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志宏:论闻一多的上古神话研究」正文
“闻一多上古神话研究”,是“学者”时期的闻一多一项十分重要的学术成果,它具体体现在《高唐神女传说之分析》、《朝云考》、《姜 履大人迹考》、《伏羲考》等神话学论著中。起迄时段大约自他30年代初任清华大学教职始,至40年代初在昆明西南联大撰写《伏羲考》和任四年级学生的“古代神话”课止,时间跨度约十年左右。此项研究的核心命题有二,一是以“生殖机能崇拜宗教”为基本视角,考察上古神话传说里“人种起源”的文化学含义;二是从“图腾主义”这一社会发展的“必循途径”出发,接触到中国传统神权国家的起源问题。其中体现了“学者”时期的闻一多在传统文化研究中的方法论及其相应的目的观,从中可以窥见不少同20世纪文化发展趋向息息相关的学术个性要素。
19世纪以来西方早期人类文化的研究,影响较大者有以弗雷泽为代表的“产食文化理论”和以弗洛伊德为代表的“性文化理论”。“产食文化理论的基点是‘食’,亦即把生产食物作为原始人类全部生活的重心,并以此解释原始人类的精神文化”;“性文化理论的基点是‘色’,亦即把性欲问题作为原始人类生活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内容,并以此解释原始人类的精神文化。”(注:赵国华:《生殖崇拜文化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85、388页。)这是现代性意义上的科学主义还原,亦即将感性人本学意义上的人自身――自我、主体性及其本能需求等等――而不是某种凌驾于人之上的抽象本源(上帝、天理等等)作为人类文化发展的基石。查尔斯•泰勒说:“以往的观点认为,对于人的完满存在来说,同某种本源――例如上帝或善的理念――保持联系是至关重要的。但是现在,我们必须与之密切关联的本源却深深地植根于我们自身。这个事实是现代文化深刻的主体转向(subjectiveturn)的一部分”(注:〔美〕查尔斯•泰勒:《承认的政治》,汪晖、陈燕谷主编:《文化与公共性》,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293―294页。)。正是这种西方“主体转向”思潮的东浸,拉开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序幕,开辟出“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周作人语)的人的解放的文化新境界。
“生殖机能宗教”的文化进化模式
30年代初,郭沫若在《释祖妣》中从“家族进化”和“婚姻进化”的角度,试图揭示民族文化发展过程中的一般社会制度发展模式:由“杂交”到“血族群婚”和“亚血族群婚”,再到“一夫一妇”这样一个“婚姻进化之大凡”,“其在中国亦不能独外”。他大量引用甲骨文、金文等地下实物和古籍中的材料,借助包括“生殖崇拜”在内的西方人类学进化论的研究方法,通过对商代祭祀称谓中“多父(祖)多母(妣)”现象,“即亚血族群婚之遗习”的分析,认为不仅中国的婚姻制度进化与西方人类学的一般模式相仿,而且“祖”、“妣”、“示”、“母”、“后”、“蒂”等见诸古代祭祀的文字,或者“为牝牡之初字”,或者为“生殖崇拜之象征”,因而“神事”可以还原为“人事”,从生殖崇拜角度解读传统文化,“则祖宗崇祀及一切神道设教之古习亦可洞见其本源。”(注:郭沫若:《释祖妣》,《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1卷,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 )郭沫若对闻一多的影响不仅表现在研究方法上,更表现在以“人事”还原“神事”,“神事乃人事之反映”(注:郭沫若:《释祖妣》,《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1卷, 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的文化价值视角的“主体转向”上。
