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士新:制度性嵌入与东亚地区整合的路径选择

作者:周士新发布日期:2016-07-30

「周士新:制度性嵌入与东亚地区整合的路径选择」正文

摘要:“嵌入”理论源于社会学,但在国际关系中得到了广泛运用,成为阐释国际社会及其演进的重要分析工具。“嵌入”理论强调行为体的社会倾向性,重视体系框架下结构内部行为体关系发展的内在动力,有助于阐释无政府条件下国际合作的(不)可能性与(不)确定性。机制性嵌入是国际关系各行为体在国际或地区体系内长期互动形成的关系状态,对形塑国际和地区形势及其前景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东亚地区整合源于东盟内部整合的外部扩溢效应以及大国之间的激烈博弈,迎合了地区合作的国际潮流以及各国共同的利益需求。东亚地区整合在安全上体现为东盟地区论坛和东盟防长扩大会议,在经济上体现为东盟(+N)自贸区建设,在政治上体现为东盟(+N)峰会,并由此产生出多样的双边和(小)多边合作架构。东亚大国机制性嵌入地区架构对维持地区政治对话与互信、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与繁荣,应对国际和地区经济危机、缓和地区紧张局势和热点问题,消解域外因素的负面影响都具有相当积极的作用。机制性嵌入对推进地区整合稳健深入正发挥着建设性作用,对构建东亚经济共同体发挥黏合剂的作用。

一般来说,任何一个体系都必须包含三方面不可缺失的关键内容,行为体、它们之间存在的互动关系和指导它们互动关系的行为规范。行为体的互动关系决定着体系的范围,没有和这些行为体发生关系的一些行为体就不属于这一体系之中。制约行为体互动关系的行为规范决定着体系的性质,表示体系的无政府性还是超政府性、有秩序还是无秩序。从当前国际体系上来看,无政府性相当明显,联合国虽然是最受广泛认同的、最具普遍性的国际组织,但在本质上并没有超越各成员的权利,其在部分领域的强制力也是来自部分国家联合通过决议的形式授予的,而不是其本身所具有的。从地区层次上看,无政府性已经出现了弱化的迹象。欧盟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具有超主权特征的国家,体现了各成员国愿意让渡部分主权,接受共同行为规范约束的意愿,同时也能享受到地区高度整合所产生的便利和红利。相比之下,东亚地区整合只是冷战后才出现真正的合作态势。在这一进程中,东盟发挥着“中心地位”的作用,并以自己本身的整合历程与经验为东亚合作提供持续动力与演进方向。东亚地区大国在与东盟互动中相对弱化了自己的地区抱负,从而推进了地区整合的稳定性与和平性。然而,受到传统政治安全因素的制约以及历史和现实恩怨与利益的纠葛,地区整合仍受到了很大程度的制约,没有能够达到欧盟的整合强度,也未能实现如欧盟国家那样的收益。这说明,国家在社会化互动的过程中逐渐嵌入到它们为此而建立的机制之中,通过机制性的力量规范自己在体系之中的行为,从而产生具有不同效用的政策效果。

机制性嵌入的理论探析

“嵌入性”理论源于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社会化的过程与状态。“嵌入性”的思想源于经济人类学家卡尔•波兰尼。他认为人们的物质生产和交换活动,其实是“嵌入”在责任感、荣誉等社会动机之中自发完成的。物质满足其实是社会行动的附带效应,经济制度“嵌入”在社会制度中,否则无法独立运作。[1]在波兰尼的思维中,“嵌入性”至少有两层含义。[2]一方面,所有经济体和经济行为都融入了非经济机制之中,这种“市场的建构”与其应有的自然属性是形成了巨大反差。另一方面,嵌入性随着经济体制的改变而改变,不可能完全将经济与社会隔离开来,只是融合的程度不同而已。[3]然而,这个概念的两种解读是可以调和的。自我调节的市场很难说具有乌托邦的性质,市场也很难能完全嵌入社会之中。[4]马克•格兰诺维克也将“嵌入”用于描述经济行为与社会意义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5]从国际社会的无政府性来看,霍布斯的自然状态类似于“市场”,过度社会化观点或理想主义视点下的世界政府或超国家组织则趋向“科层”,两者间的协调便是“网络”状态,强调以“节点”之间的关系为中介将国际社会视作一个网络。当各个网络关系相互叠加、嵌套时,各行为体之间的多重关系相互交织、共同作用,便形成“嵌入性”状态。[6]“嵌入”强调国家的经济活动融合在具体的社会关系系统之中,国家行为及其互动形成的制度是受当时社会关系约束的,将经济活动理解为是独立的做法是对经济活动的误解。从广义来理解,“嵌入”是国家的经济活动与社会结构、制度、政治和文化等因素的相互关系。它包括因网络和社会结构造成的结构性“嵌入”、因人自身心理状态造成的认知性“嵌入”、政治斗争造成的政治“嵌入”、文化“嵌入”等。[7]

