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刚:论五种宗教对话观

作者:张志刚发布日期:2015-02-03

「张志刚:论五种宗教对话观」正文

摘要:宗教对话是国际宗教学界的一个热门话题、一个前沿领域。本文概要评述了五种最有影响的宗教对话观,即排他论、兼并论、多元论、兼容论和实践论,并力求对它们加以比较性的方法论反思。作者认为,这五种宗教对话观不仅各有不可忽视的理论根据,而且均有值得深思的理论得失。因此,从神哲学方法论上反省它们之间的学术论争,并权衡它们之间的理论张力,将有助于我们进而探索宗教对话领域的疑难问题及其理论突破点。

宗教对话是国际宗教学界的一个热门话题、一个前沿领域。中外学者一般认为,现有的宗教对话观可归纳为三种,即排他论(exclusivism)、兼并论(inclusivism)和多元论(pluralism),而笔者通过考察近十几年来的研讨进展,又概括出两种新观念:兼容论(compatiblism)和实践论(practicalism)。本文先来梳理这五种宗教对话观的主旨要义,然后加以比较性的方法论反思。

一、正统性的排他论

所谓的排他论就是认为,信仰意义上的真理是终极的、唯一的;既然如此,现存的诸多宗教只可能有一种是绝对真实的,而其他的要么有所欠缺,要么纯属谬误;因而,只有委身于该种宗教传统,才能找到终极真理,达到信仰目的。显然,排他论者在宗教真理问题上持有一种绝对化的观点。但值得强调的是,这种绝对化的真理观出于宗教信仰的本性;换言之,假若某种宗教不自以为拥有终极的、唯一的真理,它就不值得信仰。因而,排他论可以说是各大宗教传统、尤其是一神论传统所共有的正统立场。关于此种普遍性和正统性,可从几大一神论宗教传统的经典和教义那里得到印证。例如,在名著《评密西那》里,迈蒙尼德(MosesbenMaimonides,1135-1204)阐明了“犹太教十三信条”:(a)相信上帝存在,创造了万事万物;(b)相信上帝是独一无二的;(c)相信上帝是无形无相的;(d)相信上帝是永恒的;(e)相信唯独上帝是值得敬拜的;(f)相信先知预言是真实无误的;(g)相信摩西是最伟大的先知;(h)相信律法是上帝的启示,是上帝传给摩西的;(i)相信律法是恒久不变,不可取代的;(j)相信上帝洞察一切,包括人的思想和行为;(k)相信上帝赏罚分明,善恶报应;(l)相信救世主弥赛亚必将降临;(m)相信死者终将复活。①显然,这些信条是以相信上帝的唯一真实性、预言与律法的绝对权威性为前提的;若要信奉,当然要对其他宗教抱拒斥态度。

同样,伊斯兰教的基本信条也具有明显的绝对性与排他性。根据《古兰经》,伊斯兰教教义学家归纳出了“六个基本信条”:(a)信安拉,即相信安拉是独一无偶、普慈特慈的,是世界的创造者、供养者和主宰者;(b)信使者,即相信安拉向人间派遣的使者,并相信惟有穆罕默德是安拉派遣的最后一位使者;(c)信经典,即相信安拉降示给众使者的114部经典,并相信《古兰经》是安拉降示给穆罕默德的最后一部经典;(d)信天使,即相信安拉所差使的天使;(e)信末日,即相信安拉将在世界末日做出审判,所有的人都将死而复活并接受判决,行善者进天园,作恶者下火狱;(f)信前定,即相信安拉早已预定了世间的万事万物。②

再如,在基督教那里,作为一种传统立场的排他论也有充分的经典和教义根据。有专家做过考察,基督教排他论者最重视的是下述两段《新约》经文:

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传》,4:12)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同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旦的别名)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上帝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哥林多后书》,6:14-16)。