由“神圣”返回“真相”,揭开笼罩在传统文化上的面纱,是闻一多给自己的上古神话研究定下的基本目标。他坚信文化的“真相”是不同时代的人们对现实生活的反映,它不同于自然科学上的“对不对”,而是追问“历史上人们对于某种现象的种种看法”(注:《闻一多全集》,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卷,第41页。)。 这种“看法”本身,有一个从“神话”到“历史”的进化过程,但是生活的“真相”在这一过程中却呈递减的趋势:“古代神话之存于今者,其神话色彩愈浓,其所含当时之真相愈多”,这是因为神话乃初民“活动动机之口供”,由此“更可以知其‘所以然’”,而历史不过是“人类活动之记载”(注:闻一多为陈梦家《高 郊社祖庙通考》所写跋,《清华学报》第12卷,第3期。),后者经历了历代“‘圣人们’赐给它的点化”, 因而生活真相在“更庄严,更神圣”的表层下被掩盖起来,“最是我们的障碍”。所以这里由“神圣”构成的“障碍”有二层含义:一是在“主体转向”的时代背景中,“我们要的恐怕是真,不是神圣”,“我们要了解的是诗人,不是圣人”,“反封建”的文化价值批判,才是其首要的目标;第二层含义是年代学意义上的古代文化和现代文化的时序性差异,令人难以摆脱由这种差异造成的“主见”,“去悟入那完全和你生疏的‘诗人’的心理”。(注:《闻一多全集》,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卷,第199、201页。)
两个层次之间又有内在的联系,即必须首先去除“主见”,同古人的心理沟通,才能进行文化性批判。“惟其如此,我们才要设法建立一个客观的标准”,这就是用弗洛伊德的“性文化理论”来重新阐释传统文化。“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思想资源是人性启蒙和科学进化的结合,包括人的生理本能在内的自然权利是不证自明的前提,深受“五四”文化精神影响的闻一多说:“用研究性欲的方法来研究《诗经》,自然最能了解《诗经》的真相。其实也用不着十分的研究,你打开《诗经》来,只要你肯开诚布公读去,他就在那里。自古以来苦的是开诚布公的人太少,所以总不能读到那真正的《诗经》。”(注:《闻一多全集》,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卷,第200、170页。 )对于闻一多这样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以“性文化理论”来解释人类自身的发展演化,替代封建主义文化价值观是顺理成章的。
同郭沫若主张“其为人世之初祖者,则牝牡二器是也。故生殖神之崇拜,其事几与人类俱来”(注:郭沫若:《释祖妣》,《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1卷,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一样, 闻一多也主张“以生殖机能为宗教的原始时代”(注:《闻一多全集》,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卷,第26页。)是探索中国文明的一个基本着眼点, 他在芮逸夫开创的“兄妹婚洪水神话与伏、女神话一元论”(注:〔日〕谷野典之:《女娲、伏羲神话系统考》,转引自杨利慧:《女娲的神话与信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7页。)的基础上, 明确提出在流传极广的“兄妹配偶型的洪水移民再造人类”的古代神话中,“证实血族纽带的人种来源――即造人传说,实是故事最基本的主题”,而“天灾经验”、“民族仇恨”等“举凡与民族全体休戚相关,而足以加强他们团结意识的记忆”(注:《闻一多全集》,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卷,第106、107页。)等非基本主题, 都围绕着“人种来源”的基本主题展开。以基本主题为经,非基本主题为纬,编织出先民世界观的神话图景,并奠定了传统文化生发的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闻一多强调“人种来源”神话的基本主题是围绕着“葫芦”这一“核心”展开的。他对大量的民间传说进行归类与分析,得出“苗族的伏羲与伏羲妹即汉族的伏羲、女娲”,而“‘伏羲’、‘女娲’果然就是葫芦”的结论(注:《闻一多全集》,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卷,第111、110页。)。 有人评价说:“闻一多最早提出葫芦是‘造人故事的核心’,刘汉尧首先提出‘葫芦文化’学说。他们共同的见解是:葫芦乃中华民族同源共祖的共同母体的象征。”(注:陶阳、钟秀:《中国创世神话》,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59 页。)试图通过“人种来源”的神话学追问,强化“同源共祖”的民族团结意识,是在30年代民族危机条件下,闻一多强调这一神话“基本主题”的现实用意所在:“中国古代民族的先妣,都是从某一位总先妣分化出来”。为什么“葫芦”成为中国民族的始祖象征?闻一多认为这是“因为瓜类多子,是子孙繁殖的最妙象征,故取以相比拟”,“《大雅•绵篇》以‘绵绵瓜瓞’为‘民之初生……’的起兴,用意正与此同。”(注:《闻一多全集》,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卷,第34、111页。)同时也可以看出以“生殖机能”为宗教的性文化理论,是闻一多研究“人种来源”这一基本神话主题的基本视角。
