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晖:新南非的两大负面问题」正文
问题之一:艾滋病问题上的失误
的确,新南非19年存在的问题不少,吸取教训也很重要。但是很多教训其实是具体的决策失误,与“人权提高过快”未见得有什么关系。
第一个例子是非国大政府的艾滋病决策。曼德拉和姆贝基这两届非国大政府,相对于后来更为“民粹主义”的祖马政府而言,无论政治上还是经济上总的来说是很温和的,在这两方面也取得了相当的成功。但是在艾滋病问题上他们都非常敏感。因为白人统治时期经常宣扬黑人的艾滋病发病率高,而白人很少得这种病。对于这种被认为是贬损黑人的说法他们很反感。曼德拉执政时间短,而且因为主要解决政治转型、民族和解与新南非认同等立国基础问题,没有具体管这件事。姆贝基在曼德拉时期实际就经常替年迈的曼德拉主持政府工作,后来又任南非总统近十年,他的艾滋病政策事关重大。但是姆贝基在这个问题上却过于感情用事。例如在2001年他曾对一批大学生说,有人喜欢渲染我们这里的艾滋病,这是一种西方式的种族主义偏见:“(西方人)深信,我们只不过是天生喜欢乱交的、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病菌载体,他们宣称,我们的大陆注定要不可避免的垂死和灭亡,因为我们不可抑制地把自己奉献于罪恶的情欲。”姆贝基表示要抵制这类说法。
于是,姆贝基对艾滋病产生的原因完全从“社会正义”角度去解释。他认为,黑人的所谓艾滋病高发是过去的种族压迫和黑人贫困化的结果,解决艾滋病问题主要也应该从上述社会正义层面入手。平心而论,这种说法也并非没有一点根据。特别是在种族隔离时期,白人当局长期推行“流动劳工”政策、阻止黑人劳工在城里安家,形成大量“两栖”人口和离散家庭,城里的单身劳工和乡村中大量“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造成高比例的单身生活,这对于南非黑人高比例的家庭不稳定和性关系紊乱确实有明显影响。而且如果这种状况长期持续,确实有可能形成一种难以改变的“亚文化”,即便流动劳工作为一种制度被废除,家庭不稳定和性关系紊乱的“传统”也不可能很快消除。南非新政府以此归罪于过去的白人统治,并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因为非洲虽然总的来说是艾滋病高发区,但其他国家并没有高发到南非这种程度,南非的发病率高居首位,应该说的确是与长期的流动劳工制有关。这一点中国也是应该引以为戒的。
但是,艾滋病的流行病学和防治对策本身毕竟首先是个科学问题,过分将其政治化是错误的。尤其是姆贝基和新政府的一些官员(典型的是姆贝基任命的卫生部长曼托・查巴拉拉-姆西曼博士)后来在这方面越走越远,从忌讳谈论黑人艾滋病高发率,发展到声称艾滋病是一种“西方人带来的种族主义祸害”,从强调艾滋病高发的社会背景,发展到拒绝承认HIV病毒是艾滋病的病原,从主张以反贫困来消除艾滋病流行的社会因素,发展到忽视乃至否认现代科学防治手段的重要性,从抱怨唯利是图的西方生产商提供的ARV(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太昂贵,发展到说这种药“有毒而且无效”,并提倡用“非洲人创造的”神奇土方来对付艾滋病。这就导致了灾难性的后果。
新南非刚刚建立的1995年,HIV病毒和艾滋病问题国际会议在南非举行,当时宣布,南非大约85万人,即总人口的2.1%被认为是艾滋病毒呈阳性。新政府也承诺要与国际社会合作认真对付艾滋病。但是姆贝基就任总统后,却改变原来的反艾滋病方针,并附和一些“非主流科学家”的说法,声称艾滋病并非由HIV病毒引起。在2000年7月德班举行的国际艾滋病会议上,姆贝基总统的演讲几乎通篇都在大讲反贫困,却避而不谈防止HIV病毒传染的问题。原定的抗艾滋病国家计划也未能实施。当时国际医疗界推荐新研制的ARV,这类抗逆转录病毒药物不仅有一定疗效,而且重要的是可以防止HIV阳性孕妇感染胎儿,对控制母婴传染这一艾滋病流行渠道意义重大。但是一些南非官员先是抱怨药太贵,后来一些西方国家同意提供技术在南非就地进行廉价生产,南非政府却迟迟不批准。2004年美国总统小布什提出5亿美元援助计划以帮助非洲抵抗艾滋病,包括提供美国药监局1997年批准使用的ARV新药奈韦拉平和其他医疗手段,但是姆贝基却以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的疗效与其副作用不相称为理由,指责美国想用非洲人做试验新药的“小白鼠”。南非卫生部长查巴拉拉-姆西曼大力宣传“我们的秘方”――一种用橄榄油、大蒜、甜菜根和其他一些东西配制的东西――的抗艾神效,声称胜过ARV。而时任副总统的祖马甚至现身说法,说他曾与某位感染艾滋病毒的女性幽会,但事后洗了淋浴,就不会被传染。
