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旭:“公众空间”的特征及其在三种媒介形态上的比较」正文
如果人类想保持开明进步或力图达到这一目标,那么相互保持沟通的技巧就应当随着沟通手段的进步而进步。
―― 阿立克斯•托克维尔 《美国的民主》 1835 第138页
德国哲学家、政治传播学大师哈贝马斯关于“公共空间”的论述之所以如此引人注目并激起历史学家、社会学者、政治学者和传播学者的广泛争议,在于他成功地应用一个简约的概念来解说一个复杂的政治传播学课题。[1]通过这个简单的概念,哈贝马斯试图浓缩和诠释十七、十八世纪发生在欧洲并改变了世界历史进程的波澜壮阔的一系列社会政治变革。虽然哈贝马斯主要是参考西欧几个新兴资本主义国家的生成发展史来构筑他的理论框架,他关于民主政治、民意传播、公民社会的论述不仅在世界范围内,而且在多个学术领域内,产生了巨大的回响和共鸣。[2]
根据哈贝马斯的定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共空间”应该具备如下的几个共性。第一,在“公共空间”内所谈论的话题应该是为公众所共同关心的焦点问题。第二,这样一个场所或空间,对于所有那些对议题感兴趣或被其影响的公众来说,有同等进入和参与的权利。第三,这种传播交流活动本身,应该是一种以“理性和批判性”为特征的论证过程。第四,论证的结果要经得住规范化标准的检验。换句话说,在所有公共空间的论争中,观点的说服力将通过、而且只能通过其内在的逻辑性和阐述的理智性来达成,而不受发言者的身份和仲裁者的意志所左右。[3]
诞生于20世纪末的这一轮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传播技术革命,不仅重新点燃了人们对于哈贝马斯“公共空间”这一理想社会模型的热情,而且更把这种期许扩展到了一个无所不在的虚拟空间。就如同500年前印刷术在欧洲的大规模采用触发了知识革命的原子能反应一样,网络技术使人类的信息传播和交流能力突飞猛进到一个超越时空的新境界。从没有如此多的人,以如此快的速度,跨越如此遥远的距离,以如此低廉的成本,进行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交流。不可回避的是,在线传播本身具有的交互性,虚拟空间内控制权力的分散,和越来越普及的网络技术,已经让很多领域的专家学者公开预言一个政治传播新纪元的来临。[4]
资本主义“公共空间”的起源和解体
在1450年前后,德国工匠乔安斯•古登堡第一次把成型的印刷技术推向了市场。[5]这种用活字金属为模具,以油墨为印刷原料的木制手动印刷机,自从一面世,仿佛一下子就使每一个新的科技发明、新的政治理论和新的宗教信仰即时放大,并被注入活力。在这种大工业化印刷机推出的第一个五十年中,到底有多少本书被印制了呢?虽然我们现在很难统计出一个可靠的数字,有些学者在查阅历史资料后给出的数字是,“超过900万本” 。[6]在当时的技术条件来讲,这已经属于“超大规模的”的文化复制推广工作。它一方面促进了新的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发现的迅速普及,另一方面也重新“发现”了被中世纪的神权宗教统治者所刻意隐没的古希腊哲学思想。更为重要的是,“因为可以直接从书本中汲取知识,对于一个学者来说,他已经不需要通过四处游历来多方拜师了” ,[7]而且一个知识分子的阶层团体随之成型。印刷书籍的大量复制发行也直接导致了欧洲民众识字人口比率的提高。比如说,“在英国的多哈姆镇,在1570年左右,只有大概20%的成年人识字;但是到了1630年,这个数字跃升到了47%”。[8]知识的传播,知识阶层的成型,加上工业化革命使社会迅速进步,这一切都为随后蓬勃而来的“启蒙运动”拉开了帷幕。[9]
