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敏:网络民意与网络理性」正文
如同春雨之后春笋大量涌现一样,近年来,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迅猛发展,我国互联网的网民规模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大趋势。截至2008年6月,我国网民数量已达到2.53亿人,较之2006年翻了一番多,跃居世界第一位。尽管我国互联网的普及率只有19.1%,低于全球21.1%的平均水平,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比如,韩国、日本的互联网普及率分别为71.2%和68.4%),但明显地处于发展的上升阶段,潜力很大。
互联网给网民提供了及时获取信息、平等交流沟通的权利和便利,这是其他媒体难以完全做到的。因此,就一定意义而言,互联网的大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国人几千年来根深蒂固的的思维定势,为其及时、多方位地获取信息并平等地交流沟通提供了便捷的渠道和平台。调查显示,在网络、电视和报纸三大媒体中,网民对获取信息主要途径的选择比例分别为网络82.6%、电视64.5%、报纸57.9%,互联网较之电视和报纸具有明显的优势。
由于互联网的覆盖面日益扩大,所以,它正在迅速成为公众表达和交流信息的重要平台,开辟了民意诉求的新渠道,网络民意对现实生活的影响也越来越扩大。近两年发生的“周老虎事件”、“最牛钉子户事件”、“林嘉祥事件”、“重庆出租车罢运事件”等等,都在网络民意的强劲推动下引起有关部门关注,最终得到了比较妥善地解决,彰显了网络时代民意表达方式的巨大变革。“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人们有理由相信,基于网络的广泛、迅速、聚合等特点和优势,网络民意正在迅速成为促进党和政府提高执政能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强劲力量。中国青年报的调查就显示,67.1%的公众认为互联网已经“成为官方了解民生、体察民意的重要途径”,71.9%公众认为网络表达将成中国式民主建设的新通道。正如2008年6月胡锦涛总书记在考察人民网与网友交流时所说:“我们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因此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需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通过互联网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也是一个重要的渠道。”今年两会前夕,温家宝总理通过中国政府网、新华网在线访谈,“用心谈话”,“把真实情况告诉大家,倾听群众真实的声音”,模范地实践了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注重倾听网络民意的要求和承诺。
万事开头难,启动需着力。通过网络听取民意毕竟是一种新方式、新渠道,许多地方的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对此尚未引起足够重视,做得并不够好。去年年底,人民网搞过一项网络调查:您知道您所在地区社情民意的受理方式吗?调查结果显示,在接受调查者中,73.5%选择了“不知道”,22.3%选择了“没有查询过”,只有4.3%选择了“知道”。这个情况应该引起相关领导和部门的警觉并尽力予以改进。事实证明,只要相关领导和部门注重听取网络民意,网民必定会予以积极地响应的。去年,张宝顺书记通过人民日报驻山西记者站对人民网网民留言给予回复,就激发了网民建言献策的极大热情。新华社最近又报导“山西处理网上民意形成机制,省委派专人上网盯留言”。既然省委已经作出了注重听取网络民意的表率,那么,全省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同志无疑应该在这方面付诸行动,并将长效机制尽快建立起来。
当然,任何新事物都有某种局限性。比如,调查结果表明,35岁以下的网民占网民总数的82.3%,41岁以上的网民只占10.32%;网民数居全国前茅的5个省市均在东部地区,拥有全国37.8%的网民,东部地区的网络域名数和网站数更是分别占到全国总量的78.5%和79.9%。这意味着,网络民意主要来自发达地区和城市里的年轻人,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农村中老年人的民意在网络上则反映得很不充分,甚至基本上不可能反映。此外,由于在网络上“虚拟世界”里表达意见的匿名性和难以追究责任性,所以,有些意见难免带有表达者特定处境所反映的局限性、片面性和情绪性、偏激性。对于这个情况,相关领导和部门在听取网络民意时也要予以鉴别和剔除,不能让其误导。概而言之,对于网络民意,既要高度重视、认真听取,又要理性分析、科学对待,注重从网络上选择、搜集和听取那些理性、建设性的声音,并要同以其他方式了解的民意和民情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考量,这才是相关领导和部门应有的正确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