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昌凤:做负责的网上公民」正文
网络技术改变了沟通的特性,将过去的各种沟通模式,通过“超文本”、“元语言”,整合到一个互动式的系统中,让人们可以在不同地点、自选的时间里在全球的网络上进行互动①。网络的开放性、共享性和互动性改变了大众传播的定义、特性和功能,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近期喧嚣一时的“网络暴力”事件、恶搞事件,如“北京海淀艺校”事件、“未成年女生遭网络恶搞”(“很黄很暴力”)事件、跳楼女丈夫出轨的网民行动等事件中,网络舆论偏离常轨,出现了“网络暴力”等现象,包括公布当事人隐私、电话和现场骚扰,网络事件被转移到现实中, 网民自发组织去声讨和打击当事人等。此外,在信息传播过程中,一向存在如霍尔所说的,受众对传媒内容的“对抗解读”的情形,也就是说受众不按社会惯例和准则去解读媒介的内容②。信息因此被误读、曲解的可能性时常发生,网络则加剧了这种可能。网络上的信息会迅速地变异、曲解,一旦网民非理性跟风后,网络舆论愈加偏离常轨。
于是, 网络舆论和网民备受关注和争议,网民的素质成为议论的焦点。我们的网民是谁?网民有什么“与生俱来”的弱点?如何消解弱点?我们要做什么样的网民?网络时代我们更需要增强什么样的素养?如何做负责的网民? 这些都成为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所谓“网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把它定义为“半年内使用过互联网的6 周岁及以上中国公民”。其实,网民就是对社会负有责任和义务的公民。下面从网民个体、从社会整体两个方面加以阐述。
1.消解“乌合之众”的特性,坚持自我判断
中国现有2.1亿多网民,网民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新的角色。如何扮演好这个角色?首先要了解“我们是谁?”
我们网民是来自群体中的一部分人。当我们参与每一个不同的话题时, 我们是异质的个体聚合到一起, 这一点与传统媒体的传播者有极大的不同。所谓异质,即包括来自不同的团体、不同的职业、种族、智力水平、成长背景等等。网民的异质化的特征, 决定了这个群体具有“乌合之众”的特性。
我们作为中国的网民, 从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来说,都有明显的特征。据CNNIC第21次中国互联网调查,截至2007年12月,中国的网民中,24岁及以下的人数占近51%。网民中近80%来自工人、无业人员、自由职业、服务业人员、办事人员,其中学生占28.8%; 单位负责人和专家、技术人员仅占20%。网民又主要是低收入人群,74%的网民收入都在2000元以下。这个年轻的、不富裕的、社会地位不高的群体,无法成为社会的主导者;又年轻气盛,心理上比较对抗理性、抵触规范、牢骚较多,有时会站在主流或主导形态的另一面。特别是,中国的网民受教育程度较高, 网民中高中及以上教育程度的占72.2%,大专及以上的就达36.2%,这个教育程度远远高于中国人口的教育程度(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仅占总人口的5.8%),他们有强烈的社会参与愿望和发表观点的能力。
我们网民又是处于无组织状态的。对于某一个论坛、某一个话题上的网民来说, 大家是因为特殊的经历、心理、兴趣等等而临时聚合到一起的,用费斯克的话说,只是“在可感觉到的集体性中的”, 不是“实体的存在”。 ③比如恶搞未成年学生“很黄很暴力”的事件中,就是一群对宣传和管理特别敏感的人群。虽然这些人不能代表大众整体,但聚集到一定的数量以后, 个人观点就形成了合力, 从而成为一种舆论力量。
作为网民的我们, 会有什么样的心理呢?这要从群体心理说起。所有形成舆论、形成共同意见的个案事件里, 都有异质性很高的一个暂时性的群体。当我们成为这个群体的一员的时候,我们的思想、感情、行为, 与我们单独个人时是很不一样的。著名的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曾指出: 智力在群体中是不起作用的, 它会处在无意识地情绪支配下。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在群体里,可能会做出非常粗暴的行为,而自己既不自知, 也不会意识到不正常。群体的心理很奇特,力量也很巨大。勒庞曾打比方:群体很容易做出刽子手的行动, 也很容易听人的号召义无返顾地慷慨就义。④
