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迈新:互联网舆论的演变逻辑与作用机制」正文
摘要:近年来,网络公共事件多发和互联网舆论风暴引起了政府部门与学界的高度关注。本文着眼于2009年的三起互联网公共事件,分析了互联网公共事件从最初呈现到事件最终结局的演进过程,探讨了互联网舆论在公共事件进程中的演变逻辑及其对政府公权力形成实际影响的几个关键因素。
关键词:演变逻辑;倒逼机制;网络舆论;新兴公共领域
收稿日期:2010-02-07
作者简介:姚迈新(1975―),女,湖南长沙人,广州市委党校讲师,中山大学行政管理专业2007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与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一、提出问题
随着传播技术的数字化,我国以互联网、手机为引领的新媒体时代已经到来,并不断推进和深化。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报告,截止2007年6月30日,我国网民总人数达到1.62亿,宽带网民数达1.22亿,手机网民已有4430万人。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网民2.98亿人,博客用户规模已经达到1.62亿。截至2009年6月30日,我国网民规模3.38亿、宽带网民数3.2亿,均稳居世界第一,手机网民达到1.55亿。①[所采用数据可参见“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新媒体不仅改变了人们的信息传输与接受方式,影响和改变了传统媒体的优势传播地位及作用,而且对我国政府的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以及公权力运行方式都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我国政府正面临着与传统媒体截然不同的网络舆论环境。2008年6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互联网的进入门槛低,覆盖面广,个性化、平民化色彩突出,且时效性与互动性明显,众多社会成员被吸引到互联网虚拟空间,自由随意地进行意见和情绪表达,并掀起了一阵又一阵网络舆论风暴,引发了许多带有集体行动色彩的网络公共事件。以2009年为例,当年就有多起互联网公共事件爆发,有的则成为社会大众注目的焦点性事件。已有学者借助“共意性社会运动”的概念分析了互联网公共事件中的社会动员机制,认为,议题合法性、网络舆论一致性和议题传播的广泛性是互联网公共事件成功的前提。该分析集中审视和解剖了网络舆论所引致的“在线集体行动”,关注何种议题与媒体空间运行情境等才能克服互联网沟通结构的内在缺陷,实现共意动员,以维持在线集体行动的成功。[1]笔者特别关注了互联网公共事件从最初呈现到事件最终结局的演进过程,通过对典型互联网公共事件的分析,探讨了互联网舆论在公共事件进程中的演变逻辑,力图揭示网络公共事件对公权力运行的实际影响。
二、互联网舆论的样态及对公权力运行的影响
(一)关于互联网“众声喧哗”的解读
以互联网、手机为引领的新媒体(“第四媒体”)在其传播效果上存在两面性,有人形象地说,网络上的个人表达与公共讨论呈现出“众声喧哗”的样态,[2]各种各样的议论、态度情绪、观点表达充塞网络,其丰富性、复杂性较现实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人群、嘈嘈杂杂的声音可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网络的“众声喧哗”给我们传递了这样的信息:一方面,新媒体进入门槛低、覆盖面广、时效与互动性强,能有效地突破人们在交流互动时的“时间围墙”、“空间围墙”及“身份围墙”。在网络构成的虚拟空间里,人们不再受制于现实社会中各自的身份、地位,不再顾忌现实社会中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可以自由、低成本地发表自己的看法,表达自己的情绪。网络使公民话语权得到了极大程度的解放,并极大限度地释放了人们对特定社会现象发表意见和看法的热情与能量;另一方面,正因网络进入门槛低、具有匿名性特征,网民主体构成较为复杂,他们在网上进行事件描述与观点发表、情绪表达时,必然具有很强的随意性和无序性,从而导致各个微小声音汇集成的庞大“网声”真假难辨、是非混淆。已有研究报告表明,在新媒体时代,电视仍是公信力最强的大众媒体,而互联网由于信息传播的极端开放性,导致鱼龙混杂、真假难辨,网络上的“公民新闻”常常遭到失实、侵犯隐私的批评。