此外,基督教排他论者常引用的经文大致可分为如下4类:(a)肯定耶稣基督的救恩具有特殊性与排他性,像《约翰福音》,1:8;14:6;17:3;《哥林多前书》,3:11;《约翰一书》,5:11―12等。(b)强调人性的罪恶,人是绝对不能靠自己得救的,像《罗马人书》,1:18;1:20;2:12;2:15;2:23;3:9;3:11;4:18等。(c)指明听道与悔改的重要性,像《马可福音》,1:14-15;16:15-16;《约翰福音》,3:36;《使徒行传》,11:14;17:23;17:27;17:29等。(d)告诫人们上帝所指引的永生之路是艰难的,犹如窄门,并非所有的人都能找到的,像《马太福音》,7:13-14等。③

二、兼并论的对话观

兼并论基于如下判断:世界上的宗教信仰是多种多样的,这表明神或上帝的启示具有普世性;然而,诸多宗教在真理问题上却有真与假、绝对与相对之分。因此,与传统的排他论相同,兼并论者首先坚持只有一种宗教是绝对真实的;但另一方面,兼并论者力图摆脱排他论的狭隘立场,与后面将要评介的多元论不乏共鸣,即认为,既然只有一种宗教是绝对真实的,而神或上帝又是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那么,绝对性的宗教真理无疑具有普世性,可通过不同的宗教信仰而以多种方式显现出来。

兼并论一般被看作天主教神哲学家自梵蒂冈第二届公会议(1959-1965)后采取的一种宗教对话立场,其首倡者就是被誉为“当代天主教神哲学泰斗”的拉纳(KarlRahner, 1904-1984)。拉纳根据天主教教义,创建了“基础神学的人类学”,其对话理论的核心论点如下:(a)基督教自我理解为“绝对的宗教”(absolutereligion),此教为天下大众所设,而不承认其他任何宗教具有此等权利;(b)可把某种非基督宗教看成“合法的宗教”,但不否认它有错误与堕落的成分;(c)如果前一个论点成立的话,基督教徒所遇到的其他宗教成员便不是纯粹的“非基督徒”(non-Christian)了,而可看作“匿名的基督徒”(anonymousChristian);(d)对基督徒来说,或许不能奢望现存的宗教多元化局面会很快消失,但同时完全可做出这样的解释:非基督宗教属于“匿名的基督教”,其信徒尚需意识到上帝及其恩典所赐予的那些东西,因为他们以前只是茫然接受却从未加以反省。

别人或许认为,基督徒把非基督徒看作尚未实现自我反省的基督徒,这也太自以为是了。但基督徒不能放弃此种“自以为是”,对基督徒和天主教会来说,这实际上是谦卑至极的来源。因为此种“自以为是”深切坦白了一个事实:上帝比人和天主教会更伟大。天主教会将走出大门,迎接明天的非基督徒……一个基督徒立足于此,便能宽容地、谦逊而又坚定地面对所有的非基督宗教了。

三、多元论的对话观

宗教多元论认为,世界各大信仰是十分不同的,但就我们所能分辨的而言,它们都是我们称之为上帝的终极实在在生活中同等有效的理解、体验和回应的方式。彩虹是由地球大气折射成壮丽彩带的太阳光,我们可以把它视为一个隐喻,把人类不同的宗教文化解释为对神性之光(divinelight)的折射。

为什么要提倡宗教多元论呢?希克(JohnHick,1922-)认为,从宗教对话史来看,如果说排他论尚处于“拒绝阶段”,那么,兼并论则属于“觉醒阶段”,真正的对话姿态理应是多元论的,因为这种态度可促使人们转变观念,从“以某宗教为对话中心”转向“以终极实在为对话中心”。这是一种认识范式的转变,其意义犹如“一场神哲学观念上的哥白尼革命”。

