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迎春:菲律宾提“诉状”如意算盘是什么?」正文
中菲南海争端近期又开始升温。上个月底,菲律宾正式向国际海洋法法庭提交了"南海仲裁"申请书,指称中国的南海"九段线"违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宣称菲方对仁爱礁等争议岛屿拥有"唯一主权"。菲虽然为其在南海的非法权利主张披上"合法"外衣,但这外衣如同皇帝的新装一样虚妄,要借此达到非法侵占中国领土的目的,并不现实。
据菲律宾外长德尔o罗萨里奥所言,菲方此番提交的"诉状"共有10章,仅第1章就有270页,内容是菲律宾针对可用法律及相关证据所做的分析,其余9章则为支持菲方主张的文件证明及地图,总计将近4000页。该"诉状"提出了三点请求:指控中国在南海的"九段线"(又称"断续线")主张违反《公约》,是无效的;宣布中国在南中国海的海洋权利必须且只能以《公约》为基础;宣称中国应停止"这些非法活动"。
在2012年4月中菲黄岩岛对峙受挫之后,菲律宾心里很清楚,靠军事手段已从南海捞不到什么好处,于是将赌注押在了国际仲裁上面。为此,菲律宾不惜花费重金,聘请美国著名的律师事务所操刀此事。
但是,菲方所提"诉状"虽然煞费苦心,其论证逻辑却存在着种种漏洞。
由于根据《公约》成立的国际仲裁庭并不受理与主权有关的争议,菲律宾的"诉状"处心积虑地将焦点放在了对中国"九段线"合法性的质疑上,强调以《公约》作为判定南海主权争端的准绳,企图瞒天过海,将领土争端转换成国际仲裁庭可以受理的案件。但事实是,南海九段线由来已久,最早提出于上世纪40年代,比1994年生效的《公约》还早了半个多世纪。菲律宾强行以后者推翻前者,显然是违反了"条约不溯既往"的国际法重要原则。
而且,早在2006年,中国方面已根据《公约》第298条规定,作出了中国在领土主权、海洋划界等方面不受《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管辖的排除性声明,因此,中菲间的海域划界争议,菲方在未经中方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提交国际仲裁,并不合法,中方也不会应诉。这就意味着,即便国际法庭最终判决菲方胜诉,对于中国也没有法律上的效力。
当前,无论是《联合国宪章》,还是《公约》,都鼓励国家之间争端应先由当事国协议解决。许多国际法专家认为,菲律宾阿基诺政府以为领土争端可以通过国际仲裁得以解决,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双边谈判是解决领土争端最实际的方式,只有通过谈判,双方达成一致,领土争端才能解决。阿基诺政府拒绝与中国谈判、反而采取"恶人先告状"的做法,令人费解,其最终结果只能是损人不利己。
其实,菲律宾也不是不知道,所谓的仲裁结果未必对自身有利,但其坚持提交仲裁,无非是有几个盘算:一是试图通过国际仲裁,占领道义制高点,孤立中国;二是通过提起国际仲裁浑水摸鱼,企图将侵占中国岛礁的行为合法化;三是赶在奥巴马访菲之前,试探美国在南海争端上的立场。
从黄岩岛到仁爱礁,再到如今提交国际仲裁,菲律宾一再挑衅中国,其没有达到将自身塑造为南海争端"受害者"的目的,却坐实了南海问题"闹事者"的形象。正如有评论所言,菲律宾机关算尽、"告状"中国无非是一场自娱自乐的闹剧,即便官司打赢,也没有法律约束力,可谓搭上高昂的律师费却竹篮打水一场空。
不过,尽管如此,仍有学者认为,中方对菲也不可掉以轻心,因为一旦菲律宾"告状"占了上风,会使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以为同中国南海争夺拥有了所谓"仲裁依据",至少在国际舆论上,中国南海维权势必又将面临重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