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泰:说“士节”

作者:发布日期:2015-04-10

「王学泰:说“士节”」正文

“士节”这个词有点“古”,现在很少有人用了,所以在此文的开头不能不对它做些解释。最初“士”就是成年男子的通称,周代至春秋时期多指贵族最低的一个阶层,后来遂指有一定的社会管理知识能够进入官僚阶层的人们,再后来则指读书人。上个世纪二十年代,教育总长章士钊著文说晏婴的“二桃杀三士”是用两个桃子杀了三个读书人,把“士”解释成为“读书人”,没有考虑到“士”之所指是有个发展变化过程的,遂为鲁迅所笑。“节”指节操,“士节”也就是“士”所应该有的节操。这里的“节操”包括操守和尊严。朱自清曾说:“在专制时代的种种社会条件之下,集体的行动是不容易表现出来的,于是士人的立身处世就偏向了‘节’这个标准,在朝的要做忠臣,这种忠节或是表现在冒犯君主尊严的直谏上,有时因此牺牲性命或是表现在不做新朝的官甚至以身殉国上。”(《论气节》)朱先生只是讲了士节的外在表现,忽略了“士节”也是士人的内在需求。用现代语言来说“士节”实际上是士人的角色意识的表现,士人在严守士节中感到自己是真正的士。

一、士节的基础

作为角色意识的士节的形成于贵族社会,士在那个社会里是军人和下层官吏,社会要求他们必须自尊自爱和遵守某些原则,社会也为这些创造了必要的条件,那时士遵守士节是极其自然的。春秋以来,礼崩乐坏,等级流动,士人存在的外部条件发生了变化,士对如何保持自己的尊严与操守感到茫然,但士节还是保存了下来了,只是此后的士节的张扬不是靠制度、而是靠统治者的宽容尊重和士人自我意识的坚挺了。

《吕氏春秋》专门有一节就叫“士节”。《吕氏春秋》是战国末期集合各个学派的精英写的一部著作。“士节”大约是纵横家的作品,文章写得铺排夸饰:

士之为人当理不避难,临患忘利,遗生行义,视死如归。有如此者,国君不得而友,天子不得而臣。大者定天下,其次定一国,必由如此人者也。

文中强调“士”的操守的坚定、人格的独立、并夸大士的能力和作用,强调了他们的“独立”和尊严。但这种强调本身就缺乏底气,因为已经没有了制度的保障。当时天下纷纷,你争我夺,强者渴望统一天下、传之万世;弱者也在争取一席之地,至少也要保守社稷,使祖宗的香火不致断绝。而士是各国争夺天下的助手,一些士人还制造了“得士者昌,失士者亡”舆论,一时哄传,《吕氏春秋》中的这段很像广告的妙文也是“舆论”中的一部分。其目的是高价出卖给识货者,也就是后来所说的“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当时的诸国的国君因为是世代相传,退化者多,面对纷乱列国形势这些君主不知怎么办才好,争相从各国引进士。于是,需求者众,“士”自然会以为奇货可居,不必对统治者低三下四,“说大人则藐之”,士仿佛坚挺起来,但这离真正的独立性还很遥远。不过我们也应看到那时毕竟离贵族社会相去不远,每个阶层的人们对属于自己操守的记忆,尚未完全丧失,有的还能严格遵守,所以才会有“宋襄公不杀二毛”“二桃杀三士”“专诸刺王僚”“荆轲刺秦王”等被后世聪明人视为“愚蠢”的事件的发生。也因为君臣之隔尚不太悬绝,上下之间也还保留了一些相对关系,没有单方面的奉献。

还应该看到在当时学派蜂起、各个学派的代表人物游走于诸侯之间,在游说人君和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时,他们逐渐认识到自己的力量和利益,在许多学者看来君臣本质上是一种合作关系,他们之间互有权利义务。孔子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主张君臣要共同遵守礼的规范。虽然这个“礼”不单纯是揖让进退之节,但确实包含着君主对臣工的人格和利益尊重;孟子说得更清楚明确:“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之视君如路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之视君如寇仇”。这样,当时的士人不仅争得到应该属于自己的利益,而且还赢得了一些做人的尊严。士人们的进退出处也都自己的标准,这些在当时的诸子(除了法家)著作中也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吮痈舐痔之徒不能说没有,但他们受到社会舆论一致的蔑视和鄙弃则是不言而喻的。此时传统的保护士节的制度和措施也受到有远见的统治者的尊重,其中《礼记•曲礼》中说“刑不上大夫”就是重要的一条。这也是使士人保持“节”的一个外部条件。