这些不明智的说法和做法导致南非丧失了控制艾滋病的关键时间。2006年,联合国特使斯蒂芬・刘易斯在多伦多举行的国际艾滋病会议上批评南非政府应对艾滋病的“迟钝与疏忽”。有研究认为,姆贝基时代由于对艾滋病讳疾忌医和对科学共识的“不承认主义”,增加了本可避免的36万人死亡。到了2009年,南非艾滋病毒的成人感染率已经高达17.8%(有的估计达21.5%);军队中感染HIV病毒或艾滋病患者人数比例更高达23%。2009年南非生存的艾滋病患者与感染者达560万,该年死于艾滋病者31万,两者均高居世界第一。与1995年相比,艾滋病毒感染率增加7.5倍,感染者增加5.6倍。目前南非有120万孤儿,绝大多数是艾滋病造成。据南非种族关系研究所估计,2009年南非白人的预期寿命是71岁,黑人48岁,差距比种族隔离时代还大,但在这期间南非黑白收入的差距是缩小的。黑人寿命下降的主因就是艾滋病。
艾滋病泛滥不仅造成大量人口损失,而且对南非整个社会、经济与国力都是沉重打击。南非的福利开支之高世界罕见,而且民主化以后福利明显向黑人倾斜,消除了旧南非福利是白人专享特权的“负福利”之弊。但是如今巨额的福利开支都用在了对付艾滋病,以及与艾滋病有关的超常医疗负担、母婴、孤儿、非老非残而丧失劳动能力者等上面,“福利国家”的一般福利(养老、残障、常规卫生、教育、住房、失业救济等)水平却受到影响,以至于就南非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福利开支率而言,南非人的常规福利并不算高。另一方面,就市场竞争而言,南非一方面失业率高企,劳动力极度“过剩”,另一方面由于艾滋病患病率太高,国民整体体质和寿命下降,劳动力素质不高,合格劳动力不足,这也是造成失业率很高的南非同时还在大量使用“外劳”的原因之一。更不用说由于艾滋病和犯罪率两大原因,南非被不少人视为畏途,旅游、服务业的发展也受影响,南非废除种族隔离后国际制裁取消带来的开放与全球化红利也因此打了折扣。总之,不论是搞“福利国家”还是搞“自由竞争”,艾滋病都成了南非发展的一大障碍。姆贝基当初说艾滋病是贫困造成的,但现在人们说得更多的是反向的因果:艾滋病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南非今天的贫困问题。
人们都知道防艾抗艾是世界难题,南非政府再重视、对策再正确,艾滋病问题也很难完全解决。但是新南非十多年间艾滋病问题如此恶化,显然与人谋不臧有关。南非政府已经意识到问题严重。以“粗犷、传统、民粹主义”形象闻名的祖马总统在很多方面与他的前任,“文雅、西化、自由主义”的姆贝基相比更不被国际社会看好,但在艾滋病问题上祖马政府却比姆贝基政府更“与国际接轨”。他更换了卫生部长,停止宣传“土方神药”,与国际社会合作大规模推广ARV防治,并制定了新的国家抗艾计划,以图亡羊补牢,舆论对此是赞赏和期待的。
问题之二:犯罪率与警察暴力
新南非第二个失误由于符合“世界潮流”,人们都不太说。但如果独立思考,我认为这很重要:那就是法律过宽、尤其是过早废除死刑导致恶性犯罪率失控。
1994年南非废除臭名昭著的种族隔离制度,实现了民主化后,曼德拉政府最初的几个行动之一,就是宣布废除死刑。当时这是个感人的行为,因为非国大政府此举的第一个著名受益者就是自己的敌人。1993年4月非国大声望仅次于曼德拉的领导人、南非共总书记和“民族之矛”前司令克里斯・哈尼在自己家门前被白人极端分子刺杀身亡,当时激起的愤怒几乎使局势失控。曼德拉发表著名的“理智之声”后平息了事态。凶手于次年被一审判处死刑,但是终审时由于死刑刚好被废除,凶手免于一死,改判了终身监禁。这个判决对于当时的黑白和解有重要影响,受到广泛的好评。
但是不久,由于南非犯罪率尤其是杀人犯罪率激升,人们对当时条件下完全废除死刑是否合适就产生了分歧。其实在国际上死刑存废问题一直有争议,我认为不能一概而论。贺卫方先生有个观点,他说人们常讲法治国家才能废除死刑,中国法治水平太低,所以还不能废除死刑,其实恰恰相反,法治越差的国家由于冤假错案的可能性、包括死刑案出现冤假错的可能性更大,而其他冤假错案可以平反,人死了却没法挽回,因此在这类国家更应该要求废除死刑――无论统治者听不听。
我认同这个说法,在专制国家、不讲法治的国家,包括像旧南非那样在白人中讲法治,但对黑人很野蛮不太讲理的地方,要求废除死刑是完全正确的。当然统治者接受与否是另一回事。
然而,一般意义上的死刑、特别是民主法治国家的死刑究竟该不该完全废除呢?
