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国强:“批林批孔”运动与江苏“军管”的终结

作者:发布日期:2014-03-25

「董国强:“批林批孔”运动与江苏“军管”的终结」正文


1974年的“批林批孔”运动是“文革”后期非常重要的政治运动之一。然而迄今为止,国内外学界对这场运动的起因、过程、性质和影响的专题研究还十分有限。国内发表的几篇相关文章都侧重于北京的精英政治的层面,其核心观点可以归纳为:以江青等人为代表的一小撮野心家、阴谋家,利用毛泽东对周恩来的猜忌和不满,打着“批孔”和“批儒”的幌子,对以周恩来为代表的革命老干部群体进行打击迫害,为其篡党夺权扫清道路。最后由于毛泽东的明察和干预,这场运动不得不黯然收场。

撇开叙述话语中的政治偏见不谈,上述解释体系的结构性缺憾是显而易见的:第一,其对精英政治层面的考察论述还不够全面。出于对周恩来在“九一三事件”之后大力倡导批判林彪极“左”路线的不满,毛泽东在一定程度上支持江青等人的批周活动。然而另一方面,从1973年底决定八大军区司令员对调,到1974年初指使江青到军队“点火烧荒”,再到同年2月批评江青等人“三箭齐发”,再到同年8、9月指使王洪文召集军队高级干部会议,显然反映出毛泽东利用“批林批孔”运动削弱军方权力、恢复地方党政秩序的战略意图。不了解这一点,我们就无法理解毛泽东为什么要对批周进行干预。其次,上述解释体系仅限于探讨中央的决策动机与过程,没有涉及社会各界对“批林批孔”运动的反应,以及这场运动在各地展开的实际形态和政治后果。因而,其作为一场全国性的群众运动的复杂性、多重性没有得到彰显。

国外学界对此问题的论述,值得一提的是Keith  forster关于浙江个案的分析。其基本观点是:“大联合”以后被边缘化的浙江/杭州的造反派头头们在江青集团的支持下,利用“双批”运动对当时掌权的省市领导干部发难,并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地方领导权。因而,这场运动的本质是中央和地方上的“文革”激进派联手,再一次向以老干部群体为代表的保守势力“夺权”,是“第二次文化大革命”。笔者认为,“大联合”时掌握浙江大权的军队干部南萍、熊应堂在“九一三事件”后遭到清洗,当地权力落入地方老干部谭启龙等人之手,使得浙江在“双批”期间的矛盾冲突与其他很多省份有所不同。因而Forster的研究结论是否可以作为一种通行的范式,值得我们认真考虑。

本文试图从地方史的视角切入,具体考察江苏/南京“批孔批孔”运动的动力、性质和结果。笔者希望这样的围观实证研究,有助于揭示“双批”运动现实形态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从而拓展我们对这场运动的现有认知。

本文所涉及的地方政治势力包括:(1)以吴大胜、蒋科为代表的军队干部群体。他们在“文革”初期介入地方“支左”工作,后来在“大联合”时在省革委会中担任重要职务。1973年底许世友调离江苏后,他们依然控制着当地的党政军大权。(2)以彭冲、许家屯为代表的旧省委干部。他们在“文革”初期受到冲击,“大联合”时作为“革命干部”被结合进省革委会领导班子,后来又被结合进省委领导班子,但没有实权。(3)以曾邦元、周锡禄、徐松林为代表的造反派头头。他们因“文革”初期的地位和影响,在“大联合”时被结合进省市领导班子,但很快被“军管”当局边缘化,而后又在“清查五一六”运动中遭到清洗。(4)“清队”期间被“军管”当局以各种借口遣送到农村的“下放人员”群体(江苏全省在1969、1970年间共下放城镇人口35万人,其中南京市下放13万人)。

