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死因
-
遗书(参见《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总目)
王国维死后,家人在他遗物中发现了他死前一日所写的遗书。遗书条理清晰,考虑周密,足见死者绝非仓促寻死。这与王死前几日无异常举止相吻合。但遗书一开头“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再辱”十六字,却给生者留下种种疑窦,成为70多年来其自沉之因久说纷纭,又难以确论的“谜面”。
二、死因
对王国维死因,其亲属自始至终讳莫如深。而后世臆测大致又分几种:
“殉清”说王国维为清朝遗老,更对逊帝溥仪向有国士知遇之感——王国维以秀才身份,被溥仪破大清“南书房行走”须翰林院甲科出身的旧制,召其直入“南书房”——有此思想基础和遗老心态,逢“覆巢”之将再,以自杀而“完节”似乎也是情理之中。所以梁启超以伯夷、叔齐不食周粟而比之,当时的清华校长曹云祥和罗振玉、吴宓等均持此说。鲁迅在《谈所谓“大内档案”》一文中,称王“在水里将遗老生活结束”,可见也为此论。但反对此说者认为,王国维与罗振玉、郑孝胥、陈宝琛辈有别,郑等效命清室复辟,不惜委身于日本政客。而王国维却领清华职,心无旁骛,潜心学术。他虽“忠清”,却不充其鹰犬,以至“愚忠”至“殉清”程度。所以当时就有人说:“你看他那身边的遗嘱,何尝有一个抬头空格的字?殉节的人岂是这样子的?”
“逼债”说当年溥仪在其《我的前半生》中说:内务府大臣绍英委托王代售宫内字画,事被罗振玉知悉,罗以代卖为名将画取走,并以售画所得抵王国维欠他债务,致使王无法向绍英交待,遂愧而觅死。当时报纸还传,王曾与罗合作做生意亏本,欠罗巨债。罗在女婿(王长子潜明)死后,罗、王已生隙,罗令女居己家为夫守节,逼王每年供其生活费2000元。王国维一介书生,债务在身,羞愤交集,便萌生短见。此说经郭沫若先生笔播,几成定论。但从王遗书对后事的安排看和事后其它一些证据表明,王国维生前并无重债足以致其自尽。
“惊惧”说1927年春,北伐军进逼北方,而冯、阎两军易帜,京师震动。有人认为,王国维自杀是怕自己这个前清遗老落入北伐军手中,蒙受耻辱;又王视脑后辫子为生命,当时传言北伐军入城后将尽诛留有发辫者,所以与其被辱,莫若自我了断。但这种说当时即多有人鄙而不取,以为不合王国维立身处世方式。
“谏阻”说认为王国维投湖与屈原投江相类,是以“尸谏”劝阻溥仪听从罗振玉等人主意,有东渡日本避难打算,并认为王、罗两人最后决裂的原因也缘于此因。
“文化殉节”说与王国维同为清华导师,且精神相通、过从甚密的陈寅恪先是以“殉清”论王之死,后又认为:“凡一种文化值衰落之时,为此文化所化之人必感苦痛,其表现此文化之程量愈宏,则其所受之苦痛亦愈甚;迨既达极深之度,殆非出于自杀无以求一己之心安而义尽也。”
“诸因素”以一遗民绝望于清室的覆亡,以一学者绝望于一种文化的式微,一介书生又生无所据——当王国维徘徊于颐和园长廊,回想起“自沉者能于一刹那间重温其一生之阅历”的箴言,遂“奋身一跃于鱼藻轩前”。也许,这就是王国维自沉之“谜底”
- 王国维 王国维(1877~1927)历史学家,语言文字学家,文学家。字伯隅,又字静安,号观堂。浙江海宁人。1901年秋赴日留学。不久,以病归,相继在南通师范学堂及江苏师范学堂任教,并编译《农学报》与《教育世界》杂志。1906年随罗振玉入京。次年,经罗举荐任学部总务司行走。这期间,他对哲学、文学有浓挚的兴趣,醉心于叔本华、康德等人的哲学,又潜心词曲,作有《人间词话》传世。辛亥革命后从事甲骨文及汉简的研究,并与日本学者多有往还。1916年回到上海,编辑整理旧籍,并继续致力于甲骨文及考古的研究。他所著《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殷周制度论》,是考古学与历史学结合的开创性著作。他的二重证据法,即以地下实物资料与历史文献资料互相印证的方法,系统地考明商代的先公先王的名号、世系和称谓,立论精确,为学者所叹服。王国维在金文方面,解释文字极为矜慎,不为穿凿附会之说。此外,王国维对古音和训诂也有许多重要论著。1923年,被召为废帝溥仪充南书房行走。1925年被聘为清华研究院导师。除研究古史外,兼作西北史地和蒙古史料的考订。1927年6月2日在颐和园投昆明湖而死。王国维一生著述甚丰,其主要著作结集为《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
作者介绍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或整理自网络),原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古诗文网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转载请注明:原文链接 | https://www.gushijing.com/wenzhang/66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