(二)互联网舆论对公权力运行的影响
即使网络舆情具有偏差性的特征,我们仍旧不能回避互联网对现实世界的巨大影响。互联网是技术化的民主手段,现实社会中的公民藉信息技术获得了新的民主实现方式:针对某一特定社会现象或事件,所有人都可以在网络虚拟空间中进行自由的意见表达,无数个体的意见汇聚而成的网络舆情,能以迅捷的速度传播到现实社会关系网中,最终导致网上网下的意见、观点相互影响,现实社会与网络空间中的信息流紧密交织,针对特定社会事件或现象强大的意见声势可能在短时间内形成,并对现实世界中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生活发生实在且深刻的影响。戴维。杜鲁门曾在《政治过程:政治利益与公共舆论》中指出:“一个复杂文明必然发展出一系列复杂的政治安排。在交往模式比较复杂的社会中,政治行为的模式也是复杂的。”当前,我国正面对的是过去任何一个时期都不能望及项背的信息时代,信息不仅能够在人群中高速的互享与传播,而且交织密集,让人难以辨识信息流的脉络与真伪。借助新媒体技术,人们实现了信息的零距离沟通、低成本分享。由于网络技术造就的虚拟网络空间的出现,社会的交往模式更趋复杂,这为政府公权力的行使创设了一个复杂的外部环境、一个有约束力的边界条件,网络作为技术化的民主手段,对公权力的运行形成了事实上的“作用机制”:如果视网络空间中的网民意见表达为“末端”,把政府的公权力行使作为“上端”,毫不夸张地说,认识到自身参与的巨大力量的网民正成为中国最大的“压力集团”。[3]在新媒体时代与信息化社会,网民意见表达――末端将催促上端――政府公权力的运行朝着更加透明、公正、民主的方向发展。
(三)网络舆论的演进逻辑与作用机制――以网络公共事件为例
2009年是中国网络公共事件的多发年。所谓网络公共事件,是“以互联网为信息沟通平台、由众多网民参与、围绕特定的事件进行广泛动员以达成某种特定目标的集体行动”。[4]2009年的云南“躲猫猫”事件、杭州“70码”事件、四川邓玉姣事件、湖北周森锋事件等都是典型的网络公共事件。具体来看,它们都是现实社会中的某一现象或事件催发网络空间中人们的热议、追问与质询,网民的意见与诉求汇聚成强大的网络舆论,并与现实社会中的人际互动裹挟在一起,推动社会大众共同想象的形成,想象继之投射回归至现实,最后导致网络空间或现实世界的集体行动。
有学者认为,网络公共事件中舆论演变为行动遵循着下面的逻辑:个人遭遇被网络曝光――快速发酵――社会情绪开始传染――社会大众的共同想象――一般信念形成(粗糙认知)――回归现实采取行动――公共事件爆发。笔者以为,以特定现象或事件为导火索,网络空间舆论可能导致“在线集体行动”:“个人遭遇被网络曝光――快速发酵――社会情绪开始传染――社会大众的共同想象――一般信念形成(粗糙认知)”,而现实世界的“离线集体行动”则并不必然发生,即使如此,网上大众对特定事件“一般信念”所形成的强大意见声势,在现实世界里仍旧很有可能取得舆论抗争的胜利。2009年间的诸多网络公共事件发生与发展的过程印证了这一判断。以杭州“70码”事件为解读:2009年5月7日,杭州发生了一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当被害者谭卓车撞身亡的消息出现在网上(个人遭遇被网络曝光)便引起了网友的密切关注,网友们纷纷发帖悼念(快速发酵,社会情绪开始传染)并跟踪与更新事件最新动态,谴责肇事者、质询飙车族的违法行为为何未被禁止的声音越来越强大。与此同时,网络舆论开始强烈地怀疑:肇事者的家庭背景强大,肯定会影响警方办案(社会大众的共同想象),网友们对肇事者胡斌的家庭背景、身份地位展开了“人肉搜索”。而当5月8日杭州交管部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初步认定:肇事车辆的时速为“70码”左右,网络舆论沸腾了:网民们以细心演算、专门实验等佐证的方式发表意见,纷纷质疑“70码”的初步结论时,并强烈质疑与肇事者有关的诸多问题,所有的质疑都暗指肇事者的优越家庭背景是否导致执法不公?是否会妨碍社会公正的实现(一般信念形成)?最终,网络意见形成的强大声势,催生了政府对“70码”事件的重视和对“真相”的侦察。5月15日,杭州市公安局就“70码”数据失实向公众道歉。7月20日,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肇事者胡斌有期徒刑三年(网络舆论抗争成功引致政府查失及行为修正)。杭州“70码”事件充分展现了民众追寻与社会公正有关的事实真相的不懈努力,以及政府在事件过程中不断加强的责任意识、对社会舆论尤其是网络舆论的回应能力。网络舆论和政府的行为调整作为“70码”