新兴资产阶级革命者所掀起的关于经济权利和政治变革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在物质与精神层面的双重冲击面前,曾经统治欧洲达数百年的封建君主制和贵族政治摇摇欲坠。托马斯•霍布斯 (1588-1679) 在他的现实主义政治学经典著作《利维坦>》中,描绘了一幅极端实用主义和机械主义的政治现实图景。与传统的宗教说教相反,霍布斯认为,人类从本质上就如同是生活在险恶丛林中、懂得理智思索的机器。每个个体都象是一个自我引导、同时又是自私自利的单独原子,不断地通过理性的讨价还价,来最大限度博取自己的权力,财富和影响力。相比而言,约翰•洛克(1632-1704)关于人类本性、市场社会、和政治伦理的描述就要柔和明亮得多。他更加强调每个人与生俱来、不可剥夺的生存权、政治自由权和财产所有权,而这些也正为资产阶级谋求政治权利提供了理论基础。(美国国父之一的托马斯•杰弗逊把洛克的最后一个“财产所有权”换成了“追求幸福的权利,”并作为人类的三个基本权利写进了美国的“独立宣言”)。他的关于宪政、多数主权、个人权利、代议制政府的民主政治原则,形成了资产阶级走上政治舞台所不可缺少的台词和脚本。从此以后,少数人专权或是贵族专权的政权模式就逐渐开始被民主和法制所取代。[10]
正是在这样一个社会发展和政治变革的大背景下,哈贝马斯所概括的所谓“理想化的”、“简约化的”资产阶级“公共空间”开始出现。[11]公共空间,根据哈贝马斯的定义,是一个:
由独立个人在汇聚成大众后所形成的空间;他们随后宣称:在这个公共空间内,所有事关那些物品交换的原则和劳工服务的协定,都是通过相关者充分讨论后而达成共识。这个机制适用于所有的人和事,但又区别于公共权威本身;尤其独特和史无前例的是承载这种政治性碰撞的导体:那就是人们对自己理性思辩和逻辑力量的公开运用。[12]
哈贝马斯的专著《公共空间的结构性转变》,最早是以德文形式发表于1962年。哈贝马斯提出这样一个“对于资产阶级公共空间从产生、演变到解体的历史社会学全景记录”,[13]更多的不是想要重温一个完美无缺的过去,而是要抒发他对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德国自由福利社会种种理想幻灭后的不满。作为社会政治学的一个现象,资产阶级公共空间成型于一个特定的历史和发展时期。那时候,在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新兴的资产阶级是全新的生产力和政治意志的代表;他们的先进性使他们成为一种革命的力量而不是一种守旧的力量。但是,当历史的车轮走到十九世纪末期的时候,政治权力和公民社会开始逐渐分化,离异。随着大众媒介在商业化的裹挟下变得无孔不入和追名逐利,私人空间不断被侵蚀,而公共话题也不断被排挤淹没。作为公共空间存在的手段和目的的政治性讨论,逐渐被稀释,被庸俗化,并逐渐消失殆尽。用哈贝马斯的话讲,
“那些受过严格理性思维训练的知识群体,再也找不到属于他们的公众传声器;而公众此刻更是变得四分五裂,分隔成无数个只可能在私下里运用理性分析的少数专家团体;而绝大多数信息的接受者虽然仍属于公众,但却很少再有批判精神。长此以往,这种政治交流完全缺少一个“公众”应该享有的沟通形式”。[14]
根据哈贝马斯的论述,公共空间在当今资本主义社会蜕化的一个最显著也是最令人失望的结果,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大众舆论”的消失。作为一个代议制民主政体的宪法基础,公众舆论应该产生于公众对广泛感兴趣的议题进行“批判性和理性”的公开讨论。但是,在一个被操纵并已经完全商业化的公共空间里,公众舆论已经不再是那个“公众”的可以辨认的意见结果。取而代之的是,“民意调查结果”,“公开宣传”,甚至是”公共关系运作”成为了“公众舆论”的代名词。同时,“印刷媒体和广播电子传媒不再象是公众信息传播或民意辩论的工具,倒象是炮制共识和推销消费者文化的一种技术”。[15] 被剔除掉了作为“公众”的舆论的一些主要特性,现在所谓的民意更象是“无民之意” ――“那种产生于无知无识的传播大杂烩既不为公众讨论的原则所制约,也不会真正考虑其政治或政 策含义。”[16]结果是,公众空间彻底解体了。
理想状态下的“公众空间”及其特征