古代刑事惩罚主要是“身体刑”(近代则主要是限制人身自由),其中最轻的是“髡”(剃发),最重的是“辟”(杀头)。这些摧毁着人的尊严和自信。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说到士大夫“受辱”的若干层次时是把重点放在身体所受的伤害上:“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棰楚受辱,其次剔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被摧毁了自尊心的和被摧残了肢体的士人怎么能够承担当时社会赋予他的职责呢?司马迁在讲了一系列的“受辱”之后也谈到了《礼记》的“刑不上大夫”之说,他认为“此言士节不可不勉励也”。统治者提倡“士节”,似乎不能完全从特权角度理解,其目的在于使士大夫保持其精神追求,也是他们从事其职业的保证。当时士大夫是社会的管理者,用现在的话说,他们掌握着“公权力”,倘若士节被摧毁,使其没有了操守,可以无所不为,这样“公权力”就会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那么本来的社会的中坚就成为社会的蠹虫。另外还应看到由于社会舆论的鼓励,培养了一批有廉耻、识去就、守信义、重然诺的官员,这对最高统治者的绝对权力也是一个制约。

先秦诸子大多看重士节,有的还张扬士节,孟子所说的“大丈夫”品格就是一例,他们对于君王权力的扩张有不同程度的抗拒。儒、墨诸子是以“帝王师”自视的(使后世有道统与治统之争),道家特别是庄子视权位如腐鼠敝屣,不值一顾(后世遂有与君主不合作的士人)。他们的为人也多有品、有守、有趣。

惟有法家把权力绝对化,漠视众生,面目可憎。他们造就了对君主奴颜婢膝、对臣民冷酷无情的酷吏。后世所说的“三纲”的首倡者实际上法家。韩非说:“臣事君,子是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法家认为统治者应该拥有无限的权力,臣民只是他的驯服工具,应该绝对服从,否则不应在世上存在。商鞅、韩非的“理论”只考虑最高统治者的利益和权力,从不为其他阶层的人着想。他们设计的“理想国”中,除了君王以外,其下面只有替他卖命的战士和为他生产食物的农夫(所谓“耕战之士”),其他的都是虮虱或蠹虫,都在应予消灭之列。这些法家代表人物也真是“大公无私”,在他们的设计的理想国中甚至没有给自己留下一个位置,难怪商鞅、韩非死在实践了法家“理想”的秦国。这种现象用文言说是“作法自毙”;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活该”。他们的死不具有“悲剧意义”!然而,还应该看到法家代表人物所制订的治国方略剥夺了后世广大士人保持自尊和节操的外部条件!

这个法家的理想国,被称作“虎狼之国”的秦统一了天下(其实当时有可能统一中国的还有齐国和楚国,但历史选择了文化最落后的秦国,这才是历史的悲剧。恩格斯曾指出,冷兵器时期,往往是骠悍野蛮民族战胜先进的文明民族,秦统一中国,在文化上其主要倾向是倒退)。秦野蛮的文化专制政策对后世的起了非常坏的示范作用。“百代皆行秦政制”,秦实现大一统后,士人的依附者只有皇帝一家了。士的出路被皇帝垄断,他们在惟一的主顾面前再也硬不起来了,“用之则为虎,不用则为鼠”,士人保持节操的外部条件基本上消失了,士人变成了非得依附某张“皮”上的“毛”不可。这时“士节”表示出的相对独立性和所展示的士节,往往是要依赖统治者对士的尊重的程度和士人自身的内在力量。

刘邦是个来自农村的痞子,没有多少教养,好轻侮人,当着士人的面让两个侍女给他洗脚,在儒生的帽子里撒尿……。当谋士郦食基求见时,他说不见“儒人”,郦食基说“我乃高阳酒徒也”!意为我只是个高阳的酒鬼,与你这个沛县的痞子差不了多少!刘邦见来者不善,明白了这是光棍见光棍,赶紧以礼待之。刘邦的儿子惠帝就比较尊重士人,能赢得胜过遗贤“四皓”上门。但从历史的总趋势来说,专制越来越加强,士人所受到的尊重就越来越差,循此而递减。例如古代大臣与君主之间可以从容地坐而论道,唐代的宰相在皇帝面前还有座位,到了宋初,宰相的座位就被撤掉了。明清两代,士人地位跌到了低谷。明代的诏狱、廷杖;清代的跪见奏对制度和申斥制度残酷地摧毁着士人的尊严。士节所依存的外部条件几乎消失殆尽了。