当我们每一个个体聚合成一个群体的时候, 会出现“感情的强化”和“理性的缺失。在这样的情形下, 我们的“乌合之众”特性就体现得更明显, 会变得偏执、冲动、轻信、夸大、专横、易受暗示。匿名的状态下, 尤其容易如此。费斯克认为:个体是主动参与到不同的群体中的,他们可以轻易地交替持相反立场,或完全持与自己相反的立场。⑤
因此,当我们放弃自主、成为网上一个临时群体的一分子时, 很可能就是具备了“乌合之众”之一员的特性。我们必须了解这些,要提醒自己, 不要轻易归属于一个群体――有时这个群体极其临时性,你自己也不会意识到这是一个群体。要努力保持住自主,努力让自己理性,不轻易受别人的鼓动。不要轻易成为乌合之众中的一员。网络上已经有多起恶搞事件证明, 当我们从乌合之众中脱离出来重新自主地加以判断时, 我们的观点和情感又会逐渐回归到理性。
2.在“拟态世界”里,做有素养的主动受众
我们生活的世界,已经完全不是现实世界,而是由传媒“塑造”出来的“拟态世界”,是一个信息化了的世界。美国著名学者李普曼早在1922年出版的《舆论学》一书中,就提出了“拟态环境”的观点。“拟态环境”,即所谓信息环境,它不是现实环境的再现,而是传媒通过对象征性事件或信息进行选择和加工,重新结构化以后向人们展示的环境。人们通常意识不到那个加工的过程,往往会把传媒展示的环境当成客观环境本身。人的行为常常是对拟态环境的反应,而这种反应却是实际行为,是在现实环境中起作用的。
生活在这样一个拟态环境里,我们怎么办?李普曼曾指出,要让民众成为明智的、能够占有充分信息的发言者, 要让舆论发挥推动社会进步的正面作用, 教育是唯一的出路。但是,当时李普曼所提的教育是非常空泛的, 正如我们今天很多学者提出的提高网民道德水平的倡议一样,可操作性不强。本文认为,目前特别重要的一件事, 就是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媒介素养教育。
西方不少国家是从儿童青少年开始教育的。他们在中小学开设了媒介素质教育方面的课程, 以让学生对传媒塑造的环境有更多的认识, 这些课程主要包括介绍传媒的特性、传媒信息的特性、传媒的生态与组织、受众对自己接触行为的管理和分析等内容。这些课程希望学生能对传媒信息的好坏有鉴别能力, 希望学生能解读传媒信息背后的意义、了解传媒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的角色, 从而鼓励他们做“主动的受众”,而不让传媒“牵着鼻子走”。
媒介素质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人们能独立地评判、接收、分析和使用大众传媒传递的信息。比如,大众化传媒的天性中,就存在着浮躁、宣泄、娱乐,这是无法抹掉的特性。传媒本来具有多方面的功能, 我们不能要求它只体现在教育、告知等等单一方面。有时我们也许给大众传媒增加了过于沉重的全面的社会责任,让它担负了它不可能完全担负的角色。此外,传媒及其内容、操作还有许多特性。我们若明白了那些特性,就不会过于依赖它、盲从它, 而做积极的使用者。
媒介素养教育不是万能的,但它可以从更根本的层面上, 帮助人们在新的媒介环境下, 正确认识个体、媒介、社会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媒介素养教育对舆论的改进是双方面的:一方面,只有全面提高社会大众的媒介素养水平, 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网络舆论(甚至其他各种舆论)的负面效应;另一方面,政府管理者、舆论事件当事人,如果具有较高的媒介素养的话, 也能更好地处理与网络舆论相关的问题。
注释:
①曼纽尔•卡斯特著, 夏铸九、王志弘等译:《网络社会的崛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 第405- 408页。
②罗杰•迪金森等编, 单波译:《受众研究读本》, 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98- 101页。
③约翰•费斯克著, 王晓珏、宋伟杰译:《理解大众文化》,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28- 31页。
④古斯塔夫•勒庞蓍, 冯克利译:《乌合之众》, 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版,第20- 41页。
⑤约翰•费斯克,王晓珏、宋伟杰译:《理解大众文化》,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28- 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