简而言之,公共空间是一个场所,一个程序,一个机构,更是一种信条。一个真正的公共空间应该是一个对社会所有公众开放,同时又不受任何政权或是经济利益所左右的民意生成场所。在这个空间里,参与者通过公开、理性和批判性的谈论来形成舆论和民意。这种公共思辩的最终结果应该取决于观点的内在合理性和逻辑性,而不应取决于暗中操纵,裹挟强迫,或是社会压力。一个成功完善的公共空间既体现在其讨论问题的数量,又体现在其最终民意结果的质量。
自从提出公共空间这一学术概念后,虽然哈贝马斯本人曾在不同的学术生涯时期对其理论阐述有过些许微调,但其核心的概念范畴和评价标准可以总结为以下的九个主要特征。[17]它们是,
1.参与上兼容并包
所有参与到公共空间讨论的人都“尊崇这样一种社会性的交流模式:它不仅设定所有参与者身份完全平等,而且把身份这个社会附属符号统统摒弃不顾了。这种作法,使原来那种对于名衔身份的热衷,转为每个人自得其乐的平等感觉。”[18]
2.技术上易于接入
“公民社会里公共空间的成败取决于其是否满足全面敞开的原则。一个公共空间,如果以某种理由来排斥某个特殊的人群或团体,不仅仅是不完善的,它根本上就不是一个公共空间”。[19] “所有探讨的论题之所以是‘大众’议题,不仅仅因为它是重要的,而且因为它是大众直接参与其中的;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必须能够参与和介入”。[20]
3.行动上自主独立
在公共空间里,“对经济因素的依赖,从原则上讲,应该没有影响。市场的经济法则在这里,就如同国家政权的法律一样,已经被停用了”。[21]
4.探讨时理性思辩
在公共空间里,“政治性冲突的载体是独特的,也是史无前例的;那就是人们公开地使用他们的逻辑和理智”。[22]
5.交流时双向互动
“一个看法是否属于公众舆论或者属于公众舆论的程度,取决于下面的要件:是否这个看法产生于不同组织和所有组织成员之间的充分讨论,是否这个看法通过大众传媒被广泛地在更大范畴的相关群体之间进行过探讨互动”。[23]
6, 怀疑与批判精神
公共空间的“建立是为了对公共权威进行批判”,[24]而且“公共空间的成熟发展程度往往能通过其政府与媒体之间冲突的程度来衡量”。[25]
7.共同利益的维护
在公共空间里,“生发于此的论题都是在此之前从没有被认为是问题的问题。关于‘共同利益’的思考角度,成为公众关注的主要着眼点……而且原则上被广泛接受”。[26]
8.保护参与者隐私
在公共空间里,“作为个体的公民是通过构架公共与私人空间的自由关系来实现并体味他们新式的存在方式的。这种对于隐私的体验完成了人类共通的心理感受:一种作为抽象独立存在的自然人”。[27]
9.促进社群整合
公共空间提供了“特殊的机构化力量来保证社会各个次生社群之间基于公共传播上的互连共生”。[28] “公共空间的重要性就在于它作为社会整合模型的潜质”。[29]
以上这九个关键特征是从哈贝马斯关于“公共空间”的原始论述中总结出来的。它既不是一个终极性的概括,也不是一个彻底无漏的描述。但是,这九点特征却提供了一个较实用的对照单子,以便传播学者鉴定和比较存在于不同文化、历史条件下的政治实体和媒介形态。
比较三种媒介形态下的“公众空间”
哈贝马斯对于“公共空间”的定义和描述,基本上都是建立在对18世纪西欧新兴资产阶级政治发展历史的总结和归纳上。那时候,以大规模印刷术为代表的印刷类出版物是主导性的公共谈论媒体。与最初的“纸质印刷媒体公共空间”和随后的“广播媒体公共空间”相比较,现在我们所面对的“网络公共空间”,虽然还处在蓬蓬勃勃的青春期发展阶段,已经展现出了作为真正意义上的“公共空间”的诸多潜质。接下来,一组根据九个特征所作的一对一比较将试图验证这一印象。
1.参与上兼容并包
理想的“公共空间”呼唤没有任何歧视的兼容并包。在18世纪的欧洲,显然这一理想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那些受过良好教育、有经济特权而无世袭头衔的有产者集团成员,才有渠道和意愿参与那些关于公共事务的批判性和理性探讨。说到底,这也只不过是一小群精英“有识”阶层的“小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