本文的内容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考察叙述1968至1973年间军方领导人推行的各项政策,以及他们与中央领导及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揭示江苏/南京“批林批孔”运动的多重内在动力。第二部分叙述1974年初至1975年初当地“双批”运动开展的实际情况,主要涉及上述各种势力对中央“批林批孔”运动指示(包括中共中央1974年1号、2号、3号文件和1970年初的“两报一刊”社论)的最初反应,以及后来各方对中央12号文件、14号文件、17号文件、21号文件、26号文件(这些文件与江苏问题直接有关)的应对策略,揭示“反军”联合阵线形成的过程。第三部分分析论述这场运动的结果,主要涉及当地党政领导权在军队干部和旧省委干部之间的转移,以及彭冲、许家屯掌权后如何收缩群众运动的情况。

本文论述所依据的史料包括公开或未公开发表的地方史资料,公开或未公开发表的回忆录资料,“双批”运动期间流传的大字报和传单,当时省市委印发的一些会议记录和批判发言,以及笔者采集的一些亲历者的口述历史资料。此外,宋永毅先生主编的《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收录了许多相关的中央文件和中央领导人讲话。施兆祥先生向笔者提供的10本1974年的个人工作笔记,全面系统地记录了“双批”期间省委和省级机关许多重要会议的情况,并保存了若干内部传达的中央文件和中央领导人讲话抄件。

 

一、江苏“军管”及其政治后果

从大的方面看,“文革”前期江苏的情况与很多其他省份十分相似。在1967年初的“夺权”斗争中,当地造反派分裂为“好派”和“屁派”两大联盟。双方争持不下,造成过渡性权力机构的难产。为了稳定社会局势和工农业生产秩序,中央于1967年3月决定对江苏实施“军管”。其后经过一系列波折(主要是1967年夏天的“倒许”运动),在中央的强力撮合下,以许世友为首的江苏省革委会于1968年3月宣告成立。“军管”当局的权威得到进一步确认。然而此后军方推行的各项政策,使得原有的一些矛盾不断激化,同时新的矛盾层出不穷。

a.干部政策

毛泽东提出“大联合”,显然有意缓和各种政治势力之间的矛盾冲突。然而既然“军管”实践的实质内容是军人专政,必然导致政治上的宗派主义。少数人的“一言堂”有赖于“清一色”干部路线的保障。许世友曾毫不隐晦地说过:“毛主席关于接班人标准有五条,林副主席有三条,我看主要是两条,一条是听话,一条是肯干”。对许世友而言,最“听话”、最“肯干”的,当然是自己属下的军队干部。

军方对各种异己势力的打击和排挤,首先表现为对旧省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处理。1967年“一二六夺权”前后,旧省委主要领导纷纷遭到造反派群众组织的批斗和监禁。同年3月“军管”以后,这批干部被移交到军队手里(省委第一书记江渭清因得到中央的保护,于2月份飞赴北京,幸免于难)。军方对这些人的严厉政策比造反派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先后被集中囚禁在南京警备区司令部、江苏省公安学校和南京郊区“句容少年犯管教所”。据一些知情者透露,许世友的既定方针是将这批人囚禁到死。为了给这些干部定罪,军方先是大力揭批江渭清的“资反路线”。这个企图遭到中央否定后,军方又试图把江渭清打成江苏“五一六”的总后台。

其次,许多厅局级干部和大批省级机关中下层干部、一般工作人员,也被军方视为“旧人员”,极尽排挤打击之能事。其具体做法包括:(一)以各种名义将其下放基层单位担任行政副职;(二)利用“上山下乡”运动将其下放农村安家落户;(三)以各种名义(如“清队”、清查“五一六”等)送进“学习班”长期审查。根据原省级机关军代表袁刚的回忆录,1968年春“大联合”以后不久,有近7千名省级机关干部被集体下放至金坛农村“劳动”。1969年初,他们当中的近1千人获得“解放”,被安置到新组建的“江苏省生产建设兵团”、“江苏省煤炭指挥部”和省革委会各组、局任闲职(其中很多人在“清查五一六”期间又被隔离审查)。对于那些没有获得“解放”的机关干部,军管当局则以贯彻毛泽东的“五七指示”为名,在南京周边建立了六个“五七干校”,让他们继续劳动改造。后来省里又陆续送了数千干部进干校审查,使干校“学员”总数超过1万人。这个数字是当时省级机关干部总数的一半。

