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勤华:法科教育已经从职业教育转变为通才教育」正文
本报4月13日发表了《法科毕业生就业率低于高校平均水平》的文章,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尤其是受到各政法院校领导的重视,很多专家认为对法学教育确实应该进行探讨和反思。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请他介绍了一些该校的教学和就业情况。
记者(以下简称记):您认为,目前的法科本科教育是职业教育还是通才教育?
何勤华(以下简称何):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的法学教育是职业教育,这是毋庸置疑的。政法院校培养的毕业生主要都会到司法机关工作。
但是自从1998年以后我国高校开始扩招以来,法科教育已经从职业教育转变为通才教育。比如,华政2007年的毕业生92%到了非司法机关工作,只有8%到司法机关工作。也就是说,十个人中有九个多没到司法机关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没法说法科教育还是职业教育,只能说是一种通才教育。
记:通才教育是不是不如精英教育?
何:通才教育并不一定不好。让从事各行各业的人都接受一些法律教育,这有什么不好?这将成为他们以后工作的基础。尤其是在目前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国策的情况下,让接受过法律教育的人才进入社会各行各业,意义更为重大。
实际上,不止法科是这样,其他专业的本科毕业生都面临着就业难题。也就是说,本科教育现在就是一种基础教育。法科毕业生到各行各业工作,有利于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
我们现在强调法学教育一定要成为职业教育,要有门坎,是受美国人的影响。美国人法学教育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培养律师。但美国没有本科教育,从中国的国情看,我们不能砍掉在校近36万的法科本科生,让法律院校只招法科研究生。
法律虚无主义在中国盛行这么久之后,通才教育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对于建设法治国家来说也是必须的。
记:那么,法科学生毕业后,不进司法机关,而去各行各业工作,是否成了一种“学非所用”的社会现象?
何:不会的。这么多的法科毕业生分配到非司法机关并不是“学非所用”。我们的国家领导人中也有很多是法律科班出身,能说他们现在没在司法机关工作,就是学非所用吗?他们在大学期间所学的法学知识已经融入到他们的思维和行为中,无时不刻在影响着他们。
华东政法大学的本科毕业生中,现在有的成了煤矿主,有的则是江浙一带的制鞋大王、皮带大王、领带大王。还有许多毕业生现在都在一些国际跨国大公司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产品推销管理和新兴科技推广事业。这些毕业生回到学校参加校友座谈会,都说母校四年的教育对他们后来经商很有帮助。谈判、订合同、判断事物是合法还是非法,他们随时都能用到以前学到的法律知识,这怎么能叫“学非所用”?
我们平时所说的“学非所用”,主要是指在五六十年代“反右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大学停止招生、司法机关被撤销或停止工作,许多已经在从事法律教育和司法实务工作的同志被迫离开心爱的工作岗位,去从事一些和法律完全没有关系的工作。这和我们现在法科毕业生进入社会各行各业工作,性质是完全不同的。
记:您对近几年的高校扩招怎么看?
何:首先要讲的是,不是法科扩招,是近些年,所有的专业都在扩招。包括法学在内的所有专业都面临就业难题。
现在一个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家长们都希望他们能上大学,所以扩招是社会需求的体现,不能说法学教育规模超出社会需求,只能说法学教育超出司法机关的需求。
我们也会动员毕业生,不要只盯着好的岗位,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能容纳的人数是有限的,只要所学能派上用场,好多岗位都可以去尝试一下,比如到社区、街道、居委会等一些基层的岗位去工作。
记:怎么看待麦可思公司关于法科毕业生就业率为83%,低于高校平均就业率这个调查结果?
何:这个调查中,有可能包含刚成立的、各方面基础还欠成熟的法学专业学校。就华东政法大学这样办学历史比较久的法律院校来说,这些年的就业率一直处于上海各大高校的前列。比如,2005年、2006年、2007年,法学专业的就业率一直在98%左右,高于上海市各高校的平均就业率。因此,不能用一个公司的调查数字抹杀了所有的法科教育的意义。不能因为这一个数字,让我们否认这么多年法学教育的成果。不能因为这一个数字,就说现在的法学毕业生分不出去了。也不能因为这一个数字,就说法学教育不能再发展了。
记:您认为目前法科本科教育中存在哪些问题?华东政法大学有什么应对的措施吗?
何:你问得很好。说我们目前的法律教育是正常的、健康的,改革开放30年我国的法律教育取得了巨大的成果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正视法律教育所出现的问题。我感觉到的第一个问题,是理论脱离实践。
这个问题在各个高校都比较严重。相对来说英美法系的教育在这个问题上好一点,因为他们是案例教育,昨天发生的案例,今天就可以搬到课堂上让同学们一起讨论。大陆法系的教育是教科书教育,强调明确的概念和完整的理论体系,这样,就往往会落后于社会实践的发展步伐。
大陆法系中的日本、法国、德国都是,不只是中国,这些大陆法系发达国家的法律教育都不可避免有理论脱离实践的趋向,一本教材编写出到印刷,直到发到学生手上,至少需要一两年时间。
华政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些课直接请法官和检察官来上。诉讼法、程序法这些课程,不是请法官、检察官来讲座,而是请他们直接来讲课,一个学期,36个学时。完整地上,他们可以把自己刚刚审理的案子,结合教科书讲给学生听。
第二个问题,实践性教育普遍不足。
这里尤其指的是到司法机关的实习。因为法院、检察院的数量是有限的,办公条件也有限,带教的法官和检察官也有限,而学法律的学生却在成几何基数地增加,这直接导致司法机关容纳不了这么多的人实习。以前我们上本科的时候,实习时间一般是半年,因为那时的学生人数少。而现在都改成两三个月,即使这样,也不能保证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去法院和检察院实习。
但不能因为这一点就否认法学教育的成果。现在华政在学校里设有实验室,把一个案子从立案开始,到怎么受理,怎么审理到怎么举证、审查证据、辩护,用实际发生的案例贯穿每个环节,在老师的指导下,让学生在实验室里写出判决书。
按照华政的情况,再过五年,我们就可以收集到五万余个实际案例,我们在校有12000名学生,学法律的有六千多人,每个学生平均可以接触到20至30个真实案件的审理全过程。我当年在法院实习,半年也就审理过十几个案件。通过校内实验室,可以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解决实践性教育不足的问题。
第三个问题,在我们这样单科性的法律院校,存在着学生们综合性知识比较欠缺的问题。
但目前,全国范围内五所政法大学都通过增设其他专业来解决这个问题。华东政法大学目前也已经有22个专业,也就是有除了法学之外的21个其他专业。华政尤其是加强了人文类知识的课程,比如经济学概论、管理学概论,甚至艺术类欣赏课程,通过这些专业的交叉融合,也可以培养学生综合性的知识体系。另外,我们还鼓励学生跨学校辅修。
第四个问题,学生整体素质的下降。但对这个问题应该辩证地看。
以前十个高中生只有一个能考上大学,现在上海的比例是,十个应届高中毕业生,9.65个可以进入大专院校。原来只有精英才能进大学,现在几乎每个人都可以进大学,那么整体的水准肯定不如以前。
但是并不能说我们法学教育的水平比以前下降了。以前十个人进来一个,不能保证100%教育成精英,顶多百分之七八十。但是现在。进来九个多,我们即使把其中的四五个教育成精英,也比以前培养了更多的人才。
总之,法学教育这30年来,取得这样的成果,我们走得非常不容易。即使我们还必须要面对一些具体的问题,但是我们一定得珍惜今天的成果,不能因为有一些发展进程中的问题,就否定法律教育在整体上适应中国的国情以及中国目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这一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