宗教多元论是一种理论假设,其道理可用一个古老的传说――“盲人摸象”来喻明。怎么评价众盲人的不同说法呢?希克指出,我们显然不能断定哪一种说法是“绝对正确”的,因为并没有作为裁判准则的“终极观点”;同样,就真理问题而言,我们对各大宗教传统的不同见解也不妨作如是观,因为从这个古老传说不难悟出这样的道理:我们所有的人对于终极实在的认识,犹如“众盲人的感受”,无不深受个人观念和文化背景的重重限制。

为求证上述假设,希克发挥了康德的“物自体学说”。深入比较一下各大宗教传统,我们可发现“一种根本性的区分”,即“两种意义上的实在”:“实在、终极或神性本身”(theRealorUltimateorDivineansich)和“人类所概念化或经验到的实在”(the Real as conceptualized and experienced byhuman beings),或简称,“实在本身”和“经验到的实在”。希克指出,上述普遍性的区分意味着:作为终极的实在是无限的,是超出人类的思想与语言能力的。正因如此,人所崇拜的对象,如果可经验或可描述的话,并非指作为终极的、无限的实在本身,而是指“那种跟有限的感知者处于关系中的实在”。

四、兼容论的对话观

近20多年来,中外学者一般是用前述三种观念来概括现有的宗教对话立场的。笔者认为,自汉斯・昆倡导“全球伦理”以来,他的对话观念已成为一家之言――宗教兼容论,其基本主张有这样几点:(a)就宗教史而言,应当承认多种真正的宗教并存,它们的目标可谓殊途同归;(b)就某种真正的宗教而言,既应积极承认其他宗教的真理性,又不该无保留地认可其真实性,这样才能在坚持信念的前提下取长补短,友好竞争;(c)就宗教真理而言,任何一种宗教没有垄断权,只有神或上帝才拥有全部真理;所以说,诸种真正的宗教都在“朝觐途中”,不应争执“我的真理”或“你的真理”,而应观念开放,相互学习,分享真理。

以上几点主张出自汉斯・昆1985年发表的一次讲演,“什么是真正的宗教――论普世宗教的标准”。此次讲演可视为兼容论的形成标志,因为汉斯・昆通过批评前述三种宗教对话立场,明确提出了“关于宗教的衡量标准”,这包括“一般的伦理标准”、“一般的宗教标准”和“特殊的宗教标准”。下面概述的前两项标准,对于理解兼容论尤为重要。

(一)人性:一般的伦理标准

就任何一种宗教来说,都有真与善的问题。可以说,各种宗教在历史上都不乏真与假、善与恶的例证。因此,各种宗教均须反省:能否借宗教目的而使用任何手段呢?怎么才能实现真正的人性呢?人性作为一般的伦理标准,适用于所有的宗教,我们可从正反两方面将其规定如下:

(a)肯定性的标准:只要某种宗教提供了人性的美德,只要它关于信仰和道德的教诲、它的礼仪和制度有助于人们成为真正的人,能让他们的生存有意义、有收获,它就是一种真的和善的宗教。

(b)否定性的标准:只要某种宗教传播非人性的东西,只要它关于信仰和道德的教诲、它的礼仪和制度有碍于人们成为真正的人,是没有意义、没有价值的,只要它无法帮助人们实现一种有意义的、有收获的生存状态,它就是一种假的和恶的宗教。

(二)本原与圣典:普遍的宗教标准

“本原”和“圣典”是两个交叉概念。前者指某种宗教的源头,如各大宗教的创始人;后者指各种宗教的“正经”,像《旧约》、《新约》、《古兰经》等。对各大传统宗教来说,本原与圣典从来就是权威、规范或标准。

只有运用了确实可靠或符合正经的标准,才能清楚地看到某种宗教的原初的和独有的特征。这就令人信服地回答了下列问题: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什么是真正的基督教,什么不是真正的基督教;同样也回答了:真正的犹太教、伊斯兰教、佛教或印度教是什么?

      近十几年来,汉斯・昆不仅致力于阐释宗教兼容论,而且将其付诸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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