对“兄妹配偶型的洪水移民再造人类”神话的研究,闻一多将其梳理为“A”“B”两条线索:“我们分析多数的洪水移民故事,发现其中心母题总不外(一)兄妹之父与雷公斗争,(二)雷公发洪水,(三)全人类中惟兄妹二人得救,(四)二人结为夫妇,(五)遗传人类。这些又可归纳为二个主要元素。洪水不过是一种战略,或战祸的顶点,所以(一)(二)可归并为A战争。 兄妹配婚与遗传人类是祖宗崇拜的推源故事,所以(四)(五)可归并为B宗教。(三)兄妹从洪水中得救,是A与B的连锁。”(注:《闻一多全集》,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卷,第98页。)“B”线索关系“人种来源”,是“祖宗崇拜”的神话;“A”线索则关系远古传说中的战争和古代民族的融合。 实践证明,这种神话学研究的线索划分,是经得起时间检验的。
先说“B”线索“人种来源”。 闻一多对古籍中“祀高 ”及其相关习俗的记载,极为关注,并进行了详细考证,认为夏、商、周、楚等“古代各民族所记的高 全是各该民族的先妣”。他在《高唐神女传说之分析》、《朝云考》、《姜 履大人迹考》等神话学论著中,从《诗经•曹风•候人》的“南山朝 ”和“季女斯饥”两句话的本意应为“男女大欲不遂为‘朝 ’”(注:《闻一多全集》,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卷,第18、4页。),从这一性文化理论出发,指出《诗经》中的“南山朝 ”和“姜 ”,宋玉《高唐赋》中的“巫山朝云”,《楚辞•天问》中的“涂山氏之女”,“宋桑林之神有狨氏简狄”,都是远古时期“生殖机能宗教”所崇拜的先妣,即女性始祖神。根据《路史余论》中“皋 古祀女娲”,和《史记•夏本纪》索隐引《世本》“涂山氏名女娲”等线索,提出“高密( ――引者)本是女娲”(注:《闻一多全集》,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卷,第18、20页。)的论点, 明确肯定女娲为中国古代各民族共同的女性始祖神。这一结论对于20世纪中国学术界的影响一直是很大的。譬如有论者说:“闻一多认为‘古代各民族所记的高 全是各该民族的先妣’,这个看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从起源上讲,女娲形象的产生可能是更古老的,她最初可能主要是某一氏族或某一部落崇奉的始祖神,主司繁衍、生殖,又因为她别男女、理婚姻,使人类自行繁衍,因而稍后又被祀为媒神和送子娘娘。”(注:杨利慧:《女娲的神话与信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5;150―160;71页。)
在《姜 履大人迹考》中,闻一多根据“以意逆之”的心理还原法,将“祀高 ”的远古仪式同《诗经•大雅•生民》中周族先妣姜 履迹有娠,生下后稷的感生神话联系起来,“上云 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 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犹言与尸伴舞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后稷乃古史传说中的“教稼穑”之神,故这种象征舞蹈“其所象者殆亦耕种之事”,“帝(神尸)导于前,姜 从后,相与践踏于畎亩之中,以象耕田也。”为什么会在象征耕田的祭祀仪式中怀孕?除去其中上古时代“欲神异其事”的神话色彩,以及后世的“讳言”,“以意逆之,当时实情,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注:《闻一多全集》,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卷,第50―53页。), 这一远古婚姻习俗的宗教神话式演绎,如此而已!这无疑又加重了“人种来源”神话中的性文化理论色彩。
闻一多以性文化理论解释远古“人种来源”神话的内涵,并将女娲视为古代各民族共同的女性始祖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