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燕舞:农村老年人自杀及其危机干预(1980-2009)

作者:刘燕舞发布日期:2016-03-13

「刘燕舞:农村老年人自杀及其危机干预(1980-2009)」正文

【摘要】调查显示,农村老年人自杀率在近10年来呈快速上升态势。摆脱疾病痛苦而形成的利己型自杀与因生存困境等而致的绝望型自杀则越来越成为农村老年人自杀的主要类型。在不同的文化区域中,农村老年人自杀的诸项特征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分布差异,这些差异性分布与不同区域所在地的社会结构与文化结构有关。同时,农村老年人自杀诸项特征在不同区域中趋同发展的趋势则表明,正式的医疗与养老等制度支持的长期缺位急需纠正和完善,从而缓解农村老年人自杀的危机。

【关键词】农村老年人自杀、危机干预、区域差异

一、引论

自杀研究历来是社会学领域的经典命题。近年来,国内自杀研究逐渐热门起来,并逐渐形成了三种比较有影响的研究理路。

一种是医学或自杀流行病学的理路。这种理路的基本观点是,自杀主要是个体的心理或精神疾病的极端表现,他们认为自杀者均不同程度地具有精神错乱、抑郁等病症,①或认为自杀者之所以自杀是因为他们在人生的晚年会面临且无法适应的一系列丧失事件。②

一种是实证主义社会学的理路。此种路径主要在迪尔凯姆所开创的传统下展开研究。③这种理路的基本观点是,农民自杀是由社会结构及其变动所决定的。从宏观结构来看,有学者认为农民自杀率的变化是由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所导致;④从微观结构来看,研究者认为农民自杀率的变动与代际关系变动、夫妻关系变动等家庭结构的变化紧密关联。⑤

一种是人文主义社会学的理路。这种理路主要遵循的是道格拉斯所开创的自杀研究传统。⑥他们主张农民自杀是文化、价值或行动决定的。一些研究者认为农民自杀是农民本体性价值坍塌而社会性价值彰显的产物;⑦一些研究者则认为农民自杀是其遭遇家庭内部不公以自杀作为反抗手段而追求家庭内部正义的结果;)⑧还有一些研究者则主张农民自杀与其价值观、生命观、自杀观和死亡观等观念有关。⑨

综而言之,上述研究对推动自杀研究在国内的发展均起到了比较重要的作用,一些理论解释在某一个侧面上具有较强的穿透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医学或自杀流行病学的研究目前是国内自杀研究的主流,而研究结论大多千篇一律,有用不同的数据验证同样的精神病或心理疾病的嫌疑,这种“过度医学化”的弊病已为一些学者所重视和质疑。⑩这一理路亦无法解释农民自杀所呈现出的差异,因而他们面对自杀率高低不同的数据的时候均采取“粗暴”的平均办法将之作为整体对待而有意回避了对之进行准确的学理解释。实证主义传统的研究路径与人文主义传统的研究路径在理论上仍秉持结构与行动两者是二元对立的思维,因而两者的研究结论互相排斥,且他们在复制这两套研究传统的长处的同时也将其短处不可避免地复制到了国内的自杀研究中。

本文主要考察农村老年人自杀的历时、共时与区域等复杂的分布情况,并分析其分布情况的形成原因,进而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合实际的危机干预策略,为预防老年人自杀提供政策建议。

在资料收集方法上,本文选择“典型实地调查法”,即选择具有典型性的区域和村庄展开实地调查,通过较长时间的驻村调查以无结构式访谈和半结构式访谈相结合的办法收集数据。所收集的数据其时间跨度为1980年至2009年。本文所谓的“典型”因素主要指影响自杀形成的文化因素,因此,与一般统计分析根据“经济水平”将中国农村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不同的是,本文主要根据文化差异考察中国南方、北方和中部的农村老年人自杀分布情况。

本文所选择的能基本代表南方农村、北方农村和中部农村的调查点分别是湖北省东南部的大冶市某地、河南省南部新县某地和河北省东北部青龙县某地、湖北省中部应城市某地。

根据我本人自2007年7月至今在全国十余省份农村驻村调查近400天的经验来看,如果我们按照传统与现代两个维度简要把握农村情况的话,那么,南方农村的大冶某地则属于传统性仍比较强的地方,宗族文化仍比较浓郁,老年人地位相对较高,与此相反的中部农村的应城市某地则属于现代性比较强而传统性比较弱的地方,宗族文化基本不存在,老年人地位十分低下,而北方农村的新县某地和青龙县某地则介于上述两者之间。从经济水平来看,应城市某地的经济水平是最高的,特别是其人均2-3亩户均10-12亩耕地的农业经济状况使得其农业剩余较多,而大冶市某地与新县某地和青龙县某地经济水平相当,人均耕地不足1亩,户均耕地不足4亩,其农业剩余均较少。然而,经济水平最高但现代性最强的中部农村应城市某地恰恰是上述三大区域中老年人自杀最为严重的地区。

我们接下来考察更为更为详细的情况并对之进行一些简要分析。

二、结果分析

(1)数据概貌

总共收集的村庄数为20(含部分自然村),以2009年的户籍人口数据为准,所收集村庄的总覆盖人口数为21408人(其中,大冶某地为6613人;新县某地和青龙县某地共7636人;应城市某地为7159人。),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为1972人(其中,大冶某地为553人;新县某地和青龙县某地共808人;应城市某地为611人。),老年男性为960人(大冶某地为262人;新县某地和青龙县某地共403人;应城市某地为295人。),老年女性为1012人(大冶某地为291人;新县某地和青龙县某地共405人;应城市某地为316人。)。