事件的起始两端,形象地呈现了信息化时代公权力运行所遭遇的新型“作用机制”――互联网作为新型的政治参与手段和模式,当它针对某一社会现象或事件建构起有效的公众舆论,并掀起一致性、强大的意见声势,就可能构成一种对公权力滥用或误用的制衡力量。
“进入网络时代,权力的死角正在被一点一点拽到阳光下曝晒,这将是一种常态”。[5]网络舆论推动政府公共行为更加公平、公正、透明,更具责任性与回应性,这是应积极肯定的事实,从更深层的意义来说,新媒体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社会转型的新动力。
三、网络舆论对公权力“作用机制”效用发挥的因素分析
对2009年间77件影响力较大的社会热点事件进行的分析表明,由网络而引发公众关注的有23件,约占全部事件的30%。截取其中有典型代表性的三起事件进行分析:一是云南“躲猫猫”事件;二是杭州“70码”事件;三是湖北宜城周森锋事件(事件经过及详情可搜索有关报道)。这三起事件进入公众视线的方式各有不同,云南“躲猫猫”事件首经《云南信息报》披露,报道中述及云南玉溪被拘男子李乔明在狱中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不慎撞墙致死;杭州“70码”事件中,被害者谭卓车撞身亡的消息最初通过网上传播;与“70码”事件相似,宜城官方网站、楚天都市报网站同步播出的文章称“周森锋可能是目前全国最年轻的县市长”,此为“周森锋”事件的索引。在进入公众的视线之后,三起事件都遭受了网民同等程度的“盛情礼遇”:网民纷纷从事件披露的起点出发,在网络空间中互动交流探讨,于不同的议题设置下穷追不舍,以质疑与探究的精神寻求事件真相。从事件最后的结局来看,“躲猫猫”与“70码”事件以网络舆论的胜利“成功收场”,事件得到了理性化的解决: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就“躲猫猫”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李乔明系看守所内牢头狱霸以玩游戏为名,殴打致死,之后事件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死者家属获得了45万元赔偿:“70码事件”后期,杭州警方就飙车案70码说法向社会予以公开致歉,肇事者胡斌被判有期徒刑3年。
本文将围绕上述事件,分析寻找以下问题的答案:除去网络的迅捷性、低成本、匿名性、无边界传播、web2.0形态②[是相对“我发你看”、信息单向传播的web1.0形态而言的一种由网民自主发声、信息反向传播形态,形式包括新闻跟帖、论坛/BBS 、博客、播客、QQ群、微博客等]等特征之外,还有什么关键因素使得网络虚拟空间的意见表达能最终“变虚为实”,演化成带有集体行动色彩的公共事件,并触动和影响政府公权力的行为?理论上所言的“作用机制”何以能够真正沿着网络公共事件的演进逻辑展开并最终发挥效用。
(一)互联网构建的新兴公共领域“去权力化”
对三起事件社会动员的广泛程度进行观察分析:
从网络在线动员情况看,“躲猫猫”事件引起了网民的强烈关注,网上的轩然大波与公众的普遍质疑最终促使云南地方政府同意由网民代表组成调查委员会进行现场调查:“70码”事件一经网上传播,不仅引爆了网络舆论,而且演变成一次持续发酵的“网络舆论事件”,网民的参与热度与积极性高涨:“周森锋”事件中,网民们创造了一个接一个的议题设置,从“背景门”、“抄袭门”、“打伞门”到“香烟门”,网络极大程度地调动了人们对事件的关注与参与度,“周森锋”事件从起初的涉私事件演化成为了公共事件。比较在线集体行动的情况来看,“躲猫猫”事件中网络舆论虽然对现实世界的集体行动存在影响但影响力较为有限:“70码”事件与“周森锋”事件的舆论风暴主要停留在网络虚拟空间,网民以网络搜索、网络呼吁等行为方式进行快速而广泛的在线集体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