约翰•鲁杰认为,“嵌入式自由主义”的理念在影响二战后全球货币秩序建构中发挥的核心作用。“布雷顿森林体系”不仅安排了一套特定的国际金融秩序,也体现了一套特定的政治与社会安排。[8]也就是说,“嵌入式自由主义”有别于20世纪初各国经济民族主义下的关税壁垒,因为“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目的是鼓励全球贸易与投资的进行。然而,“嵌入式自由主义”与放任的自由主义存在着巨大反差,强调自由主义具有特定的价值,即主张政府应干预国内经济,以货币政策达到充分就业与刺激成长等政策目标。这是与二战后国际制度支持国际主义的、市场导向的秩序[9]相一致的。各国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对内与对外政策整合的问题,以及协调当地社会与跨国市场多重连接的问题。[10]嵌入式自由主义的前提是国际世界中存在着按公平原则进行对外交易的国家经济体,其中政府通过关税和汇率等途径,发挥着中介作用。[11]根据嵌入式自由主义,各国能够保持相对单独地处理与其他国家谈判国际市场分割与资源重新配置,以平衡和缓解国内的政治与社会压力。也就是说,国家权力对建立制度是非常必需的,但制度的内容应服务于社会目的。权力和规范的融合促进机制的形成,通过为特定的国际经济市场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在其中发挥着中介作用。[12]对约翰•鲁杰来说,“嵌入式自由主义”的核心是多边主义和国内稳定的机制性关系,即通过缓和外部干涉对国内经济的影响,支持国际经济拥有更大的开放性。在这一架构中,国家在市场与社会之间发挥着中介作用。[13]然而,在“嵌入式自由主义”的全球货币秩序中,南方国家的立场没有受到像北方国家那样多的关注,对它们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因为二战后早期一些南方国家就进行了货币改革,符合“嵌入式自由主义”对国内货币自主权的承诺。[14]因此,嵌入式自由主义在20世纪50-60年代虽推动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快速发展,但到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走向下坡路。[15]

如果说“嵌入式自由主义”代表着国际与市场在社会化过程中的讨价还价,那么新自由主义就标志着两者之间深度嵌入的政策倾向。新自由主义的核心主张是国家和国际经济不仅嵌入国家间政治系统,也嵌入国内政治领域。这符合国家理论的规范与逻辑。国家不仅是国内最有权威的行为体,也是国际社会最基本的行为体,位于国家社会的核心位置。国家从政治上嵌入去核心化或超主权的国家间体系,从经济上嵌入全球生产与消费体系之中。尽管国家之间的政治关系可能是相互分离的,但在社会上无疑是相互嵌入的。虽然每个国家都是一种自我建构的过程,但从每个具体领域来看,国家间都存在着互动的建构过程。国家建设的规范理论不仅始终面临着嵌入国内体系和应对外部挑战的两方面内容,而且两者一直在无止尽地相互调整,从而不断地重新界定国家自身的国情、性质、政策和环境。可以说,国家的政策正是由全球化条件下内外力量反复建构的产物,两者在相互作用的推拉过程中规范着国家在地区和国际中的地位和作用。[16]

