
每个人都很在意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在意自己属于哪一个阶层,每个人都有向上流动的愿望。虽然随着社会发展、社会财富的积累,个人生活水平都有所提高,但每个人属于哪个阶层却并非仅仅是一个统计学上归类,更重要的是人们对阶层的自我认同以及自我感觉到的在社会中的位置。近年来,我们发现社会存在比较普遍的底层认同、弱势群体认同现象,也就是阶层认同向下层移动,这其中包括一些按照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应该归属于更高阶层的人。
对不同阶层认同居民的社会心态特点对比发现,底层认同成为影响其社会心态和行为的关键因素。自认为底层的民众不安全感、不公平感更高,社会信任程度更低,感到获得的社会支持也更低。而这一较高比例的底层认同和弱势认同群体极易参与到群体性冲突事件中。
社会群体更加分化,群体行动、群体冲突增加
改革开放以来广受关注的问题是贫富分化,也就是阶层的分化。但由于中间阶层薄弱以及本属中层的群体倾向于更低阶层的自我认同,中国的社会阶层表现出异常庞大的底层。而共同的底层认同使得网络或民间总是出现一边倒的声音或一边倒的行为。社会心理学把群体决策更容易冒险激进称为群体极化,而这种底层认同也导致群体心理和行为的极端化。
近年来,在这种占主导的群体极端化下,又开始分化为不同的群体,这些群体大多是由利益凝聚的,多数是短暂的、松散的、无组织的,无目标或有暂时目标的群体。从近几年一些影响比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可以看出,这种共同利益聚合的群体又分为累积型和事件诱发型两种形式,累积型聚合利益群体如乌坎村村民为了土地的抗争聚合在一起,贵州安顺、杭州、成都等多个城市的出租车司机罢运的行动群体以及多地发生的工人停工的群体。这些利益受损的群体为了他们的利益,通过松散程度不同的组织,希望达成他们暂时的目标。事件诱发型聚合利益群体如温州动车事故受难家属,一些恶性案件、城管商贩冲突事件等引发的既无组织也无目标的群体性事件行为群体以及像厦门和大连PX事件所导致的松散但有明确目标的“散步市民”群体。
虽然这些事件体现为群体行动,但不属于群体冲突,而是群体向政府管理者诉求的表达。群体冲突是在两个群体之间发生的,冲突的引发是因为利益、观念态度、身份认同等引起的。如,湖州织里镇发生在当地人和外地人之间的抗税事件,富士康一线工人与保安人员之间的暴力冲突,等等。
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分化,相同利益、身份、价值观念的群体也会不断分化出来,这些具有相同群体特征的人们要表达他们的诉求、保护或争取他们的利益时会越来越多采取群体形式,群体之间的摩擦、冲突也会相应增加。
社会情绪总体基调正向为主,负向情绪的引爆点低,“社会情绪反向”值得警惕
社会转型中社会矛盾和冲突不断凸显,社会情绪是这些矛盾和冲突的核心,一方面,社会矛盾的表现是激烈的社会情绪爆发;另一方面,社会情绪成为这些矛盾、冲突的动力成分。因此,清楚地认识社会情绪,对于政府行为决策非常重要。心理学认为,个人的情绪是外界情境、个人处境与主观意愿之间关联后发生的,情绪基本上可以分为正向和负向两种,个人意愿得到满足是正向体验,得不到满足则是负向体验。人的情绪虽然复杂多样,但最基本的情绪是高兴、愤怒、悲哀和恐惧等几种,其他都可以看作是基本情绪的复合。而基本情绪中正向的只有一种,其余为负向情绪。我们更应该关注社会的负向情绪,因为情绪具有动力特性,也称为“情绪能量”,社会负向情绪的积累可能对社会产生破坏性影响。在个人和个人的互动中,在群体内和群体之间以及国家、社会内部和国家、社会之间都会引发人表现出共同的情绪体验,群体成员共享的感受,这就是社会情绪。当前社会心态中社会情绪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社会情绪总体的基调是正向为主,但一些不利于个人健康和社会和谐的负向情绪基调不容乐观。