第三,对于少数被结合进各级革委会的旧省委干部和造反派头头,“军管”当局也不断寻找机会加以打击、排挤和清洗。例如在1970年庐山会议期间,许世友曾指示省革委会办公室起草了一份名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使江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的汇报材料,对江苏地方干部队伍状况作出了如下估价:“原省、专、市领导班子中有大批坏人。省一级干部中有重大政治问题的占72%,部委厅局领导干部中有重大问题的占28%,十五个专市级干部中有重大问题的占40.9%,原省、专、市第一把手有重大问题的占69%”。清查“五一六”运动兴起后,吴大胜在一次研究省级机关干部情况的会议上说:省革委会各部、局的地方干部中属于“五一六”分子和“检举揭发较多、嫌疑较大”的人占33.4%,其中组、局以上负责干部中占55.5%,科室负责人中占42%,一般工作人员中占30%。截止到1971年10月,原省级机关干部上了“大名单”的高达2400多人(省级机关干部总数大约为2万人)。另一份材料显示:在“清查五一六”运动高潮期间,“大联合”时经中央批准的28个省革委会常委中,被打成“五一六”的有21人,占百分之75%。其中地方干部8人或者被隔离,或者背靠背审查,或者上大名单,比例高达100%;群众代表12人,除来自基层的3名工农代表外,全部被隔离和背靠背审查。由于众多委员、常委不断被清洗,省革委会在1970年下半年到1973年底没有开过一次全委会。

与此同时,许世友等人在军队内部也积极推行“以人划线”的干部路线。卷入1967年夏天“倒许”风潮的南京军区领导干部王必成、林维先、鲍先志、史景班、杜方平等人,省军区领导干部赵俊、陈茂辉等人,以及南京空军领导干部江腾蛟、王绍渊、高浩平等人,在“大联合”以后都受到许世友的打击报复。另有资料显示,在清查“五一六”期间,南京军区政委、副司令中,有10人被整了材料。1967年3月成立的省“军管会”中,军以上干部全部整了材料。

伴随上述打击、排挤和清洗而来的,是一批受到许世友信任的军队干部得到提拔、重用。江苏境内各级党政军大权迅速集中到许世友及其少数亲信手中。表面看来,许世友个人和军管当局的权威得到空前强化,实际上则给自己树立了许多敌人,严重削弱了“军管”政权的社会基础。

b.社会政策

“大联合”以后,军管当局为了强化社会控制,利用“清队”和“一打三反”运动大搞所谓“城市卫生”,使许多无辜的人沦为牺牲品。有资料显示,在1969年的“清队”运动中,江苏全省因所谓“叛徒、特务、现行反革命”等问题受到审查和迫害的人大约有近100万。1970年,全省至少又有8万多人遭到同样命运。在1969至1970年间,江苏全省有35万多城镇居民被以各种名义下放到苏北农村,其中南京市下放人员多达13万多人。

1970年以后兴起的清查“五一六”运动,也在江苏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从中央的战略部署看,这场运动原本旨在惩治少数造反派头头,彻底瓦解各派群众组织。然而在江苏各地具体实践中,这场运动被严重地扩大化,实际上变成各级“军管”人员任意清洗各种异己势力、维护军人专制的借口。根据“文革”后官方正式公布的数据,在持续3年的“清查”运动中,江苏全省共有13万多人受到审查、迫害,其中被折磨致死致残的有6千多人。而据一些参与过清查、复查工作的人士透露,实际波及数量和死亡数量至少两倍以上。在一些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清查”带来的危害更加严重。例如在南京华东电子管厂,全厂3800名职工当中被怀疑为“五一六”分子的人数达到2700多人,最后被正式定为“五一六”分子的有1226人,占职工总数的32%,其中有7人被残害致死。在南京市市政建设公司,被打成“五一六”分子的有894人,上了怀疑名单的有1200多人,占职工总数的59%。南京大学在1970年春夏的“清查”高潮期间,全校2千多教职员工中有1560人受到运动波及,有1154人上了清查“大名单”,有108人受到关押,有21人跳楼、自缢、卧轨自杀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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