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忠恩: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需要的理念转变」正文
2016年12月2日,国务委员刘延东在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座谈会上作了《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 开创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新局面》的讲话。刘延东指出,“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涉及理念转变、制度创新、体系构建、政策配套等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工程。”诚然,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决定了什么样的教育制度、体系以及政策。因此,实现职业教育的新发展,理念转变是前提。理念如何转变?笔者认为,三个基本问题需要我们去深入思考。
一、为什么要转变理念?
2014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发布,就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指导性战略。值得关注的是,与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与改革规划纲要(2010-2020年)》相比,《决定》的体现出了“新”的内容。首先,明确提出了“现代职业教育”的概念。其次,《决定》就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指导性战略,明确提出“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的办学原则,同时强调企业应发挥“重要办学主体作用”。这一系列的提法与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与改革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强调“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相比有着明显的不同。
《决定》无疑是十八大以后我国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份重要文件。时任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明确指出,《决定》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已经完成。这意味着我国职业教育改革方向将发生重大调整,也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将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应注意到这个改变,我国职业教育不应该再延续之前的发展方式了。因此,与之相适应,包括理念、制度等在内方方面面都应发生转变。
二、树立什么新理念?
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时指出,“完全由政府主导的职业教育,很可能偏离社会需求。”这意味着,我国政府已经认识到,目前我国职业教育以政府主导下的公办职业教育为主体的办学格局是不利于职业教育长远发展的。事实上,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三十多年来的历程也表明,现有的政府主导的、以公办职业院校为主体的办学模式对我国职业教育的规模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经济适应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很难有所作为。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不只是新的提法,而是蕴含了上述的“新”内容,那就是,更强调了要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综合运用各方资源和机制优势,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职业教育,形成公办和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因此,如果说,之前我国发展职业教育过于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那么今后我们在强调政府推动前提下,要突出市场的引导作用,要进一步突出企业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地位。正如刘延东所强调的,“要牢牢把握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这无疑为我们指明了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应该树立的职业教育发展新理念的内涵。而制度如何创新?显然就是改革办学体制,建立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的职业教育新体制。
三、谁需要转变理念?
新形势下职业教育的创新改革,要求职业教育各主体要素的理念都发生转变。其中,公民要转变对职业教育的成见,认识到职业教育对于个人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机构举办者要转变办学观念,实行开门办学、主动适应服务经济社会;企业要认识到自身发展职业教育的权责,积极支持、参与以及举办职业教育。
办学体制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只有在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效主导下才能顺利进行。因此,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最需要转变理念是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在职业教育改革的顶层设计已经完成的情况下,各级地方政府应认清改革形势,树立新的职业教育发展理念,明确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同时,在国务院《决定》的指导下,各地政府应结合本地的实际,做好改革的中层设计,找准切入点,积极、稳步实施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的创新改革,建立更加符合创新发展需求的职业教育体系,并制定办学体制转变的配套政策,从而整体推动我国职业教育的现代转型。
原文刊于《职教论坛》(20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