第二,负向情绪的引爆点降低,爆发激烈,指向性明确。我们也可以看到许多负向社会情绪的表现,在影响比较大的社会事件中都有激烈的情绪反应,如“什邡事件”“启东事件”中大批民众的愤怒,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的社会普遍的焦虑,等等。而且,这些社会性事件的累积使得负向情绪在事件未发生时已经处于较高水平,一旦出现诱发因素,情绪强度迅速升高,成为社会事件的情绪能量,并在事件发生后不断升级,激烈爆发,常常出现群体情绪失控,从而导致事件失控,产生极其消极的后果。也就是说,大量的社会事件导致社会情绪的耐受性和控制点降低,社会事件的引爆点也就随着降低。
社会中的正向情绪更有可能给人奖励,使得正向情感进一步增加,使社会更加团结;而负向情绪可能会激发更多的负向情绪,造成社会的矛盾和冲突,不利于社会的凝聚。
一些负向情绪有明确的指向性,如仇恨、愤怒、怨恨、敌意,而社会的这些负向情绪与前面讨论的需求不能满足以及不信任、社会阶层和群体分化都有密切的关系。
任何社会都不可避免存在大量的负向社会情绪,而且负向社会情绪也具有双面性,可能成为决定社会结构形成的力量,也可能成为破坏社会结构和变革社会文化的集体行动的动力来源。因此,关注社会情绪,特别是关注负向社会情绪必须引起社会管理者的足够重视。
第三,出现了一些“社会情绪反向”现象。所谓“社会情绪反向”是指一些社会事件中表现出的令人费解的现象,其情绪反应比较反常,本该引起大家同情的事,却有很多人表现出欣喜,本该是人所共愤的事情,却有人在赞美和钦佩,本该谴责的行为看到的却是社会性冷漠。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与社会普遍存在的“群体性怨恨”有关,这种社会不断累积的对于“贪官”“为富不仁者”“不作为的官员”的不满情绪在泛化。而这种现象与社会极化以及基层、群体之间的不信任有关。弱势群体认同下,感觉自己身处社会不公平之中,许多人的是非判断是由其所倾向的社会阶层为出发点的,他们选择同情和支持与自己相同、相近地位或阶层的人。
民众的权利、国家和集体观念发生变化,社会共享价值缺乏
社会心态最核心的内容应该是社会价值观念,人们的社会认知、社会情绪和社会行为都是由社会价值观念影响和决定的。社会价值观念也是社会心态中最为复杂,最为内隐的,而且与文化密切相关,相对稳定。根据近年来我们对社会心态的调查和对社会事件的观察和研究,社会价值观念在一些方面已经有了明显变化。比如,家庭亲情价值取向出现的新特点,表现为重义轻利取向、个人功利取向、常人道德取向、权利至上取向及价值权衡取向五种特点;亲情的价值追求意义由单一的义利纠结转向多元,亲情的需求满足意义由遮蔽状态转向公开,亲情的价值度量由无价转向权衡。
社会价值观念也反映在人们的公民意识、政府和国家观念上,社会大众对于国家、集体和个人关系的认识已经明显不同,民主代议制理论中关于公民、公共权力代理人的观念被越来越多人接受。
社会价值观念的另一个新特点是民众的权利意识增强,从舆情和群体性事件的分析看,维权成为目前社会性行动和事件出现最多的目标。在已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中,维权的群体几乎涵盖了所有主要人群。维护权利诉求包括反对环境污染、要求提高待遇、反对管理费提高、反对征地拆迁,等等。
社会价值观变化的一个突出表现是价值观念更加多元,对一个事情可能会有来自不同人的不同声音以及来自不同的理论和社会思潮的支持。
社会价值观多元一定意义上源于不同社会阶层、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生活环境下人们的不同利益、不同需求、不同的知识体系、不同信息接触和周围社会环境的影响,这是正常的,也是社会转型中过去单一价值体系解体后的必然结果。但这种价值观念多元背后也存在着另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共享价值观念缺乏。以如何看待权利为例,每个人对权利都有不同的理解,许多人更多从自身角度去看待权利,而不考虑他人的权利。个人权利的越界,公权力的越界引发了许许多多的纠纷和冲突。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心理学研究室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