我认为慎用死刑、减少死刑无疑是文明的方向,但是绝对“废死”,不管已经有多少国家实行,至少在理论上我还没有见到逻辑严谨、毋庸置疑的证明。仅从价值观上讲,生命如何神圣,同态复仇(所谓杀人偿命)如何不够文明,不足以构成这样的证明。因为从现代文明的立场看,不仅死刑,别的刑罚也一样,其立意并不是(至少主要不是)报复恶人,而是保护良善,以刑罚的震慑来防止(减少)新的犯罪,即所谓以儆效尤。如果废除死刑能够减少、至少不会增加杀人罪行发生率,废死才是有理由的。如果相反,废除死刑会造成震慑不足致使杀人犯罪率上升,那从生命神圣的价值观讲恰恰就应该得出有必要保留死刑的结论。那么,“废死”究竟对杀人犯罪率有何影响,这才是问题的关键。而这不能只讲道理,必须有实证的统计依据。
的确,国外有人做过研究,说废死之后杀人犯罪率并未上升,甚或还有下降,我以为这是社会能够接受废死的最重要根据。但是相反的材料也不是没有,例如美国前些年伊利诺伊和俄克拉荷马两州就恢复死刑进行的辩论中,俄州就提出了相反的说法。不过从全球角度看,更明显的反例还是南非。新南非建立后随即废除了死刑。但南非此后杀人犯罪率明显地,大幅度地增高,成为南非变革中后来引起争议的话题之一。当然,社会现象间的因果联系并不像物理过程中的因果关系那样,能够通过控制实验条件来清楚地证明。一个封闭器皿中给氧和绝氧对燃烧的不同效果是清楚的,可是社会并不是这样的器皿,许多社会因素都会对杀人犯罪率造成影响,比如教育水平提高、贫富差异的缓和等等,如果这期间发生了废死,杀人犯罪率也下降了,但它是因废死而下降,还是因其他因素而下降?恐怕还是很难说。反过来,如果废死后杀人犯罪率上升,它是不是就是因为废死,同样也可以质疑。
不过在南非,由于“废死”前后杀人犯罪率的变化明显,而其他可能导致杀人罪增加的因素却不明显,所以很少有人否认这种因果关系。例如面对质疑之声,曼德拉的回应是:如果恢复死刑,那么它将只会落在黑人头上,我不能允许这样,请理解我。显然,即使是坚持废死的曼德拉,也并没有对废除死刑导致杀人罪增加这一因果关系作出否定。他只是从为黑人历史上受到的迫害寻求“补偿正义”的角度,不忍心对黑人动用死刑。
但是在逻辑上讲,我认为恰恰相反,种族隔离时代白人统治者的司法对黑人不公,滥用暴力,那时的死刑,尤其是被滥用的死刑的确有较大可能“只会落在黑人头上”。所以那时黑人解放运动要求废除死刑,是完全有理由的。但是现在南非已经是黑人掌权的民主法治社会,应该说是不会让死刑不合理地“只会落在黑人头上”了。而如果的确有人犯了刑事上的死罪,那么一个法治社会是不应该考虑他是黑人还是白人的。如果确实犯了死罪,仅仅因为他是黑人,黑人执政的政府就对他免死,那不和白人政府专整黑人一样了吗?
曼德拉有一句感人的名言:“我反对白人统治,也反对黑人统治,只接受不分种族的民主政治。”他当然不会对黑人免死而只保留对白人的死刑――杀害哈尼的白人凶手免死就是证明。但是众所周知,南非无论种族隔离时期还是民主化时期,黑人犯罪率,包括杀人犯罪率都远高于白人。所以即便是公平地保留死刑,它未必“只会”、但的确有很大的机率会“落在黑人头上”。不过,南非杀人罪的受害者同样也以黑人为主,如果废除死刑导致杀人罪增加这一因果关系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