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江:微博的自我纠错功能」正文
微博时代,众声喧哗;信息浩荡,鱼龙混杂。即便是公认信息业和互联网最为发达的美国,Twitter等最有人气和影响力的微博也难免发布不实信息。这不?刚刚有微博友披露:Twitter传播谣言:CNN主播摩根因卷入默多克丑闻而被停职,此谣言被一些很有影响的专业媒体转载。
孤立地看,以上信息似乎表明,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的微博的确很容易成为传谣者。事实上,在国内目前对微博传递不实信息、甚至成为“谣言总公司”的指责近期不绝于耳,以至于有人成立微博“辟谣联盟”,俨然在从事着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伟业,捍卫着亿万国人的“信息安全”,并且屡屡因“捕获谣言”而成为央视专题节目的嘉宾。
据说国内微博用户已达2亿之众,但是互联网和微博发展再快,目前稳坐媒体最大受众群第一把交椅的仍然是号称拥有十亿以上观众、经常传递官方意志的电视。因此当人们看到央视多次由美女主播闪动着睫毛、字正腔圆地播出新闻,批评微博是“谣言集散中心”、追问“微博的伦理底线在哪里”的时候,恐怕要么觉得微博因谣言四起而罪孽深重,要么预感一场围剿微博谣言的统一指挥的“人民战争”即将打响。
根据我的有限浏览,支持微博表达空间、不认可微博是谣言集散地的为数不少。有一条微博颇受关注:央视问“微博的伦理底线在哪里?”网友回答:1)微博是腐败的曝光机;2)微博是谣言的粉碎机;3)微博是真相的挖掘机;4)微博是自由声音的发动机;5)微博是民众微言的呼吸机;6)微博是社会空气的清洁机;7)微博是事件记录的影像机;8)微博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永动机。
Twitter上关于CNN主播的谣言,迅速被逼近事实和真相的后续信息所纠正。大诗人和曾经的书报检查官弥尔顿在300多年前创立了“自我纠正的过程”一说,即主张真理在与谬误的交锋中最终胜出。写过《论自由》的英国哲学家密尔在一个半世纪前为宽容错误表达作出了雄辩。与密尔大致同时代的马克思强烈认为,由书报检查官来决定一种表达是否属实和具有真理性实在是荒谬至极。
有一个问题不得不让我们直面:无论是“辟谣联盟”还是央视披露的微博不实信息,都是具体的、实在的个案,无法否认其虚假性。但是有四个问题我们更应关注:
一是概率问题。在微博传递的千千万万条信息中,虚假信息占多大比例?我个人认为真实信息与虚假信息是不成比例的。
二是微博是否已经发育出自我净化功能的问题。在原初发布的微博虚假信息中,被后续信息纠正的占多大比例?我个人认为不被纠正的几乎不存在。
曾几何时,多语种的维基百科(号称“自由的”或“免费的”)创办人不无担心,这个网络版百科全书由于人人能参与编写和修改词条,其质量没有保障。可是在今天,它的词条在准确性和权威性方面已经接近甚至不亚于《不列颠百科全书》等传统工具书,在全世界获得了广泛使用。
三是真假标准的问题。正如《谣言心理学》作者奥尔波特等人所言:“在大多数事情上,我们都是非专业的,谣言就因此而产生。”我在一次关于微博的小型研讨会上当着“辟谣联盟”成员的面请教了一位科学传播者:“转基因食品是否有害?”对方回答:就他目前所知,转基因食品无害。那么面对这个极具争议的领域,我们能认定说转基因食品有害或无害的人是造谣者吗?
四是在不实信息被纠正前,它们真的造成了严重后果了吗?我通常是很怀疑的。至于公民个人的名誉权等,现有法律尤其是《民法通则》和生效刚一年的《侵权责任法》,还是能够起保障作用的,即便是一时无法查明的匿名发帖者,也可以追究网站的责任。
最后,我以引用军事学者赵楚的一条微博作结:“我多次在微博指出包括一些老朋友、大学者的知识错误,我自己的不正确言论也承蒙很多朋友指正,这都是正常的交流活动,我不认为是什么辟谣。没有证据表明微博不实不确言论比非网络媒体特别为多,言论的权利和批评的权利本是同质的,这是知识活动,没有更多政治含义。”