(2)总体情况

根据驻村调查中的访谈收集,本文共收集到上述三大区域20村自1980年至2009年共150例老年人自杀死亡案例,其中老年男性共81例,老年女性共69例。

从横向来看,总体年均自杀率(指年均自杀死亡率,如无说明,后文所说的自杀率均是指年均自杀死亡率。)为253.55/10万,其中,老年男性的总体年均自杀率为281.25/10万,老年女性的总体年均自杀率为227.27/10万。

从自杀方式上来看,服毒(主要是喝农药,其他如过量吞服感冒药、吞食火柴头等亦有一定的比例)自杀死亡共计105例,占比为70.00%,上吊自杀死亡33例,占比为22.00%,投水自杀死亡9例,占比为6.00%,其他共3例,占比为2.00%。

从纵向来看,老年人年均自杀率一直呈增长态势且渐有失控之险。其中,1980年代时,老年人总体年均自杀率为60.85/10万,1990年代上升至192.70/10万,为1980年代的3倍略多,而2000年以后则为507.10/10万,较1990年代上升了2.6倍,较1980年代上升了约8.3倍。从分时间区间的曲线图上,我们可以更为直观地窥探近30年来农村老年人年均自杀率的变化情况。

从图1可以看出,近30中,我们可以将老年人自杀形势划分成两个十分明显的时间段,即1980年至1990年代中期和1990年中后期以来。在前面15年中,老年人自杀率相对较为平缓,且年均自杀率均没有突破100/10万,然而,1990年代后期开始出现急剧上升,2000年以后基本呈失控态势发展。

(3)区域差异

尽管当前农村老年人自杀的总体已经十分严重,但是,在不同的区域,老年人自杀的形势也不一样。总体来说,当前中部农村的自杀已经十分严重,北方农村与南方农村亦有恶化的迹象。

调查显示,在本文所调查的南方区域农村,老年人自杀死亡占所有年龄段自杀死亡数的27.78%,而北方区域农村则为29.11%,然而,在中部区域农村,老年人自杀死亡数占该区域所有自杀死亡数的71.33%。

从1980年至2009年的年均自杀死亡率来看,南方农村为150.69/10万,北方农村为94.88/10万,而中部农村则高达556.46/10万。

从性别来看,与青年人的自杀情况不同的是,老年人自杀的性别差异并不是十分明显,总体来说,南方农村的老年女性自杀率略高于老年男性,而在北方农村和中部农村,则均是老年男性的自杀率略高于老年女性。

从纵向来看,三大区域农村的老年人自杀率均在1990年代中后期以后出现上升,其中,中部农村上升最快,北方农村次之,南方农村又次之。

从自杀方式来看,服毒自杀仍是各大区域农村老年人自杀的主要方式,次之均为上吊,在中部农村,投水的自杀方式相较另外两个区域来说相对突出一些,这应与中部农村所在地湖泊、堰塘众多有一定的关联。

从自杀后果来看,南方农村能获得自杀死亡者所在家族内部以及其所在的村落社区的有力干预,对造成老年人自杀死亡者,无论老年人自杀死亡的目的是利他还是利己,均会遭到家族内部以及村落社区内部的强有力的舆论非议,在北方农村,老年人自杀后仍能获得一定程度的干预,如村落内部的舆论非议仍然有力,但相较于南方农村来说要弱得多,在中部农村,老年人自杀后基本不能获得任何干预,他们的自杀死亡逐渐地为所在地的农民视为正常死亡的一个部分。

从自杀的年龄区间来看,7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的自杀尤其突出。在南方农村大冶市某地,60-69岁的年均自杀率为101.63/10万,而70岁及以上的年均自杀率则为221.24/10万。同样,在老年人自杀略为轻微一些的北方农村,其60-69岁的年均自杀率为79.37/10万,亦低于其70岁及以上的年均自杀率120.61/10万。在老年人自杀最为严重且特征表现非常充分的中部农村应城市某地,60-69岁段的年均自杀率为238.10/10万,然而,70岁及以上段则远远高于60-69岁段,年均自杀率高达1186.99/10万。

三、原因分析

本文试图从直接原因与深层原因两个层面对上述调查结果展开分析和讨论。

(1)直接原因

从横向来看,农村老年人自杀主要出于利己的动机而做出的自杀或因绝望而做出的自杀,另有一部分则是基于利他的动机或报复的动机而做出的自杀选择。

就总体情况而言,利己型自杀有51例,占所有自杀死亡案例的34.00%,利己动机的直接考虑主要是:摆脱身心疾病所造成的痛苦、逃避家庭责任以及在大部分家庭内部发生人际冲突后的出气举措,其中,尤以摆脱身心疾病所造成的痛苦为主,其占比在利己型自杀中约达到66.67%,在家庭内部人际冲突中以出气作为利己动机而选择自杀的占利己型自杀总案例的27.45%。

因绝望而导致的绝望型自杀有77例,占所有老年人自杀死亡案例的51.33%。导致老年人陷入绝望而自杀的直接因素主要有生存困难、价值不能实现和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等,其中,生存困难导致的绝望型自杀这一自杀类型的比例为87.01%,是一种最主要的绝望型自杀,情感期待无法得到满足而导致的绝望型自杀占比约为7.79%,而价值不能实现而导致绝望自杀者(主要是没有孙子而导致的绝后的恐惧)占比约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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