从国际机制生成溯源上看,国家在地区和国际上嵌入的程度决定了其行为规范的正当性。国际机制主要指各国共同努力达成一致的国际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有助于国家间能够有效协调政策,协商提供、配置和消费国际公共产品,如自由贸易、军备控制和环境保护等。一般来说,如果一个国家嵌入正式的多边机制,如世界贸易组织或欧洲联盟等,存在着正反两方面的作用:这一机制在特定问题领域上为它们提供便利性的同时,也会因要求促进互惠共赢从而提高违规的声誉和利益成本。正如罗伯特•基欧汉所指出的,制度化的多边主义减弱了战略竞争,从而进一步推进了国际合作。[17]国家和市场嵌入地区和国际的具体经济、政治和社会关系之中,有助于界定各自的能力界限,沟通渠道和利益代表模式。[18]国家间的经济活动因此深深嵌入社会生活和通过一系列规范、规则、道德义务和其他习惯共同塑造社会,这些活动的基础是基本的相互谅解或信任。[19]所有政治权力都深深地嵌入了社会交往和相互建构的过程之中,稳定的政治权力最终建立在合法性基础之上,制度对维持这种权力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当然,这并没有覆盖所有制度,特别是那些已经长期存在的、非正式深度嵌入的制度。然而,美国对外决策者几乎没有考虑到他们在美国实现和维持霸权有效运行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21]

从经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各国的经济行为已经嵌入了国际关系的网络之中,受到相互关系、信任与合作等因素的多重影响。然而,从当前来看,地区和国际资本市场整合的演进历程受到了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差异,遵守监管标准和资本控制意识强弱不同,软硬基础设施建设差别大,以及协调和监督机制执行与评估力欠缺等的严重限制。各国加强国内市场和促进地区与国际整合之间双向互动的过程中,需要促进和完善国内资本市场改革,与其他国家进行有效协调,加强跨境市场准入措施的效率。从国际的层面上看,联合国后2015工作小组已经取得共识,将一系列的政策目标、对象和指标嵌入一个规范性的制度架构,如《2015年后发展议程》及与其相关的更广泛的规范架构。例如,气候变化就要求各国必须改变生产方式,改用可再生和不太污染的能源。保护环境可能使许多国家在全球化市场中难以在短期内获得丰厚的回报,也意味着各国的经贸活动可能从全球重新回归到自己所在的地区。然而,这种生产和消费的政策转向需要摈弃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意识和政策。因此,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全球经贸关系和国际机制的重要挑战是建立和健全地区整合的具体倡议和举措,并将之落实到具有可操作性的各项行动中。东盟的发展及其对东亚地区整合影响力的增强,以及东亚地区机制的不断建立与发展等,充分说明了地区合作对国家对外关系具有更直接的战略意义。东盟预计到2015年实现建成经济共同体的战略目标,从地区层次上设计东盟的监督与协调机制,对各成员国的国内市场发展项目提供支持,对东亚地区整合与机制建设具有较大的示范作用。

东亚地区整合的机制选择

从进程上看,东亚地区整合源于东盟内部整合的对外扩溢效应。从20世纪90年代初,在新成员不断加入的情况下,东盟就制定了建立自贸区的倡议,并得到了各成员的积极响应。东盟建立自贸区的计划不断得到更新,甚至被提前。到21世纪初,东盟开始提出建立共同体的设想,将经济整合和政治安全与社会文化并列为三大支柱,共同推进东盟内部多领域、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促进东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国际法人地位。东盟内部整合既是各国希望促进国家发展,增强国家实力而需要,也是各国希望通过增强凝聚力,借助集体力量提升国家在国际社会上的地位的期待。从2013年东盟评估报告来看,建立经济共同体的计划实行的相当顺利,预计到2015年末能实现经济共同体的诸项目标。东盟内部整和对东亚各国具有较大的启示意义,并希望东盟能够带动东亚地区的整合。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中日韩印澳新等国积极寻求与东盟发展关系,并与东盟签署了自贸协议,部分已经开始实施,并努力将东盟+1模式整合起来,建立以东盟为核心的地区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实现具有广泛意义上的东亚地区合作。

东亚地区整合具有大国博弈的深刻烙痕,但并不是东盟与大国博弈的结果。东亚大国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利益分歧,很难就地区整合达成妥协,拱手将这一先驱者的位置让给了只有中小国家的东盟。中日韩之间具有历史与现实的恩怨情仇,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