二、廷杖与廷跪

一个朝代开国皇帝很重要,他的性格和统治风格对于本朝影响很大。宋代开国皇帝赵匡胤为人比较仁厚,他定下三条要子孙遵守,一不杀柴氏子孙(赵的皇位来自柴氏);二不杀士大夫;三不杀上书言事人。宋朝历代皇帝都能恪守。虽然从总的趋势说宋朝的专制有所加强,但由于“不杀头”的政策,这一朝政见、思想、学派还是呈多元的趋势的。

明的开国皇帝朱元璋与赵匡胤正相反,他为人苛酷寡恩,滥杀功臣,用刑酷而滥;又由于其出身卑微、对士大夫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嫉恨,但又很难说出口,于是找各种岔子在精神与生理上侮辱士人。明代对士大夫的两大酷政――诏狱、廷杖都始于朱元璋。所谓“诏狱”就是皇帝直接审理处置官吏不必经过司法部门和司法程序;所谓“廷杖”就是皇帝在朝上令锦衣卫当廷打官吏板子。朱元璋晚年疑心特重,喜怒无定,官员的赏罚没有一点章法,完全是凭一时的好恶。言官直臣王朴,因一事与朱元璋辩论是非,朱说不过他,把他推到市上问斩。正要开刀,朱元璋又召他回朝,问王朴:“汝其改乎?”王朴正气凛然地回答说:“陛下不以臣不肖,擢官御史,奈何摧辱至此,使臣无罪,安得戮之?有罪,又安得用之?”这个坐在皇帝位上朱元璋希望王朴求饶认错,自己出了气,又保护皇帝的威严,而梗直的王朴这种掷地有声的回答和严正的逻辑,把朱元璋气坏了,立刻催促把他推出去杀了。另一个直臣茹太素也敢于与朱元璋争,朱既觉得他有用,又恨他不能卑躬屈膝,有时甚至让他带着脚镣办公,最后还是把他杀了。廷杖也是从茹太素开始的。廷杖之惨,清初的胡承谱《续只麈谈•廷杖故事》说得十分具体:“凡杖者以绳缚两腕……缚囚定,左右厉声唱:‘喝阁棍。’则人持棍出,阁于囚股上。喝:‘打!’则行杖,杖之三,令:‘着实打!’或伺上不测,喝曰:‘用心打!’而囚无生理矣。五杖易一人,喝如前。喊声动地,闻者股栗。凡杖,以布承囚,四人舁之;杖毕,以布掷地,几绝者,十之八九。列校行杖之轻重,必察二官之话言,辨其颜色;而黠者则又视其足。足如箕张,囚犹可生;靴尖一敛,囚无生理矣。”从这个记载中可以想见“廷杖”时的氛围和对受杖者人格的摧残。

清代取消了“廷杖”,但君臣之间关系更加悬绝,特别是与汉族臣工的关系。终清之世皇帝对于汉族臣工的防范一直很严,特别是对身边的汉族大臣。其防范的方法之一就是打压。大臣在皇帝面前上奏或回话都要跪着,不管多大年龄。清代笔记中记载内阁、军机大臣、六部九卿的堂官预备奏事时都要先想好了如何用最简单的语言就把事说清楚了,话说得罗嗦了,跪的时间太长,膝盖受不了。年龄太老的军机大臣在上朝时都要在膝盖上套上护膝,免得在回话时膝盖受不了而“失仪”。君臣一个高高在上,坐在龙椅上,一个跪在殿下。哪里像现今一些以康雍乾三朝为题材的电视剧描写的那样:君臣之间,同榻而坐,言笑宴宴,亲密无间。编剧认定这三朝皇帝是胸襟开阔、特别大度的,这纯粹是臆想和杜撰。清代皇帝之所以对大臣如此贬抑,除了专制主义的发展、达到最高峰以外,也因为的满洲统治者以文化落后的数十万的少数族人,统治着数以亿计人口和文化先进的汉族,皇帝们口头上虽然常说“满汉一体”, 实际上偏见和歧视时时压在心头。他们特别小心眼,这从那个时期文字狱也可以看出一二,例如雍正在《大义觉迷录》中与“罪犯”士人曾静的没完没了的“辩论”,最后曾静被“感化”了,愿意到各地作现身说法,宣扬皇清的恩德和雍正仁爱。雍正还在诏书上向臣民推荐曾静“认罪书”,要臣民认真学习,而且诏告子孙,要保障曾静的安全。然而乾隆一继位就把曾静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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